鄧劍群是香港亞太鞋業集團主席,有“鞋王博士”之稱,他生於澳門,本來只是一名鞋業小職員,但因緣際遇與外國人建立了商機,而讓他創立其首家跨國公司。從此他的事業發展一帆風順,由鞋業、製衣等在1968年至2004年間逐步發展,他同是2、3線物業炒家,10多年來在樓宇巿場也獲利不少,估計他的身家超過20億,並曾獲頒授“世界傑出華人獎”和“美國哈姆斯頓大學榮譽博士”。同樣他還是包養李姿霆的富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鄧劍群
- 出生地:澳門
- 職業:香港亞太鞋業集團主席
- 尊稱:鞋王博士
簡介,成功之路,婚外情,
簡介
現年66歲的鄧劍群一直為事業奮鬥,從一個普通打工仔成為成功企業家,鄧劍群曾憶述因家貧以致中二便輟學,後從澳門來港發展,但只是和父親一起在廟街擺檔做小販,後來他到一家公司擔任文職,並在空餘時間進修英語和商科,一口流利英語可謂奠定他成為成功商人的基礎。他在1967年才正式踏足鞋業,在一間鞋廠任職期間,有一對已擁有上巿公司的英國夫婦是他任職公司的大客戶,因經常接觸鄧劍群因此對他極為賞識。後來這對外籍夫婦希望在港開設分公司,並要求一個年
輕、已成家立室而又勤奮上進的人擔當管理工作。在他們眼中,鄧劍群正是他們的不二人選。在過檔到這對英國夫婦公司工作的日子,鄧劍群於1968年已成為跨國公司創辦人,他又利用該夫婦給他的5萬元在星光行開設了“雅仕高”有限公司,他曾接受訪問表示,不諱言當年的英國夫婦揭開了他事業的里程碑,而該公司在1990年高峰期營業額超過100億港元。 鄧劍群因為經營各國的鞋類生意,代理不少名牌運動鞋如Reebok(銳步)、Adidas(愛迪達)等,在95年時最高銷售紀錄超過6千萬雙運動鞋,因此他有“鞋王”之名。另一宗讓他成為“鞋王”的威風史的,就是在90年被Reebok公司招攬以120萬美元年薪招聘他出任Reebok遠東分公司總裁,而他還能繼續打理自己家族生意,當時在行內名噪一時。
成功之路
憑藉不屈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過人的智慧砥礪奮鬥,從一無所有到創建“鞋業王國”,到今天功成名就——鄧劍群先生的創富歷程在他所處的時代是極具典型性、代表性的。
鄧劍群生於澳門,因家境貧困,在濠江中學念到中二,便到香港幫父親做些小生意。那時他在廟街擺攤賣眼鏡、墨水筆等物,通常是早上十點開檔,坐到晚上十一、二點,回到家時家人都已睡著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基本上天天如是。
溝潭之水,凝滯沉悶;飛瀑之流,奮迅高亢——同是為水,性卻迥異,前者滿足安逸,後者進取不已。鄧劍群無疑屬於後者,他不甘心就這樣“朝朝暮暮營家計,昧昧昏昏白了頭”,那時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做一個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周末可以放假休息,過上像樣的日子。“記得有一次搭乘渡海小船,看到中環櫛比鱗次的高樓大廈,便渴望在裡面做一份文職。”鄧劍群先生回憶說。
鄧劍群想到之後就立即付諸行動,他開始進修英語及商科課程,希望為日後打份好工打好基礎。擺檔本來就要花去不少時間,再讀書的話就更加緊迫,因此他只能見縫插針地利用一點一滴的時間來學習。但即使是這樣,他也絕不放棄,而是以驚人的毅力刻苦攻讀。在此期間他被朋友介紹到一間打字學校任職,但月薪只有二百元,比擺街檔還少了一半多,家裡人因此不同意他做這份工
