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雲南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是在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01年3月29日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章節:共六章
  • 時間:2001年3月29日
  • 制定組織: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基本信息,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廣播電視機構,第三章 廣播電視節目,第四章 傳輸覆蓋網,第五章 法律責任,第六章 附 則,報告,審議結果的報告,審議意見,條例(草案)的說明,

基本信息

(2001年3月29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1年3月29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1號公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廣播電視管理,發展廣播電視事業,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視機構的設立,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建設,以及廣播電視節目的采編、製作、播放、接收、傳輸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廣播電視事業的領導,將廣播電視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根據財力和需要逐步增加投入。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點扶持少數民族、邊遠和貧困地區發展廣播電視事業,提高廣播電視覆蓋率。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廣播電視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與廣播電視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
(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機構,組織、管理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三)制訂並組織實施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規劃;
(四)歸口管理有線廣播電視和衛星地面接收設施;
(五)對閉路電視系統、公共場所大型電視播放設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由廣播電視機構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交易實施行業管理;
(六)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條 廣播電視管理實行稽查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行使稽查權。

第二章 廣播電視機構

第六條 設立廣播電視機構按照下列規定審批:
(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廣播電台、電視台,由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本級人民政府同意,逐級上報,經省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二)設立鄉(鎮)廣播電視站,由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縣級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逐級審核上報,由省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三)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由申請單位報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逐級審核上報,由省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經批准設立的廣播電台、電視台由本級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領導。經批准設立的廣播電視站由當地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
省和州、市、地區行政公署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的許可權對廣播電視機構進行年檢。
第七條 企業、事業單位只能設立非行政區域性的有線廣播電視站,在本單位所轄範圍內提供服務。
第八條 廣播電視機構的名稱、呼號、頻率、頻道、天線高度、天執行緒式、發射功率和地址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事先報經原審批部門批准。
第九條 廣播電視發射台、轉播台、微波站、衛星上行站建成後,由省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並向省無線電管理機構辦理審批手續,領取無線電台執照後,方可運行。
第十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的頻率、頻道只能由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依照國家規定設立。省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頻率、頻道設定規劃,核發頻率專用指配證明。
廣播電台、電視台使用的頻率、頻道不得轉讓和出租。

第三章 廣播電視節目

第十一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按照批准的辦台宗旨和節目設定範圍開辦節目,不得擅自增加自辦節目套數。
專業廣播頻率、電視頻道不得擅自向綜合性廣播頻率、電視頻道轉變。
第十二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建立健全播放節目的先審後播、重播重審制度。播放境外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以及境內非廣播電台、電視台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應當由台編委會審查。
第十三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按預告的時間和內容播放節目,確需更換、調整原預告節目的,應當提前向公眾告示。
省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作出停止播出、更換或者指定轉播特定節目的決定。
第十四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注重播放公益性廣告。
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商業廣告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進行審查,不得播放虛假廣告;播放商業廣告應當遵守規定的時間和比例。
第十五條 有線電視網和無線轉播站應當把最佳頻率和頻道用於完整傳送或者轉播中央和省的第一套廣播電視節目。
第十六條 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單位應當提高節目製作能力,增加地方優秀節目數量。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廣播電視精品節目給予獎勵,鼓勵和扶持少數民族語言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
第十七條 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單位,經當地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逐級上報,由省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從事電視劇製作的單位,經省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單位憑國家或省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領營業執照。
第十八條 電視台及使用閉路電視系統的單位購買、播放影視節目,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需要接收、轉播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許可證。
第二十條 廣播電視機構的合辦欄目和聯辦節目應當保證正確的輿論導向,注重社會效益。
第二十一條 製作、播放廣播電視節目,應當使用規範的語言文字和法定計量單位。

