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投資基金

鄉投資基金是鄉鎮企業投資基金的一種是指由企業所在鄉政府投入的可以由企業長期持有自行安排使用的資金。它反映了鄉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投資關係,雙方按所簽訂的契約,享有權利,並承擔責任。“鄉投資基金”是鄉鎮企業“投資基金”科目下的一個二級科目,是用來反映鄉政府對企業投資的增減變化及結餘情況的帳戶。其帳務處理,見“投資基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投資基金
  • 定義:由企業所在鄉政府投入的可以由企業長期持有自行安排使用的資金
投資基金也稱為互助基金或共同基金,是通過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資本,然後投資於證券的機構。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活動,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服務。投資基金的運作方式可以採用封閉式基金或開發式基金:1.封閉式的投資基金是根據核准的基金份額總額在基金契約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可以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但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請贖回的基金。2. 開發式的投資基金是以基金份額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基金契約約定的時間和場所申購或者贖回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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