作。鄧劍群卻堅持要走自己的路,最後的解決辦法是,他每月要從薪水中拿出一百元來補貼家用,餘下來的還要支付進修商科的學費、交通費,所剩無幾……但為了實現自己轉行的心愿,鄧劍群決心苦撐到底。之後,他終於進入當時中國銀行大廈的一間中資機構任職。在這間機構工作的四年中,經過艱苦的培訓及工作實踐,也使得他日後從事企業管理工作積累了不少經驗。 鄧劍群的故事告訴人們,要做成任何事,都必須有毅力和耐心,一點一滴地去完成,就像欲行至千里之路,必須一步一步地去走一樣,心意稍有懈怠,常會功虧一簣。凡事只要堅持不懈、踏踏實實地去做,便有望成功。
開創雅仕高初露鋒芒
1967年,鄧劍群先生正式踏足鞋業,進入一間小型鞋廠,從此與鞋業結下不解之緣。這次改變可說是他人生道路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因為他此後正是在這個行業開創出事業的輝煌。憑著不錯的英語水平和工作能力,鄧劍平一入職便擔當老闆助理,負責與客戶溝通。
有一對英國夫婦,在香港擁有一間上市公司,是鄧劍群先生所在鞋廠的大客戶,每次都是由鄧劍群先生負責接洽、聯絡他們,而且每天為他們工作至夜深,從不間斷。但有一天工作到下午,鄧劍群先生卻跟夫妻倆說要提前先走,他們當然感到很奇怪,於是問他為什麼,他說:“今天我要結婚了,要擺酒。”告辭之後,他匆匆趕回家去完成婚禮,第二天又返回崗位繼續工作,直到完工後才往澳門度蜜月。
那對英國夫婦了解到這些之後,被鄧劍群先生超卓的敬業精神所打動,由此更加信任他、賞識他。後來他們希望在港開設分公司,並要求一個年輕、已成家立室而又勤奮上進的人擔當管理工作。在他們眼中,鄧劍群先生正是他們的不二人選。於是這對英國夫婦隨即說服鄧劍群先生的老闆,成功延攬鄧劍群先生過來,協助開辦在香港的業務。其後,英國夫婦給了鄧劍群先生5萬港元及每月1300元的薪金,鄧劍群先生利用這5萬港元,在星光行開設了雅仕高有限公司,從此開始了在雅仕高長達32年的展業歷程。
為了打理好雅仕高公司,他竭盡全力、苦心孤詣,傾注了自己的全部汗水心血。正所謂“功夫不負苦心人”,在鄧劍群先生的悉心經營下,雅仕高公司逐步發展壯大,在1990年高峰期營業額超過港元100億,在東南亞各地設有13間分公司,雇員超過500人。
鄧劍群先生之所以成功並非純粹出於偶然,倘若他沒有過人的能力、膽識和勤勉敬業的精神,那對英國夫婦也不至於將開設香港分公司的重任託付給他;開公司僅有投資者的信任是遠遠不夠的,最終還要憑實力和成績來證明自己——倘若鄧劍群先生沒有過人的經營管理能力,雅仕高公司也不可能發展得如此順利。
引領跨國企業Reebok締造商業傳奇
1980年,“雅仕高”的英國母公司賓倫集團以67500美金購入Reebok(銳步)60%的股份,交由鄧劍群先生管理的“雅仕高”全權在遠東負責樣品開發、採購及融資業務。這裡需要指出的是,當時的Reebok只是一間經營不善、岌岌可危的公司,當年營業額連100萬美元都不到。賓倫集團將如此艱巨的使命託付給鄧劍群先生,足以說明該公司是非常信任他的。