第四章 傳輸覆蓋網

第二十二條 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由省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和省信息產業部門的總體規劃,負責組建和管理。
廣播電視傳輸網路建設規劃應當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第二十三條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使用及網路頻道的分配和使用方案應當報上一級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二十四條 廣播電視機構應當配備專職維護人員,定期檢修設備,及時排除線路故障,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保證用戶收視質量,接受用戶的監督。
第二十五條 有線電視用戶申請安裝、移裝有線電視傳輸裝置的,有線電視播出機構應當在其公布的時限內保證開通。
有線電視用戶申告電視播出服務障礙的,有線電視播出機構應當自收到申告之日起,城鎮二十四小時內,農村五日內修復或者調通;由於有線電視播出機構的原因逾期未能恢復中斷信號的,應當及時通知用戶,並免收一個月的收視費。
第二十六條 有線電視播出實行有償服務,其收費項目和標準由省人民政府財政、物價主管部門審批。收取的費用應當用於有線電視事業的發展。
有線電視用戶應當按時繳納有關費用。
第二十七條 農村、邊遠山區採用小片有線網、小型衛星收轉站及其他方式接收廣播電視節目的,應當接受當地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擅自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從事違法活動的設備,並處投資總額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專業廣播頻率、電視頻道擅自轉變為綜合性廣播頻率、電視頻道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批准機關吊銷許可證。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超過規定的時間、比例播放商業廣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播放虛假廣告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擅自接收、轉播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廣播電視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所稱廣播電視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廣播電台、電視台、廣播電視站。
本條例所稱廣播電視站是指以轉播廣播電視節目為主,負責農村或者企業、事業單位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和維護的機構。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報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自治縣人民政府的委託,向本次會議作三年來關於我縣貫徹實施《雲南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工作情況和意見的報告,請予審議。
一、基本情況
金平廣播業起步於1951年,廣播與電視並重始於1979年。金平縣1951年成立廣播收音站,負責收聽並記錄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聞節目。1957年成立縣廣播站,到1975年農村有線廣播網普及率達75%以上。由於戰爭和缺乏運行經費等因素,到1980年,農村有線廣播網點基本癱瘓。1980年建成了分水嶺電視差轉台轉播中1和雲1電視節目,1984年成立金平縣廣播電視局,1985年在大老塘山頂建成6m網狀電視衛星地面接收站、建成兩個1000瓦和1個100瓦的中波轉播台,金平縣城和金河鎮、勐拉鄉的部分村寨通過室外天線可收看到中央一套電視節目和中、雲、廣播節目。1991年國家開始實施“211”和“村村通”工程,到2004年底,共建設了400餘座1瓦功率的“211”和“村村通”工程(小功率電視衛星地面接收站)。2005年實施“興邊富民”村村通廣播電視工程,金平於2006年3月完成了195座(中頻分配網技術模式168座,光纖接入7座,4+2開路發射20座)的建設任務。100多個 50戶以上自然村收聽收看到4至30套電視節目。目前,全縣共建有“211”和“村村通”工程620座,邊境廣播電視發射站三個,即金水河鎮邊境廣播電視發射站、十里村熱水塘廣播電視發射站、馬鞍底地西北邊民互市點廣播電視發射站。
《條例》自2001年3月29日頒布實施以來,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堅持廣播電視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圍繞貫徹落實《條例》,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動了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目前,我縣已有1套全天播出的電視自辦節目,縣鄉均聯通了有線電視網路,部分農村已被“村村通”工程所覆蓋,廣播電視綜合覆蓋率分別達到了93.36% 和93.21%。
二、三年來貫徹實施《條例》的情況
(一)貫徹落實《條例》,認真規劃發展目標。《條例》第三條明文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廣播電視事業的領導,將廣播電視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根據財力和需要逐步增加投入。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點扶持少數民族、邊遠和貧困地區發展廣播電視事業,提高廣播電視覆蓋率”。根據這一條款,我縣結合自身的實際,成立了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方面的領導小組,並根據人事變動不斷調整充實,並組織編制了《十一五金平縣廣播電視事業建設規劃》,並將規劃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之中,全面、完整地規劃了我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並認真組織實施,目前城區邊境廣播電視綜合樓項目已基本完成,786個2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的村村通建設已得到落實。預計今年6月實施,項目實施後將有效解決我縣部分少數民族、邊遠和貧困地區聽廣播看電視難問題,提高全縣廣播電視覆蓋率。
