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是由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辦理結婚登記
-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節假日預約)
- 聯繫電話:0711-3896857
- 辦理地點:鄂州市鳳凰路21號陽光大廈3樓
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流程,
設定依據
《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申請條件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雙方自願結婚;
(三)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四)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五)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六)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
辦理材料
(一)本人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人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名聲明;
(三)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辦理流程
(一)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社區提出申請;
(二)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三)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的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四)婚姻登記員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