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管理物資

部門管理物資簡稱“部管物資”。由國務院各主管部門平衡分配和管理的物資。主要包括: (1)多數供應全國、對生產建設比較重要,但其重要性不及統配物資並與統配物資的管理形式有別;(2) 某部門生產主要滿足本部門需要的專業性強的產品和中間產品,如鐵路運輸設備、船舶、鐵礦石等;(3)配套性強的機械設備,如冶金設備、發電設備、採煤設備、紡織設備等。

對這類物資需要搞好綜合平衡和統籌安排。但是,部管物資的目錄是不斷變化的。隨著商品生產的發展和經濟運行機制的完善,部管物資的種類呈減少的趨勢,由生產主管部門平衡分配部分占總資源量的比重呈下降的趨勢,通過市場進行產需銜接的範圍呈擴大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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