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沿革
1993年8月2日,
都江堰市委辦公室《關於成立都江堰市紫坪鋪水利工程淹沒區移民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都委辦[1993]47號)文批准成立“都江堰市紫坪鋪水利工程淹沒區移民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市境內紫坪鋪水利工程淹沒區移民安置的組織、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1999年,經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設立“紫坪鋪水庫都江堰市移民辦公室”,負責紫坪鋪、魚嘴水利樞紐工程庫區移民工程的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
2000年1月13日,都江堰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市移民辦公室機構編制和人員編制的通知》(都編髮[2000]2號)同意“紫坪鋪水庫都江堰市移民辦公室”更名為“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內設綜合科、規劃安置科、工程建設管理科和財務科4科室,人員編制15名,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將辦公地點由市政府遷至都江堰市蒲陽路139號租房辦公。2003年1月10日,遷至都江堰市胥家路口解放二巷新建辦公大樓。2004年5月21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區劃地名辦公室更改門牌號,將原“解放二巷”更名為“金桂巷46號”。
2002年3月14日,經都江堰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核定,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達了《關於印發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都辦發[2002]39號),規定在機關內設定辦公室(綜合科)、規劃安置科、工程建設管理科、財務科4個科室,依照公務員管理事業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層幹部4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核定總人數17名。
2003年5月27日,都江堰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下達《關於市移民辦設定移民信訪科的批覆》(都編髮[2003]12號),同意在我辦設定移民信訪科。
2009年3月22日,都江堰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關於市移民辦公室調整內設機構的批覆》(都編髮[2009]10號),同意我辦在原有內設機構總數和中層幹部職數不變的情況下,將工程建設管理科調整為後期扶持科。
2010年,根據市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市級部門紀檢(監察)辦公室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的通知》(都組發[2010]18號)精神,我辦設定了紀檢監察室。
至2011年12月,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機關內設綜合科、規劃安置科、後期扶持科、計畫財務科、移民信訪科、紀檢監察室6個科室,人員21人。已登記公務員3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11人,機關工人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調研員2人,正局級幹部1人,中層幹部6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開發性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令法律;研究擬草本市移民工作實施辦法,擬定移民工作有關政策。二、配合上級移民部門、業主及規劃設計單位共同完成全市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及實施計畫的編制工作;按照項目管理許可權做好項目管理、監督和檢查;負責移民項目的審批和驗收。三、編制和上報本市移民安置實施和資金使用的年度計畫以及相應的統計報表,按批准的移民安置實施年度計畫,完成本市的移民安置任務。四、負責移民資金的管理(含移民資金的分解、撥付、兌現、結算),做好移民資金的使用、監督、檢查工作,保障移民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五、負責國家有關移民方針、政策的宣傳,做好移民民眾的搬遷動員、政策引導和解釋工作,綜合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檢查、監督鄉鎮移民工作,切實維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的社會穩定。六、負責合理解決庫區、施工區移民民眾的遷移、安置和生產、生活及後期扶持等工作。七、負責庫區對口支援和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八、負責組織開展紫坪鋪水利樞紐工程對我市的綜合影響及對策、研究。九、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綜合科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和有關移民法規。(二)履行參謀助手作用,負責協調各科室工作。(三)檢查、落實機關各項制度,負責機關接待、後勤、保衛、計生、精神文明、車輛管理等工作。(四)負責對外宣傳,編寫信息、情況反映、簡報;起草機關工作計畫、總結、報告、請示、規章制度、會議紀要等檔案材料,組織機關幹部職工學習、教育。(五)嚴格執行機關保密規定,妥善做好機關各類檔案的管理和收發,按規定手續報請實施銷毀工作。(六)妥善保管本機關的公共財物,做好借用登記、移交手續。(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規劃安置科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憲法與法律和有關移民法規。(二)負責移民安置計畫的編制和管理。(三)負責移民安置中與各部門的協調。(四)組織移民搬遷安置,辦理好移民搬遷安置手續,按工作進度做好移民財產補償、補助和移民生產、安置費、基礎設施費的結算。(五)管理好移民實物資料和工程建設檔案。(六)及時處理移民安置中出現的問題。(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財務科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和有關移民法規。(二)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執行各項財務制度。(三)正確反映和監督移民資金的撥付、使用情況,配合審計,加強管理。(四)編制本辦預算,統籌安排,合理運用。(五)定期編制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如實反映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匯報,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的依據。(六)堅持帳務與實物、票據與印章分開管理的原則。(七)負責鄉鎮移民辦專項資金的的撥付工作。(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信訪科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與政策,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和有關移民法規。(二)負責移民政策及相關規定的宣傳、解釋工作。(三)做好移民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認真解答移民提出的問題。(四)將移民反映的問題及時通報給有關鄉鎮和科室,並協調、督促其核實、解決。(五)負責移民來信來訪的回覆工作。(六)負責辦理並回復上級機關及領導批轉、交辦的移民來信來訪件。(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