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素珍

郝素珍

郝素珍,女,漢族,1957年1月出生,山西翼城人,1985年7月入黨,1974年2月參加工作,函授本科,高級審計師。曾任山西省審計廳原黨組副書記、副廳長。

2015年8月,經中共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紀委對郝素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給予郝素珍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研究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給予郝素珍開除公職處分。將郝素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郝素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西翼城
  • 出生日期:1957年1月
個人履歷,違紀違法,

個人履歷

1974年2月-1976年8月山西翼城縣北扦鄉燕家莊村任教;
1976年9月-1979年8月山西師大中文系讀書任團副書記;
1979年10月-1984年2月山西省財稅專科學校任教;
1984年3月-1991年1月山西省審計局行政事業審計處科員、主任科員;
1991年2月-1994年12月山西省審計局行政事業審計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1995年1月-2000年9月山西省審計廳行政事業處處長;
2000年9月-2003年6月山西省審計廳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處長;
2003年6月-2015年8月山西省審計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違紀違法

2015年8月,經中共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紀委對郝素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郝素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為其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禮金;利用本人和其丈夫杜善學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給予郝素珍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研究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給予郝素珍開除公職處分。將郝素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山西省審計廳原黨組副書記、副廳長郝素珍(副廳級)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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