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工作主要任務
(一)鄉鎮(街道)政府。
在縣(區)級政府或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指揮部)的領導下,鄉鎮(街道)政府對轄區內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負總責,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領導小組,制訂疫情防控預案和工作方案,調配本鄉鎮(街道)各項資源,組織開展防控工作,提供相關防控專項經費和物資保障,督導檢查各項防控工作落實。
(二)村(居)委會。
在鄉鎮(街道)政府或防控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轄區內甲型H1N1流感各項防控工作的落實。
(三)醫療衛生機構。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防保站、村衛生室等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鄉鎮(街道)醫療衛生機構)負責本區域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監測報告、病例診治、免疫接種、防病知識宣教等工作,配合上級衛生部門開展暴發疫情處置工作,並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參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及技術的培訓。
(四)其他相關機構。
其他相關機構在鄉鎮(街道)政府或防控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關防控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做好動物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動物流感疫情監測報告,並及時與衛生部門溝通信息。
日常防控工作
(一)健康宣傳和教育。
鄉鎮(街道)政府或防控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甲型H1N1流感預防知識,提高公眾對流感防治的認識和自我防護的能力。倡導健康行為,包括勤洗手,不隨地吐痰,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衣袖、手帕等遮住口鼻,用過的紙巾要扔入垃圾箱;在咳嗽或打噴嚏後以清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證充足的營養和睡眠;鍛鍊身體;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及時就醫等。
(二)環境衛生。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環境綜合治理活動,改善環境衛生面貌,提高公眾文明衛生意識,有效預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傳播。做好室內通風。
(三)監測和報告。
鄉鎮(街道)醫療衛生機構根據衛生部現行《甲型H1N1流感監測方案》和疫情報告要求,依法做好疫情監測和報告工作。指導中國小、托幼機構、養老院和福利院等單位加強監測和晨檢工作,指導其他集體單位加強本單位的監測和健康管理工作。
(四)應急準備。
鄉鎮(街道)政府或防控領導小組應制訂本地疫情暴發流
行時的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明確應急處置期間的組織管理、工作流程和防控措施等事宜。各鄉鎮(街道)應根據防控工作需要,適當儲備口罩、洗手液等防控物資。
(五)疫苗接種。
根據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指揮部)的部署和當地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種工作方案,按照知情、自願、免費的原則,鄉鎮(街道)政府或防控領導小組要積極組織動員轄區內適宜人群開展疫苗接種工作。鄉鎮(街道)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種工作和疫苗接種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出現疫情時的防控措施
出現甲型H1N1流感疫情時,在強化日常防控措施的同時,應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一)疫情監測。
鄉鎮(街道)醫療衛生機構組建以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急性起病,發熱[體溫≥37.5℃],或有明顯的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狀)主動報告為主的監測機制,及時發現流感樣重症病例和易引起嚴重併發症的高危病例。教育等相關部門開展轄區內學校、托幼機構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監測和因病缺課監測。當出現暴發疫情時,集體單位指定專人負責了解本單位職工健康狀況,發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及時報告轄區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較易成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指患甲型H1N1流感後可能病情較重,病死率較高的人群。包括:妊娠婦女;伴有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系統疾病(高血壓除外)、腎病、肝病、血液系統疾病、神經系統及神經肌肉疾病、代謝及內分泌系統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套用免疫抑制劑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歲以下長期服用阿司匹林者;肥胖者(體重指數≥40危險度高,體重指數在30-39可能是高危因素);年齡<5歲的兒童(年齡<2歲更易發生嚴重併發症);年齡≥65歲的老年人。
(二)病例救治與管理。
鄉鎮(街道)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例和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的診治工作,並由接受過專業培訓的人員按規定規範採集相關病例標本,送當地流感網路實驗室檢測。對病例實行分類管理,輕症病例可實施居家治療,鄉鎮(街道)醫療衛生機構組織醫務人員跟蹤患者病情變化。發現有流感樣症狀並較易成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的重症病例,以及居家治療期間病情加重的病例應及時送至上級定點醫院治療。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重症病例早期發現和及時轉診工作。
(三)密切接觸者管理。
原則上不必對散發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指在未採取有效防護的情況下,診治、照看傳染期甲型H1N1流感患者;與患者共同生活;接觸過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體液者)進行判定、追蹤、登記和醫學觀察。對與病例有過密切接觸人員發放健康告知書和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識健康宣傳材料,進一步強化自我健康觀察。
(四)開展醫療資源評估。
鄉鎮(街道)政府或防控領導小組定期收集、核實和匯總甲型H1N1流感疫情及防控信息,並及時上報縣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指揮部)。同時,定期評估本地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和醫療衛生資源需求,尤其是出現暴發疫情的地區,應及時做好評估工作,一旦資源不足,應及時向上級政府申請援助。
(五)採取社會性防控措施。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取消或推遲大型集會,暫停集市,減少社交、旅遊等易引起疫情擴散的活動。必要時,報請縣(區)級政府或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指揮部)批准,採取停工、停業、停課等措施,並強化對停課學生的管理,避免學生聚集活動。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加強風險溝通工作,防止居民出現恐慌。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及時向縣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指揮部)提出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