(二)貫徹落實《條例》,加大執法和管理力度。《條例》是省九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我省廣播電視的行政法規,它的頒布實施,標誌著我省廣播電視事業走上了法制化軌道,為全面治理廣電系統散、亂、差現象,確保輿論導向正確和政治通道暢通,嚴防敵對勢力,不斷豐富廣大人民民眾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了法制保障。
在3年的工作中,我縣廣播電視工作嚴格按照《條例》中賦予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的職權、管轄範圍和處罰依據,大力宣傳《條例》頒布的意義和重要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規範縣域內的廣電事業發展,嚴厲查處不法行為,確保了我縣廣播電視事業依法、健康、快速發展。
1、以服務大局為中心,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我縣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要求,緊緊圍繞全縣中心工作任務開展新聞宣傳工作,為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良好的輿論引導作用。
一是定期或不定期的開展《條例》的宣傳活動,使《條例》不斷深入人心。組織幹部職工上街宣傳,設立宣傳點,印發宣傳單3.5萬份,懸掛宣傳口號,出動宣傳車75輛(次)下鄉巡迴宣傳,擴大了宣傳聲勢,宣傳面達65%。遵守《條例》,保護有線電視設施,已逐步成為廣大幹部民眾的自覺行動,收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二是體現特色,著力打造廣播電視精品欄目金平廣播電視台注重節目、欄目的改革,突出專業化、品牌化、個性化和對象化,不斷推出貼近生活、貼近實際、貼近民眾的欄目,全面展示我縣近年來經濟、社會、文化和百姓生活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三是提高時效,及時宣傳報導時政要聞。在新聞宣傳過程中,採取有效措施,克服設備、人員不足的困難,《金平新聞》欄目由原來的每周2期改為現在的每周4期,每天重播兩次。讓人民民眾及時了解領導活動、重要會議、突發事件等時政要聞。在日常工作中,堅持真實、公正原則,嚴格執行三審制和重播重審制。加強對外宣傳工作力度,不斷提高向省、州媒體的送稿量,有力地擴大了金平知名度和影響力。2005至2007年在州電台、電視台的用稿量居邊六縣第一。四是嚴格審查,依法規範廣播電視廣告宣傳。嚴格按照《廣告法》、《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所有擬播廣告進行逐條審查,杜絕發布虛假違規廣告。認真執行廣告三審制度,積極製作、合理安排公益廣告,努力營造健康有序的螢屏環境。
2、依法推進社會管理,確保廣播電視設施完好率和安全播出。一是按照《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廣播電視執法人員與縣公安局、工商局、610辦公室等單位聯合執法,定期或不定期對破壞廣播電視線路設施、偷接有線電視信號、私自安裝、銷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並接收境外電視信號等不法行為進行查處打擊。二是加強廣播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2007年做好轉星調整11434座,進一步加強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管理,完善衛星地面接收管理機制。做到邊調整、邊核查、邊登記。建立縣、鄉、村、組、戶登記造冊立卷歸檔。系統內和系統外的用戶分別錄入電腦進行電子化管理,做到了底子清,檔案明。三是依法開展私自接收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整治行動。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以公路沿線村寨為重點的私自接收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專項整治行動。按照轉星調整的要求,按技術規範統一接收信號源,杜絕了私自接收境外衛星電視節目行為的發生。
網路安全播出是我們整個廣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網路安全值班方面,力爭做到“五落實”即領導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制度落實和值機值班人員落實。按照省、州的要求先後完成了各個重點時段和各個重大節假日的安全播出任務,即中央、省、州兩會、十七大會議和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的安全播出任務,整個播出系統未出現安全播出責任事故。2007年被州委辦、州政府辦表彰為十七大安全播出先進集體。
3、切實加強廣播電視行政審批工作,規範鄉鎮有線電視用戶的收費行為。對我縣涉及廣播電視審批、審核、備案項目或需向上級審批的,全部按審批事項辦理,做到先審後批。對11個鄉(鎮)有線電視用戶的收費(縣城、金水河、勐拉屬網路公司),收費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條例》要求,由物價部門核准取得《收費許可證》後,嚴格執行核准的標準進行收費,有效維護廣大電視用戶的合法權益。
(三)不斷夯實轄區內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
2005年以來,中央、省、州加大了對廣播電視事業建設的力度,我縣抓住這一時機,積極向上級爭取項目、資金,使全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向前發展。一是抓住國家實施興邊富民工程的機遇,把“村村通”廣播電視列入為百姓解決聽廣播看電視難的內容,啟動了興邊富民“村村通”廣播電視工程。國家和省共投入工程經費400餘萬元(其中,州級投入19萬元)完成了195座(其中,開路發射20座,中頻分配網168座,光纜接入7座)興邊富民“村村通”廣播電視工程的建設任務,解決了我縣部分村寨聽廣播看電視難的問題。二是積極引進資金,整合資源,開通了縣城至13個鄉(鎮)電視光纜聯網工作, 13個鄉(鎮)政府駐地機關、村寨收看到與縣城同樣的電視節目,收視範圍進一步擴大,結束了鄉(鎮)不通有線電視大網的歷史。三是不斷更新完善了金平廣播電視台的采、編、播設備,實現了1套自辦節目全天12小時由硬碟編輯自動播出。四是針對鄉(鎮)有線電視網路不規範、線路老化、信號不好等問題,於2006年投入20多萬元改造了鄉(鎮)網路,較大改善了電視信號質量,解決了鄉(鎮)用戶多年來看不好電視的問題。進一步延伸網路,將網路延升到部分通光纜的村寨。五是擴建了金水河4×100瓦廣播電視發射設備,新建了馬鞍底地西北邊民互市點廣播電視站、十里村熱水塘邊民互市點廣播電視站。六是2006年10月開工新建城區邊境廣播電視綜合樓,該工程總建築面積2342平方米,計畫投資380萬元,現在主體工程已完工,今年4月30日已進行了初驗,預計6月份可投入使用。七是爭取國家、省投資80萬元的縣城300W農村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工程(更新改造)將於5月底全面開播。