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試行)》的通知

為做好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根據《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第三版)》(衛發明電〔2009〕188號),我部研究制定了《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供醫療衛生機構在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中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試行)》
  • 發布日期: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簡介,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試行),

簡介

衛發明電〔2009〕2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做好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根據《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第三版)》(衛發明電〔2009〕188號),我部研究制定了《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供醫療衛生機構在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中使用。
附屬檔案: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試行)
衛生部辦公廳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試行)

孕產期婦女出現流感樣症狀後,較易發展為重症病例,特點是病程進展快、病情重,應當給予高度重視。根據2009年10月12日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第三版)》(以下簡稱《診療方案》),特制定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供參考。
一、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的預防
(一)對象。
1.所有孕產期婦女均為重點預防對象。
2.孕產期婦女有以下疾病或狀況者,在患甲型H1N1流感後更易發展為重危病例,應予以高度重視:
(1)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系統疾病、腎病、肝病、血液系統疾病、神經系統及神經肌肉疾病、代謝及內分泌系統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套用免疫抑制劑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
(2)肥胖者(體重指數≥40危險度高,體重指數在30-39可能是高危因素)。
(二)預防措施。
1.健康教育和宣傳。
利用電視、廣播、網路、報紙、宣傳折頁、張貼畫、手機簡訊等方式,加強對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及措施的宣傳,提高孕產期婦女的防治意識。健康教育和宣傳的要點包括:
(1)促進健康行為,保證充足的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狀態,飲用足夠的液體和食用有營養的食物等。
(2)儘量避免接觸流感樣病人。
(3)注意個人衛生,經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噴嚏後要洗手。酒精類洗手液同樣有效。
(4)儘量避免外出尤其是前往人群密集的場所。流感流行地區的孕產期婦女必須外出時儘可能戴口罩,且應儘可能縮短在人群聚集場所停留的時間。
(5)及時處理使用後的口罩,避免重複使用口罩。如為可重複使用的口罩,使用後必須嚴格消毒和烘乾。
(6)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遮住口鼻,使用過的紙巾丟入垃圾箱。
(7)儘量避免觸摸眼睛、鼻或口。
(8)保持家庭和工作場所的良好通風狀態。
(9)如出現流感樣症狀,告知家人與其接觸時戴口罩,同時儘快就診。
2.孕前指導。
準備懷孕的婦女最好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期間採取避孕措施,推遲懷孕計畫。
3.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事項。
孕產期婦女的家屬及看護人員、從事孕產期保健的工作人員等應優先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孕產期婦女有關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事項按照我部的相關規定處理。
二、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的臨床表現和輔助檢查
甲型H1N1流感的臨床表現和輔助檢查參見《流感診療方案》。
孕產期婦女感染甲型H1N1流感後更多表現為氣促,更易發生肺炎等併發症。可誘發原有基礎疾病的加重,呈現相應的臨床表現。病情嚴重者病情進展迅速,甚至危及孕產婦生命,死因多為肺炎及隨後出現的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孕產期婦女感染甲型H1N1流感後可導致流產、早產、胎兒宮內窘迫、胎死宮內等不良妊娠結局。
輔助檢查應根據孕產期情況進行產科常規項目檢查。
孕婦行胸部影像學檢查時注意做好對胎兒的防護。
三、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的診斷
甲型H1N1流感的診斷參見《流感診療方案》。
四、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的臨床分類、處理原則和住院原則
甲型H1N1流感的臨床分類、處理原則和住院原則參見《流感診療方案》。
孕婦感染甲型H1N1流感進展較快,較易發展為重症病例,應密切監測病情,必要時住院診治,由包括產科專家在內的多學科專家組會診,對孕產婦的全身狀況以及胎兒宮內安危狀況進行綜合評估,並進行相應的處理。
如果孕婦在婦幼保健專科醫院進行產前檢查,建議轉診至綜合醫院處理。接受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轉診病例的醫院必須具備救治危重新生兒的能力。
五、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的治療
(一)一般治療和抗病毒治療。
甲型H1N1流感的一般治療和抗病毒治療參見《流感診療方案》。
孕產期婦女在出現流感樣症狀之後,即可儘早給予神經氨酸酶抑制劑奧斯他韋(達菲)和扎那米韋(樂感清)進行抗病毒治療,同時進行病毒核酸檢測。發熱對孕婦和胎兒均有不利影響,可用對乙醯氨基酚(泰諾®)退熱。
(二)產科處理。
1.重症病例和危重病例的處理。
孕期的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應結合病人的病情嚴重程度、併發症和合併症發生情況及病人和家屬的意願等因素,充分綜合考慮終止妊娠的時機和分娩方式。
2.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的處理。
(1)待產期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應在通風良好的房間單獨隔離。
(2)分娩期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應戴口罩,防止新生兒感染甲型H1N1流感。分娩過程中加強監護,並使患者保持樂觀情緒。與患者有接觸的醫務人員和其他人員均應戴防護面罩和手套,穿隔離衣。使用隔離分娩室或專用手術間,術後終末消毒。
(3)在產後立即隔離患甲型H1N1流感的產婦和新生兒,可降低新生兒感染的風險。新生兒應立即轉移至距離產婦2米外的輻射台上,體溫穩定後立即洗澡。
(4)患甲型H1N1流感的產婦產後應與新生兒暫時隔離,直至滿足以下全部條件:服用抗病毒藥物48小時後;在不使用退燒藥的情況下24小時沒有發熱症狀;無咳嗽、咳痰。
(5)滿足上述條件的產婦,可直接進行母乳餵養。在哺乳前應先戴口罩,用清水和肥皂洗手,並採取其他防止飛沫傳播的措施。在發病後7天之內,或症狀好轉24小時內都應採取上述措施。
(6)鼓勵產後母乳餵養,母乳中的保護性抗體可幫助嬰兒抵抗感染。為避免母乳餵養過程中母嬰的密切接觸,隔離期間可將母乳吸出,由他人代為餵養。
(7)甲型H1N1流感的患者分娩的新生兒屬於高暴露人群,按高危兒處理,注意觀察有無感染徵象,並與其他新生兒隔離。
(三)出院指導。
甲型H1N1流感的出院標準參見《流感診療方案》。
曾患甲型H1N1流感的產婦出院時,應告知產婦、親屬和其他看護人預防甲型H1N1流感和其他病毒感染的方法,並指導如何監測產婦及嬰兒的症狀和體徵。出院後加強產後訪視和新生兒訪視,鼓勵產婦繼續母乳餵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