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邵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邵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邵陽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邵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所屬單位:邵陽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邵陽市
  • 現任領導:楊映林(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邵陽市國土資源局成立於1987年,其前身為邵陽市國土管理局。現內設14個科室、4個分局,下屬8個二級單位。主要職責是規劃、保護和合理利用全市土地、礦產資源,管理測繪行業。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有關檔案的起草、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檔案、保密、保衛、接待後勤管理工作;負責信息綜合、新聞宣傳報導工作;負責電子政務推廣和綜合調研工作。整合局機關相關科室有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確認、年審年檢、行政事業性收費等職責,歸口辦公室管理。根據授權,統一受理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確認、年審年檢、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組織相關科室及時辦理。
    (二)政工科 
    承擔局機關、市轄國土資源分局、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的有關具體工作;組織指導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局黨組日常工作;承辦局科技項目的規劃、科技成果的管理、科普推廣、對外合作與交流及外事宣傳等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規信訪科 
    組織起草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國家、省、市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落實和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征(占)用、土地礦產資產處置、土地礦產使用權交易、土地礦產權屬確定行為的合法性監督檢查;協調有關部門修改與本局有關的政策、法規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系統的普法宣傳教育;推進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組織協調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聽證的有關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複查國土資源信訪事項;督促檢查轉辦、轉送和交辦的國土資源信訪事項;開展信訪調查研究。 
    (四)綜合規劃科 
    編制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指導和審核縣(市)區、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測繪管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等專項規劃;制定實施市本級土地利用年度計畫;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五)耕地保護科 
    承擔全市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工作,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相關工作;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審核基本農田補劃方案與確認;編制和審查耕地占補平衡方案,協助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規劃;負責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土地綜合治理等項目的選址、立項、評審、驗收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拆舊區土地復墾的管理;負責審核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並參與征繳工作;負責制定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的使用方案,會同財務審計科監督縣(市)區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承辦報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國有荒山、荒地、灘涂圍墾開發的立項、審查工作;承辦農業區劃相關事項。 
    (六)建設用地科 
    承辦需報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設用地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鄉(鎮)、村集體建設用地審批工作;負責全市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的制定、修改和信息發布;參與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論證、預審工作;指導建設項目征地工作;負責統計和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檢查建設用地項目土地利用實施情況;指導縣(市)區建設用地管理。 
    (七)地籍管理科 
    組織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組織實施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的調處;負責地籍信息系統的建立與管理工作。 
    (八)地產管理科 
    擬訂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方案,並按規定組織實施;負責承辦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劃撥供地審批;負責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理監督工作,承辦土地資產處置、土地儲備方案的審查;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評測;審核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承擔節約集約用地評價;組織編制年度供地計畫;對土地市場和地價實施動態監測。 
    (九)礦產資源儲量科 
    負責實施礦產儲量管理辦法、標準、規程、規範;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備案、登記和統計工作;負責全市礦業權評估管理;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及匯總;承擔礦產地儲備管理工作、壓覆礦產資源管理事項;負責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參與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規劃;組織礦產資源形勢分析和戰略研究。 
    (十)礦產開發管理科 
    依法負責採礦權審核登記發證和初審報批;參與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採礦權年度出讓計畫;參與採礦權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按照省廳要求對礦產資源保護性開採特定礦種進行管理;調處重大採礦權權屬爭議、糾紛。 
    (十一)地質環境地質勘查科 
    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和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及地質遺蹟保護申報、組織、審查和治理工程的預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驗收,負責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及建設用地危險性評估備案;審查上報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監督檢查地質勘查資質;編制探礦權設定方案,開展探礦權年度檢查,依法進行探礦權審核,監督管理地質勘查活動和探礦權市場;依法調處探礦權屬糾紛。 
    (十二)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科 
    編制和組織實施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市級基礎測繪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國家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的管理以及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它重大測繪項目的監管;建立和管理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負責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成果的管理、分發和服務;審核呈報測繪單位資質,規範和監管全市測繪市場;負責永久性測量標誌的管理;管理地圖的編制、印刷、出版、展示和登載工作;依法查處測繪違法行為,依法保障測繪野外作業的合法權利。 負責基礎地理信息集成管理,組織指導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應急測繪保障工作,指導地理信息綜合套用服務;承辦地理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和公共服務目錄的編制工作;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承辦涉密測繪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的審批;指導測繪地理信息檔案資料信息化和管理;承辦地圖編制管理和地圖審核工作。
    (十三)財務審計科 
    承擔國土資源有償使用費的管理工作,擬訂收益分配製度和使用政策,參與國土資源資源性資產管理和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管理;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探礦權和採礦權價款評估結果審核;擬訂部門財務和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依法承擔國土資源規費徵收管理;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專項資金管理,接受財務、審計、物價等部門的監督檢查;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負責對市國土資源系統財務工作檢查和指導。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十四)不動產登記科
    指導監督全市不動產登記工作;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建設,組織指導各類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共享、匯交管理以及社會查詢服務;負責全市不動產登記簿證的監管;指導全市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指導市本級不動產登記中權籍糾紛的處理;負責不動產登記人員上崗資格審核;負責不動產登記代理中介組織及其從業行為的監管。

現任領導

局長:楊映林

所獲榮譽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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