目前已完成了鐵塔的架設,機器設備大部分已到,等待廠家的安裝調試,屆時信號將有效覆蓋我縣城區周邊的部分村寨。目前,沒發現突出的破壞廣播、電視設施、設備情況。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我縣三年來貫徹實施《條例》的情況,對外宣傳,基礎設施建設都取得了長足發展,但仍然存在著諸多影響我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力度有待進一步強化。2001年3月29日,雲南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了《條例》,並於同日公布實施。在調查中明顯感覺對《條例》的學習、宣傳不到位,貫徹、執行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具體表現為:一是部分鄉鎮廣播電視站竟然找不到《條例》文本;二是對《條例》的一些規定把握得不準確。例如國務院《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安裝和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申領許可證”。我省《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需要接收、轉播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許可證”。廣電行政管理部門的個別幹部對雲南省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申領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器許可證的管理許可權下移到縣級規定不明確,顯然會造成管理過程中的偏差。一些不法商販走村入戶銷售、安裝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流動性大,隱敝性強,給社會管理工作帶來很大難度。
(二)縣級財政對廣播電視事業建設的投入不足,沒有配套資金。金河鎮熱水塘、馬鞍底地西北邊民互市點和金水河鎮開路發射廣播電視轉播台因無運行經費而不能正常轉播;廣播電視部分發射、采、編、播、錄設備老化,有時造成圖像聲音失真,影響播出質量。廣播電視屬社會公益事業,是一個重裝備、高投入的行業。近年來,儘管對部分設施進行了更新改造,但仍然跟不上科學技術發展的步伐。同時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高層建築和發射頻率不斷增多,原有發射塔高度不能滿足發射任務的需要。
(三)縣廣電局辦公條件簡陋,城區邊境廣播電視宣傳中心建設資金缺口大(尚缺口180萬元),鄉鎮廣播電視基礎設施簡陋。全縣13個鄉(鎮)中,除者米、金水河、金河鎮(在建)外,其餘10個鄉均無廣播電視機房,都是租借其他部門的陳舊房放置機器,嚴重影響了機器設備的壽命及電視節目的正常播出。
(四)高寒山區仍然存在收聽收看廣播電視難問題,境外廣播電視信號對我干擾滲透嚴重。由於受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制約,目前,全縣還有786個2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收聽收看不好或收看收聽不到廣播電視節目。我縣6個邊境鄉鎮的130多個村寨可收到境外較強的廣播電視信號,金平縣邊境廣播電視宣傳仍呈現出外強我弱態勢,金平已成為西方和境外台向我國進行滲透的軟肋部。由於村民收聽收看不到我國廣播電視,文化生活枯燥,精神空虛,邊境沿線的一些少數民族非法信教活動即信“王主”等活動頻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五)“村村通”工程技術人員太少。目前僅有4名“村村通”工程維修人員,難以巡迴維修和鞏固全縣幾百座“村村通”工程。
三、今後工作意見
(一)繼續加大對《條例》的宣傳、貫徹力度。要充分利用“第一媒體”的優勢,廣泛宣傳《條例》,增強用戶依法安裝、使用廣播電視設備的自覺性,自覺維護公共廣播電視設施、設備,自覺抵制外來文化滲透,套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廣電部門的工作人員,特別是行政管理人員要認真學習《條例》,明確《條例》的精神,知曉《條例》的內容,把握《條例》的規定,依法行政,服務人民。
(二)繼續搞好新聞宣傳,當好喉舌作用。進一步充實完善自辦金平電視頻道的節目內容。突出全縣和鄉村學習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的具體內容和典型事例。緊緊圍繞縣委的中心工作,繼續辦好廣播電視欄目,提高宣傳質量,多出精品佳作,搞好內外宣傳,打好每一個宣傳戰役,為全縣經濟建設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為人民民眾提供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糧。
(三)積極做好解決我縣聽廣播看電視難的項目,不斷提高廣播電視覆蓋率。一是將金平自治縣鄉(鎮)廣播電視業務用房及無線覆蓋建設項目列入第二輪“興邊富民”工程項目和國家第四期第二階段的西新工程建設項目解決。二是著力實施786個2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的41658戶“村村通”工程。
(四)加強協調配合,繼續加強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管理工作,規範管理農村個體戶安裝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行為,確保廣播電視安全優質播出。
(五)進一步重視廣播電視工作。根據《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廣播電視事業的領導,將廣播電視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根據財力和需要逐步增加投入”,第二十四條 “廣播電視機構應當配備專職維護人員,定期檢修設備,及時排除線路故障,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保證用戶收視質量,接受用戶的監督”的規定。在實施廣播電視事業建設時,縣財政應納入財政預算並逐年增加。
加強廣電隊伍建設:即縣事業科在現有4人的基礎上增加4人編制,電視台在現有10人的基礎上增加6人編制;金河鎮3人編制,其餘人口少的鄉鎮配備2人編制,確保廣播電視完好率達95%。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做好我縣廣播電視事業建設的任務任重而道遠,我們堅信,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縣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的各項工作部署,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廣電事業發展大局,狠抓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開拓進取,紮實工作,使全縣廣電事業再上台階。

