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組織審查

接受組織審查指的是,官員幹部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委部門執紀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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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背景

2017年1月8日,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簡稱新規則)。新規則中與以往有關紀檢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定相比,就體現了這一突出的變化:紀檢機關“辦案”,不再是“調查”而是改稱“審查”。
從“接受組織調查”到“接受組織審查”,雖然只是一字之差,卻有天壤之別,更加突出了紀言紀語,淡化之前表述中含有的案件調查涵義。正如過去通常叫案件線索改為問題線索一樣,這一稱謂的改變,體現了紀檢機關職能的轉變,是對黨章規定的回歸。

實施原則

黨的十八大以來,紀檢機關深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在執紀審查各環節突出黨內審查不同於“調查”特色。立案審查後,講明黨的政策和紀律,要求被審查人端正態度、配合調查。審查期間仍對被審查人以同志相稱,並安排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對照理想信念宗旨,通過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深刻反省、認識錯誤、交代問題,寫出懺悔材料。審理報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認定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被審查人違反黨章、背離黨的性質宗旨的錯誤本質,反映其態度、認識及思想轉變過程。審查不同於調查之處,反映了紀檢監察工作進一步走向邁向制度化、專業化、規範化的一大步。這是長期以來,根據反腐實踐和民眾、紀檢監察隊伍意見,不斷補充、完善、修正的結果。

首次使用

2017年2月23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獲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王銀成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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