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鵬(融安縣委原副書記)

郭建鵬(融安縣委原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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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鵬,男,漢族,1972年12月出生,廣西鹿寨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6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融安縣委副書記。

2021年10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給予郭建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建鵬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西鹿寨
  • 出生日期:1972年12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出庭受審,所獲榮譽,

人物履歷

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柳城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
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柳城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柳城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融安縣委副書記,柳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融安縣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7月20日,廣西紀檢監察網通報,據柳州市紀委監委訊息:融安縣委原副書記郭建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柳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10月,經中共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紀委監委對融安縣委原副書記郭建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建鵬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獲取土地使用權、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郭建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私慾膨脹,亦官亦商,甘於被“圍獵”,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給予郭建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出庭受審

2021年12月29日,柳江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融安縣委原副書記郭建鵬涉嫌犯受賄罪一案,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至2021年期間,郭建鵬在任中共柳城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宣傳部部長、柳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中共融安縣委副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或利用其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在土地使用權、承攬工程項目等事項上為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291.7805萬元。
庭審中,法庭就公訴機關指控郭建鵬受賄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等相關證據。郭建鵬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郭建鵬還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認罰、真誠悔罪。因案情較為複雜,案件將擇期宣判。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榮獲廣西壯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個人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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