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國大長公主別館安置敕

《郜國大長公主別館安置敕》是唐代李适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郜國大長公主別館安置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适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郜國大長公主別館安置敕
妖妄莫甚於巫蠱,罪惡莫逾於奸亂,跡涉於此,刑其舍諸?郜國大長公主,澡質天潢,不慎其德,行違禮法,志匿回邪。信妖孽之虛言,求厭勝之非福。憫其將老之年,從我議親之典,置於別館,勿謂無恩。其子蕭位,不思諫正,手疏祝詞;其弟蕭佩、儒、偲,及異父兄駙馬都尉裴掖,相與知情,陷於不義。蜀州別駕蕭鼎、商州豐陽令韋恪、前彭州司馬李萬等,謬居清貫,輕紊常倫,在其門庭,多行穢德。忝列衣冠之緒,豈宜履舄之交。宜令京兆府決重杖四十,配流賀州。裴掖綿州安置,蕭佩、儒、偲等並配房州安置,其蕭位等並馳驛發遣。

作者簡介

李适(742~ 805年),即唐德宗,唐代宗長子。代宗時為兵馬元帥,討伐史朝義,平定河北。在位期間改租庸調為“兩稅法”,並徵收間架稅、茶稅等,以增加財政收入。對藩鎮勢力採取裁抑政策,以圖加強中央集權,但成效甚微。建中四年(783年),涇原兵變,長安被占,他一度逃入奉天(今陝西乾縣)。自此對藩鎮姑息遷就,並用宦官統率禁軍,導致宦官權勢急劇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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