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事件介紹,社會關注,
事件介紹
2012年11月3日上午,湖南株洲女子周婷坐在麵包車上,突然有個環衛工人衝上來,用菜刀砍斷了她的中指。
事發株洲鐵西路和市府路交界處,當時周婷和老公、朋友坐在進貨的麵包車上。忽然有人拉開副駕駛座的車門,拿著刀朝周婷老公身上砍去。她下意識護住老公胸口,結果手指挨了一下,左手中指斷了一截,右手臂流血不止,老公的手臂、臀部也各中一刀。
目擊者吳女士說,麵包車上的人吃完早餐往地上丟了點垃圾,環衛工走過去讓他們撿起來。另一名在附近進貨的師傅看到,雙方有點吵架的意思。誰都沒來得及反應,環衛工就開始砍人。
砍完人後,環衛工把已經變形的菜刀別在腰上,繼續撿起掃把掃地。110民警趕到時,他還爬上附近一棟14層高樓樓頂,後來被勸了下來。
砍人的環衛工說自己叫郭能芳,33歲,做這個職業才20多天,之前“到處流浪”為生。“我掃得乾乾淨淨,起碼要尊重一下吧!”郭能芳的情緒仍然沒有平復:“一定要強制管好這些人!”
社會關注
當今社會,因為情仇利益而械鬥的屢見不鮮,因為暴力執法而傷人的偶爾可見,而因為不講衛生、拒不撿起垃圾而被砍斷手指的卻著實罕見。無論如何,揮刀砍人是怎么都說不過去的,任其有千般理由也是錯了的。不過,從該事件我們不僅能看出環衛工人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廣大公民的道德水平也值得考量。
砍人的環衛工人郭能芳稱自己:做這個職業才20多天,之前“到處流浪”為生。由此可以大膽推測,該地區的城管部門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郭能芳以前“流浪”為生,必定文化素質不高,法律意識淺薄,更加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城管部門未進行相關的知識、技能培訓就讓其上崗不得不說是一種倉促的、不妥當的決定。
砍完人後,郭能芳把已經變形的菜刀別在後腰上,繼續撿起掃把掃地。從這裡可以看出,郭能芳本人並不認為他的行為是錯誤的,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我們不得不哀嘆我們國民的法律意識相對還很薄弱。他說“一定要強制管好這些人!”他把這句話付諸了行動,不過他的“強制”手段過於偏激、暴力、血腥而後果嚴重。其實郭能芳是悲哀的,他有著很好的出發點,他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勞動成果,為了保持城市的清潔美麗。他只是錯在不懂法律、沒有採取合理可行的方式,由此釀成大禍。
這些血的教訓,是不是會引發廣大網友深省呢?是不是值得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引以為戒呢?是不是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呢?萬事都是有因果的,如果被砍人能夠做到愛護環境,不亂丟垃圾,郭能芳不是神經病人、更不是嗜血殺手,他又怎么會砍斷其手指呢?同樣的,如果郭能芳稍微有些法律意識,也不會採取如此極端的手段,不會釀成大錯。更應該重視的是當地城管部門,招人有沒有經過篩選、用人有沒有進行培訓?每一行都有其特點,不是所謂的“掃大街”就不需要知識、不需要培訓。
很多矛盾糾紛、流血衝突都是可以避免的,只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不要讓美好的出發點通過錯誤的方式造成了惡劣的後果,這是我們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所有筆者呼籲廣大網友尤其是相關部門,引以為戒,改善自我,讓我們的社會更美好、更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