鄧劍群先生既擔大任,果然不負重託。在接手Reebok之後,鄧劍群先生就開始展現他的能力,破解難題。1983年Reebok在韓國研製出以很軟的成衣皮製造世界上第一對健康舞(AEROBIC)鞋,隨即在市場上大獲好評,令Reebok的業績在短時間內成倍速增,短短數月間,營業額由幾百萬美元升至幾千萬美元。1984年Reebok的營業額已高達三億美元。1985年,Reebok又在美國成功分拆上市。1990年Reebok營業額已增至20多億美元——從1980年營業額僅有100萬美元,到十年後的20多億美元,Reebok的發展速度之快堪稱業界神話。鄧劍群先生也被譽為Reebok的三位“開國功臣”之一(其他兩位分別是美國主席Paul Fireman及開發部副總裁Steve Leggett)。
毋庸置疑,由一個寂寂無名的的牌子,在數年間成為世界鞋業三大名牌之一,鄧劍群先生功不可沒。除此之外,由鄧劍群先生一手培育而成的名牌(運動鞋類)包括DKNY、 KAPPA、RYKA、KENZO、 ROYAL ELASTIC等等。因此,鄧劍群先生在業界便被人盛讚為“名牌保姆”,凡是有新牌子而需要開發及代理採購,都指名要找鄧劍群先生協助。
1990年,由於Reebok與雅仕高的英國母公司賓倫集團在經營理念上存在嚴重分歧,賓倫集團遂以6億美元的價格將其所擁有的Reebok股份售出。而該集團在1980年購入Reebok股份時僅用了67500美金,十年投資利潤回報一萬倍,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難怪有人將其稱之為“神話中的神話”,而鄧劍群先生無疑是這個“神話中的神話”的主要締造者。
Reebok在與賓倫集團中止合作之後,卻不願放走鄧劍群先生這個人才,以年薪120萬美元的待遇禮聘鄧劍群先生出任Reebok遠東分公司總裁一職,統領45位歐美雇員及500位本地雇員。Reebok還允許他繼續打理家族生意,鄧劍群先生因此也被人譽為“打工皇帝”。
詮釋“打工仔”與“老闆”的雙重精彩
早在1980年,鄧劍群先生便已協助太太鄧朱錦韶在香港創立了3間鞋廠,開始了自己的家族生意,1982年又前往內地開設製鞋加工廠。到了1987年與台商合資在內地設廠生產運動鞋,1990年在深圳龍崗區籌建“港台鞋城”。
Reebok聘請鄧劍群先生出任遠東分公司總裁之時,也允許他繼續經營自己的家族生意。這種做法不由得讓人為之驚訝——企業大都要求入職的員工專心工作,甚至不允許員工做兼職,作為一家跨國企業,Reebok何以獨對鄧劍群先生如此厚愛呢?
其實Reebok的做法自然有他們的道理:鄧劍群先生本身具備超卓的工作能力,而且他為人公私分明、注重誠信,完全可以做到兩者兼顧;再者,Reebok不容易找到合適的人來替代鄧劍群先生。所以說,鄧劍群先生能做到既在Reebok當“打工仔”又自辦企業當老闆,看似出人意料,實則情理之中。
到了1992年,鄧劍群先生家族與台灣股東經營的港台集團籌備在香港上市,為了避免利益衝突,他於1992年主動離開Reebok,重回原公司雅仕高公司任行政主席,同時於港台集團成功上市後,兼任該集團主席。港台集團在最高峰時期,有員工25000人,營業額20多億港元,年產名牌運動鞋超過2500萬雙,同樣成績驕人。
鄧劍群先生經營出口到各國的鞋類產品,最高紀錄(1995年)超過6000萬雙之多。除了名牌Reebok,LA Gear,Avia,Adidas,還有中低檔非運動鞋,“鞋王”的美譽便不脛而走。
引領亞太集團拓展事業王國
