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廣播電視站人員編制標準(試行)》在1990.03.01由人事部, 廣播電影電視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鎮廣播電視站人員編制標準(試行)
- 頒布時間:1990年03月01日
- 實施時間:1990年03月01日
- 頒布單位:人事部, 廣播電影電視部
為了加強鄉、鎮廣播電視站的建設,更好地宣傳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對廣大農民進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宣傳質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鄉、鎮廣播電視站人員編制標準(試行)。
一、鄉、鎮廣播電視站是全國廣播電視系統中的基層事業單位。
二、鄉、鎮廣播電視站實行縣(市、區)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與鄉、鎮政府雙重領導,以鄉、鎮政府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
二、鄉、鎮廣播電視站的主要任務是:轉播中央台及其它上級台(站)的廣播電視節目;配合當地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舉辦本鄉、鎮廣播節目;負責架設、維護、管理鄉、鎮的廣播網路和播出設備,保證線路暢通和設備正常運行;負責組織和培訓村、隊的業餘維護人員;建設和管理電視差轉台等。
四、按照鄉、鎮廣播電視站的任務,本著“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確定下列人員編制標準:
承擔廣播宣傳任務的站,配1—3人;
承擔廣播宣傳和電視差轉任務的站,配2—5人。
五、要重視和提高鄉、鎮廣播電視站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所需人員在現有人員中調劑解決。今後人員補充可實行聘用制,首先從國家統配人員中吸收,也可吸收不包分配的高中、中專以上學校的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知識青年。
六、本標準自頒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