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廣毅

邵廣毅

邵廣毅,男,1978年3月出生。曾任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18年6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邵廣毅受賄一案,單獨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總計2874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廣毅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8年3月
  • 主要成就: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

人物履歷

歷任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綜合事務部副部長、部長、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助理,兼任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廣西冠信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事,田德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

違紀被查

2017年2月27日,中紀委發布訊息: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邵廣毅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經查,邵廣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未經批准私自出國,違規獲取外國永久居留資格;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邵廣毅的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手、不收斂。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邵廣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邵廣毅開除公職處分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按程式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一審開庭
2018年6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邵廣毅受賄一案。河池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指控被告人邵廣毅夥同他人、單獨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總計2874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
接受請託,與他人共同收受錢款2500萬元
2012年至201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邵廣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夥同原鐵投集團董事長何國林(另案處理)、南寧邁瑞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松(另案處理)共同收受金伍岳集團董事長時珣(另案處理)“好處費” 2500萬元,林松收取時珣的錢款後,按照商定的比例逐次將錢拿給邵廣毅,總計750萬元。
2011年-2015年6次非法收受錢款330萬元
2011年至2015年,被告人邵廣毅分別利用其擔任冠信公司副總經理、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在冠信公司與金伍岳集團貿易業務往來中為金伍岳集團提供幫助,先後6次收受該集團董事長時珣錢款總計330萬元。
2009年-2012年5次非法收受錢款44萬元
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邵廣毅利用其擔任冠信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在與其他公司開展貿易中提供幫助,先後5次非法收受錢款總計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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