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供水水價核訂原則(試行)》在1991.11.28由水利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鎮供水水價核訂原則(試行)
- 頒布時間:1991年11月28日
- 實施時間:1991年11月28日
- 頒布單位:水利部
《鄉鎮供水水價核訂原則(試行)》在1991.11.28由水利部頒布。
《鄉鎮供水水價核訂原則(試行)》在1991.11.28由水利部頒布。第一條 鄉鎮供水是建立和發展水利經濟實體的重要內容,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有償供水。第二條 鄉鎮供水以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區鄉水管站為主...
第五條 核定水費標準的原則;(一)水費標準以供水成本為基礎,根據國家政策和當地水資源狀況,對各類用水分別核訂。(二)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應包括供水工程的運行管理費、大修理費、折舊費以及其他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費用。(三)農業用...
其他供水工程的水費標準,按水利部《鄉鎮供水水價核定原則(試行)》核定,經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用水單位或個人應當按規定時間和標準交納水費。第十三條 鄉(鎮)供水工程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規定提取供水...
第二章水費核定原則及標準 第五條 各類用水的水費標準應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經濟政策和當地水資源狀況分別核定。供(排)水成本包括工程的運行管理費、大修理和折舊費以及其他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費用。核訂水費標準,工業...
1990年國務院辦公廳下達了《關於貫徹執行“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的通知》,1991年水利部制訂了《鄉鎮供水水價核訂原則(試行)》,促進了水價改革工作。1997年,國務院發布了《水利產業政策》,它規定:“新建水利工程的供水...
第一條為了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保證水利工程必需的運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充分發揮水利工程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國務院國發[1985]94號文發布的《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精神,結合我省情況,...
38.水利旅遊區管理辦法(試行)39.關於海河流域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查許可權的通知 40.灌區管理暫行辦法 41.鄉鎮供水水價核訂原則(試行)42.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補償辦法 43.水利綜合經營管理暫行規定 44.黃河下游引黃渠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