審議結果的報告

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在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常委會組成人員對《雲南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了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改革開放以來,我省的廣播電視 事業發展很快,但也存在不少問題,制定這個條例,將我省的廣播電視事業納入法制軌道非 常必要,弁肯定條例章案“總的來說是全面可行的\審議中,大家對草案提出了一些意見和 建議,主要有:我省是多民族的邊疆省份,應增加重視和扶持少數民族語言廣播,宣傳、弘揚 民族文化的內容;應重視邊疆、民族、山區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應有規範廣告的真實性,增加公益廣告播出的內容。同時指出草案文字不夠精練,應當壓縮、合併,屬於內部工作的內容 可以刪去。會後,法制萎員會認真學習了國務院的有關法規和今年1月份全國廣播電視工作會議的檔案;召開了有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各委員會、辦公廳、研究室,省政協,省信息產業辦,雲南大學法學院等部門參加的論證會;並會同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省政府法 制辦公室、省廣播電視局對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的審議意見作了認真研 究,參考論證會的意見,對條例草案作了逐條分析、反覆討論、多次修故。在此基礎上,法制委 員會召開會議,對草案進行了統一審議,提出了草案修改稿現將主要修改情況審議結果 報告如下:
一、
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將草案修改稿第三條第二款修改為“各級人民政 府應當重點扶特少數昆族、邊遠和貧困地區發展廣播電視事業,提高廣播電視覆蓋率。”並在 第十六條第二款中增加了有關鼓勵和扶持少數民族語言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的規定。
二、
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在草案修改稿第十四條中增加了“廣播電台、電視台應 當注重播放公益性廣告”的規定,對於有的委員提出的“草案中應有規範廣告的真實性”的問 題,法制委員會認為這是屬寧廣告法律法規調整的範疇,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 已有明確規定,故未在草案修改稿中作此定。
三、
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壓縮、合併了一些屬於廣播電視部門內部工作的內容 和國家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內容,總條數由四十三條減為三十二條。
四、
採納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關於草案要體現廣播電視改革方向和精神的審議意見,在草案修改稿第七條中明確規定地區、市、縣只能設立一個廣播電台、電視台。”增加了第二 十六條“農村、邊遠山區採用小片有線網、小型衛星收轉站及其他方式接收廣播電視節目的, 應當接受當地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的規定。
五、對於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提出來的縣級只能設立一個廣播電視轉播站,除省級、省會城市和個別經濟實力較強的城市可以有電視台外,其他的電視台都要改成轉播站”的意 見,法制委員會經過認真研究,認為目前草案中有關州(地、市)、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規定 與1997年8月頒布施行的國務脘《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的規定是一致的;根據今年1月份全 國廣播電視工作會議檔案的精神,今後地(市)、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職能要轉變,機構名 稱並不改變,故未對草案中廣播電台、電視台的名稱作相應修改
六、
對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規劃和建設規定,採納了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的審議意 見,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一條修改為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由省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 國家和省信息產業部門的總體規劃,負責組建和管理。”並增加了第二款,規定“廣播電視傳 輸網路建設規劃應當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七、
採納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關於充實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職責的意見,根據省人民 政府對省廣播電局的“三定”方案,在草案修改稿第四條中,充實了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 的職責。
八、
根據論證會的意見和近年來人民民眾對廣播電視工作提出的要求,將草案修改稿第 二十三條修改為:“廣播電視機構應當配備專職維護人員,定期修設備,及時排除線路故 障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保證用戶收視質量,接受用戶的監督。”同時增加第十四條規定: “有線電視用戶申請安裝、移裝有線電視傳輸裝置的,有線電視播出機構應當在其公布的時 限內保證開通。有線電視用戶申告電視播出服務障礙的,有線電視播出機構應當及時修復或 者調通;由於有線電視播出機構的原因未能修復或者調通的,應當及肘通知用戶,並免收障 礙期間的有關費用”。
此外,還對草案作了一些文字修改,條款順序作了調整。
法制委員會認為,《雲南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已基本成熟,建議經本次常 委會會議審議修改後付表決。
以上報告及草案修改稿,請予審議。

