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旅遊局

根據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邯鄲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邯鄲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邯政〔2010〕2號),設立邯鄲市旅遊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強統籌協調旅遊產業發展、旅遊市場監管、組織資源開發保護、推動旅遊業國際交流合作的職責。 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根據《河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邯鄲市旅遊局更名為旅遊發展委員會的通知》(冀機編辦〔2016〕71號),邯鄲市旅遊局更名為邯鄲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仍為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旅遊局
  • 性質:非盈利
  • 屬性:事業單位
  • 地址:邯鄲市
  • 更名:邯鄲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 成立日期:1995
更名,機構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更名

邯鄲市旅遊局成立於1995年,2016年7月1日,經河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覆和邯鄲市委、市政府同意,邯鄲市旅遊局正式更名為邯鄲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並舉行掛牌儀式。

機構職責

(一)貫徹國家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旅遊業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發展,指導全市旅遊工作。
(二)制定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指導全市旅遊企業開展宣傳促銷活動。承擔旅遊對外合作交流事務,組織實施對港澳台旅遊市場的推廣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出入境旅遊的相關政策,組織指導入境旅遊和市內公民出境旅遊工作。
(三)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指導旅遊招商引資工作。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實施旅遊區(點)、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規範和標準。統籌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五)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紅色旅遊、休閒度假等工作,指導旅遊行業協會開展工作。
(六)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人才規劃,指導全市旅遊行業培訓工作,承擔導遊人員從業資格考試、導遊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財務、勞資、計生、工會及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資料、信息、提案、檔案、保密、綜治、統計匯總、會議組織等日常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協調指導假日旅遊工作;負責局黨組和局長辦公會議定事項的督查落實工作。
(二)資源開發處。
組織編制全市旅遊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全市旅遊資源普查,指導、協調全市旅遊資源保護、利用工作;指導旅遊項目招商和建設工作;對需經國家、省旅遊部門審批的各類旅遊接待設施項目提出意見,對需由市發改部門立項審批的旅遊建設項目研究提出意見;組織實施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覆核工作;負責全市旅遊項目投資統計工作。
(三)市場開發處。
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組織、指導開展旅遊線路、景區、配套要素的市場開發和促銷;組織指導旅遊市場調研、信息交流工作;負責向公眾提供旅遊諮詢等旅遊公共服務;承擔旅遊對外合作交流事務;組織實施對港澳台旅遊市場的推廣工作;指導開展對全市導遊人員的資格認證和日常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紅色旅遊工作。
(四)監督管理處。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旅遊的政策法規,負責草擬全市旅遊業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入境旅遊和市內公民出境旅遊工作;擬定旅遊設施和服務地方標準,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各類旅遊住宿設施、旅行社等企業開展質量等級評定和日常質量監管;承辦國內旅行社的審核報批、旅行社服務網點的備案工作;負責旅遊執法工作和全市旅遊市場秩序、旅遊質量投訴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催繳與監管;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旅遊保險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制定全市旅遊行業人才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市旅遊行業協會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地理位置

地址:中華北大街181
邯鄲市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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