2000年4月,鄧劍群先生離開了供職達32年之久的雅仕高公司,另行創立了亞太鞋業集團公司。“亞太”總部設在香港,在東南亞設有6間分行,包括台灣、越南、印度尼西亞及國內數城市,雇員超過200人,主要為品牌鞋商從事代理採購業務,其中的國際知名品牌包括DKNY,KAPPA,BATHING APE,KENZO,TERRA PLANA,GAP,NEXT等。“亞太鞋業”旨在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包括嚴格的品質管理、準時出貨程式、完善的監察制度等,務求符合所有客戶的要求。在鄧劍群先生的運籌帷幄之下,“亞太鞋業”業務蒸蒸日上,短短數年間, “亞太鞋業”業務網路跨越全球,產品出口遠達歐盟、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等地,每年總出口數量更超逾2500萬雙。
鄧劍群先生不僅繼續在其從事多年的鞋業開創輝煌,亦拓展到投資等領域,旗下已擁有亞太鞋業有限公司、百德鞋業有限公司、派威投資有限公司、蔚峰發展有限公司等。
從“雅仕高”到Reebok,再到“港台”,和“亞太”,鄧劍群先生每入主一間企業,就能憑藉其過人的領導能力和經營水準,開創出輝煌的業績。可以說,他每到一個地方,就能留下一串串閃光的足跡,這實在不能不令人為之嘆服。
作為一名馳名業界的資深人士,鄧劍群先生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認同和讚譽。他先後被邀請擔任香港工業科技發展局紡織及製衣項目委員(1994—1999年)、紡織及製衣業訓練局委員(1998—1999年)、創新及科技基金紡織項目評審委員會委員(2000—2004年),為未來鞋業的發展提供重要意見及為業界爭取政府資助。1994至2000年間,他還被推選為香港橡膠暨鞋業廠商會主席,致力推動鞋業發展及為業界提供協助。
鄧劍群先生還兼任澳門濠江中學名譽董事長、香港鞋業商會名譽會長、香港210國際鞋業基金會會長、美國210國際鞋業基金會董事等多個社會職務。
婚外情
香港先生黃長發搭上富商三姨太李姿霆事件早前熱爆全城,有“鞋王”美譽、曾獲世界傑出華人獎項的富商鄧劍群入稟法院,指兩人交往期間,曾以李姿霆名義購入多個物業,而他在送贈匡湖居單位給李姿霆時,附帶條件是她不可以跟其他人交往,故要求法庭頒 令所有物業由他擁有,又要求李姿霆退還賣出港灣豪庭時的200萬元。
入稟狀指出,鄧劍群於2002年認識李姿霆,並與她發展婚外情。
至2003年初,鄧打算以170萬元購入港灣豪庭單位,但由於害怕有登記
數據會顯露他跟李姿霆的關係,故只以李姿霆名義購入單位,而李姿霆只在鄧的信託下持有物業。後來,李姿霆便由原來的黃埔花園住所遷進港灣豪庭。 李姿霆於2003年初懷有鄧的骨肉,鄧在年底決定購入一個610萬元的西貢匡湖居單位,兩人共同持有物業,作為給予李姿霆的禮物,但條件是李姿霆須保持兩人關係,不能跟他人交往。李姿霆自此便遷進匡湖居,而港灣豪庭單位則用來收租,以支付匡湖居的按揭。李姿霆於2004年4月生下女嬰,母女至今仍在匡湖居居住。
翌年3月,鄧劍群以李姿霆名義購入一個260萬元的半島豪庭單位後旋即出租,以租金支付按揭貸款,其後於同年5月,鄧再度以李姿霆名義購入一個72萬元的尖沙嘴卓能中心單位。然而,李姿霆卻違反誠信,於2005年12月以210萬元賣出港灣豪庭,卻沒有將賣樓的款項交還鄧劍群。
入稟狀續指出,鄧於年初得知李姿霆與黃長發有染,故認為她已違反當初接收匡湖居為禮物的條件,要求她交還匡湖居單位,而李姿霆也只在鄧的信託下持有卓能中心及半島豪庭單位,故須將兩個單位轉回鄧劍群名下,並將出售港灣豪庭的210萬元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