審議意見

受主任會議的委託,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於9月27日對《雲南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審議意見如下:
我委認為,《雲南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草案)》經過近兩年的準備和省法制局廣泛徵求意見,認真協調論證並經1999年6月1日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已經基本成熟,建議 提請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
由於議案提出後,我國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變化和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的出現,《條例 (草案)》中的一些內容還需要作進一步修改,主要有}
―、中央關於廣播電視改革的方向和精神在條例中反映得不夠。
1.
最近丁關根同志在江蘇考察時要求,為迎接加人WTO的挑戰,要克服阻力,以省為單位、堅決把廣播電視統起來。按照這一精神,一是再區分“有線無線”已無必要;二是縣 級三台合一,只能設立一個廣播電視轉播站,只播地方新聞,不得自辦其他節目;三是以省為 單位,把全省電台、電視台統起來,一個省除省級、省會城市和個別經濟實力較強的城市可以有電視台外,其他的電視台都要改成轉播站,除了辦地方新聞,就是轉播省台節目的同時,為 了保證地、縣台原收入水平,可以采股份制的辦法,協商確定廣告收人分成。這些新的精神,應當在條例中有所體現。
2.
根據中辦〔2000〕48 號通知的精神,應將對違紀的廣播電視機構處理的有關內容吸收進條例的罰則中。
二、
按照省廣播電視局和信息產業辦“三定”方案,原屬廣播電視廳的廣告電視傳輸網的 規劃與行業管理、制定技術體制與標準的行政職能劃歸信息產業辦,這種劃分應當在條例 中加以體現,同時,應按照省廣播電視局的“三定”方案,對《條例》第五條廣電行政部門的職 責進行充實。
三、
應將廣播電視傳輸網路建設納入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的內 容寫入《條例》。
,四、《條例》第十條第三款對“大型企業、事業單位設立的非行政區域性有線廣播電視站” 的職責和業務範圍規定的不夠明確,應予明確。
五、
《條例》第十七條沒有實質性內容,應當刪去。
六、
按照權利與義務對等的立法原則,《條例》中應有對廣播電視部門的服務進行規範的 條款。
七、
《條例))一至四章中所有禁止性規範和屬於行政審批的內容,都應在“法律責任”一章 中有對應的處罰條款。
八、
按目前地方立法的慣例,《條例》第四十二條可以省去。

