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

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

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鄂爾多斯市機構改革方案》和鄂爾多斯市印發的《鄂爾多斯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是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貫徹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張文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Ordos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張文峻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規章,落實自治區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方面的政策規定,研究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發展規劃、方案等相關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宣傳工作。
(二)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擬訂全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五)貫徹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組織擬訂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擬訂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制度。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負責市本級醫療保障領域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全市性、跨旗區違法行為,辦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導監督管理旗區醫療保障領域行政執法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策宣傳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行政審批科(待遇保障科)
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局機關依申請行政許可、確認、獎勵、給付事項的受理、審批、轉報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務類事項的審核、批准、備案等工作。負責協調各業務科室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後台支持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政策調查研究,承擔協調改革方面工作。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商業補充保險、醫療救助、健康扶貧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定點醫藥機構準入管理政策規定,負責醫療保障待遇審核工作。
(三)醫藥綜合服務管理科
負責擬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國家、自治區要求,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組織擬訂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四)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管科
負責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組織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的撥付、支付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負責市本級醫療保障領域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全市性、跨旗區醫療保障領域違法行為,辦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導監督管理旗區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內部審計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等工作。

行政編制

市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5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2副〕。
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張文峻
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劉光文
鄂爾多斯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丁國棟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鄂爾多斯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鄂爾多斯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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