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環境監察大隊,事業單位,隸屬環保局領導。業務上受徐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指導。內設辦公室、綜合業務室、信訪室。
機構簡介,業務範圍,工作職責,
機構簡介
邳州市環境監察大隊下設大隊部及8箇中隊。1、邳州市環境監察大隊,事業單位,隸屬環保局領導。業務上受徐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指導。內設辦公室、綜合業務室、信訪室。2、鄉鎮聯片成立環境監察中隊,作為市環保局派出機構,業務上受環境監察大隊指導。下設城區一中隊、城區二中隊、城區三中隊、城區四中隊、官湖中隊、鐵富中隊、碾莊中隊、土山中隊分片轄區環境負責。
業務範圍
環境監察大隊的主要職責是依照《環保法》有關規定,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違法事實實施取證並按規定提出處理意見,主要職能:
1、檢查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
2、檢查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
3、檢查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
4、調查處理人民來信來訪、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糾紛。
5、徵收排污費。
6、對生態環境保護實施現場檢查和監督。
7、參與環境質量管理工作和污染治理項目年度編制工作。
8、市環境監察大隊應建立各種環境管理程式、台賬、報表及檢查記錄等制度,建立排污單位環境檔案及動態檔案。按隸屬關係定期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匯報環境監察工作開展情況。
工作職責
1、貫徹國家、省、徐州市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
2、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遵守環保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依法徵收污水、廢氣、煙塵、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物質及礦產資源開採環境治理資金。
4、依據環境保護局的授權,依法進行轄區內環境污染事故、糾紛和自然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5、依法監督檢查新建項目的環保審批和“三同時”執行情況。
6、依法監督環保治理設施運行情況。
7、依法編制轄區內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8、承擔上級環保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