條例(草案)的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雲南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經過兩年多的準備,在省政 府法制局廣泛徵求意見,認真協調、修改、論證後,已經1999年6月1日省政府常務會議討 論通過。現在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託就該《條例》(草案)作如下說明:
―、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近年來,我省廣播電視事業有了較大的發展,對促進我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松的物質文化需要,起到了重要作用。廣播電視事業的迅猛發展,既為廣 播電視工作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同時也對廣播電視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長期以來,由於存在著擅自批台、建台、建網等問題,部分電台、電視台節目質量不高,亂播濫放等現象,又缺乏系統的法律法規作後盾,使得廣播電視管理工作比較滯後目前,我省尚無一部廣播電視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在規範管理上難度較大。特別是近年來,隨著 有線電視的普及和“村村通廣播電視”工程的開展,在建設、維護、運營、管理等各個方面,出 5見了許多新問題,需要加以規範和引導。1997年9月1日國務院發布了《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為我省的廣播電視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據。我省是一個多民族的邊疆省份,在廣播 電視管理方面有一定的特殊性,為了持續、健康地發展廣播電視事業,更好地服務於人民,盡 快制訂《雲南省廣播電視管理條樹》是非常必要的。
二、幾個主要問題的說明
(一)關於投入方式
廣播電視行業是髙科技、重裝備、高投入、嵩消耗的行業。近年來,廣播電視發展面臨的 最大難題,就是投入不足與事業發展需要之間的矛盾。由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是黨和政府“喉舌”,需要一定的經費不斷更新設備,不斷擴大宣傳陣地,提髙節目質量,加之廣播電視工作 始終堅持社會效益第一原則,是一項準公益性事業。因此4條例》(草案)對廣播電視事業的 投入問題作了相應的規定。
另一方面,廣播電視投入與需要的矛盾不能僅依靠財政,在市場經濟的今天,也應當遵循市場規律,尋求其他渠道的資金支持,以增強廣播電視的.實力和生存能力。因此《條例》(草案)在第二十七條規定:“廣播電視傳輸植蓋網的建設,可以多渠道、多種形式籌集資金,
(二)關於執法稽查制度
近幾年來,社會上存在擅自承攬廣播電視工程,技術指標不符合規範;擅自截傳干擾廣 播電視信號,破壞廣播電視設施;擅自接收境外電視節目f個別台、站播放不健康的廣播電視 節目等現象。而我省廣播電視系統至今尚無一支正規的執法隊伍,發現問題只能由業務部門 進行處理。由於執法主體和執法程式上存在漏洞,執法人員又不固定:,糾紛時有發生。鑒於 廣播電視管理執法難的現狀,應當有一支專門;的隊伍來對違反廣播電視有關法律、法規的行 為進行查處。因此,《條例》(草案)第七條規定廣播電視管理實行稽查制度。縣級以上人民 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依法行使稽查權。”
(三)有線電視實行有償服務並保證用戶收視質量的問題
由於有線電視網路作為廣播電視覆蓋網的一個部分,是靠集資或貸款發展起來的,加之 維護和更新設備需一定經費*借鑑其他省的做法,收取一定的收視費是必要的。因此,《條 例》(草案)第三十二條規定,“有線電視實行有償服務,收取的費用應當用於宣傳和事業發 展”。同時,有線電視台收取了少量費用,就應履行保證用戶收看好電視節目的義務。因此, 《條例》(草案)第三十一條規定,“有線廣播電視台應當保證用戶收視質量;
.(四)廣播電梘傳輸覆蓋網的完善問題
目前,我省已基本形成天地一體、有線無線結合、覆蓋城鄉的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路,為 解決全省人民聽好廣播、看好電視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條例草案)對廣播電視專用傳輸覆 蓋網的規劃、管理、組建、開發等問題,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管理工作需要作了必要規定。此 外,近些年我省廣播電視系統廣大幹部租技求人員,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針對我省 山區占90%以上的特點,積極探索了在山區採取小調頻、小差轉、小型衛星收轉站等有效覆 蓋方式,提高了廣播電視覆蓋率。在全國是一項成功的嘗試,今後還要繼續加以推廣並使之 法制化。因此,《條例》(草案)第三十三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這在全國地方立法中是一個創新。
以上說明及《條例》(草案),請一併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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