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

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

《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DB14/T 1817-2019)是2019年6月20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山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地方標準《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DB14/T 1817-2019)規定了鄉村旅遊示範村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評價內容、等級劃分及標誌、評價方法。該標準適用於鄉村旅遊示範村的等級劃分與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
  • 標準號:DB14/T 1817-2019
  • 發布日期:2019-06-05
  • 實施日期:2019-06-20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200
  • 批准發布部門: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 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 態:現行
  • 歸口單位:山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鄉村旅遊發展的核心是“農業、農村、農民”。鄉村旅遊的發展使農民以土地流轉、資產資金入股、打工創業等多種方式參與到鄉村旅遊發展中,分享更多發展紅利,利於實現鄉村旅遊發展過程中的共建共享,使村民普遍受益,實現農民脫貧致富。2019年,山西省第五次旅遊發展大會明確指出,以嚴格標準引導鄉村旅遊示範村創建工作,為把文化旅遊業打造成戰略性支柱產業提供有力支撐,為了貫徹山西省旅遊發展大會精神,為鄉村旅遊提供等級劃分的依據,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DB14/T 1817-2019)。

編制進程

地方標準《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DB14/T 1817-2019)由山西省文化和旅遊廳提出,山西省旅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2019年6月5日,地方標準《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DB14/T 1817-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19年6月20日,地方標準《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DB14/T 1817-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DB14/T 1817-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山西厚土鬱林旅遊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朱專法、薛娟娟、張麗珍、安微娜、邢劍華、董建英、徐芳芳。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基本要求
1
5評價內容
2
6等級劃分及標誌
3
7評價方法
4
附錄A(規範性附錄)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的評分細則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DB14/T 1817-2019)規定了鄉村旅遊示範村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評價內容、等級劃分及標誌、評價方法。
地方標準《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DB14/T 1817-2019)適用於鄉村旅遊示範村的等級劃分與評價。

引用檔案

GB/T 10001.1 標誌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 1 部分:通用符號
GB/T 10001.2 標誌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 2 部分:旅遊休閒符號
GB/T 18973 旅遊廁所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
GB/T 31384 旅遊景區公共信息導向系統設定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劃分與評價》(DB14/T 1817-2019)的制定和實施,符合山西省鄉村旅遊發展階段及規律,推進鄉村旅遊發展的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的健全完善,最佳化鄉村整體的自然、社會環境和健康衛生狀況,利於解決鄉村旅遊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改善鄉村旅遊景區(點)同質化經營、創新不足、管理不暢的現象,健全了鄉村旅遊示範村分級標準體系及投訴反饋機制,使旅遊者預先了解鄉村旅遊地提供的服務等級,降低信息不對稱的程度,規範旅遊經營管理者的行為,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通過客觀、公正、透明的評價,引導和規範鄉村旅遊良性循環發展。
鄉村旅遊是山西省發展全域旅遊的重要組成部分,鄉村旅遊示範村標準的出台與實施,使山西省鄉村旅遊示範村等級評定工作有標準可依、更具操作性,示範村在規劃編制、業態打造、扶持政策、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宣傳推介等方面的典型做法,能夠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模式,用於指導和推動全省鄉村旅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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