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人民檢察院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是邯鄲市境內的司法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人民檢察院
  • 檢察長:李素穎 
歷史沿革,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歷史沿革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創建於1951年4月,
1968年被撤銷,
1978年恢復重建,
1993年7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邯鄲分院與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合併為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檢察院。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值班、檢務公開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檔案文稿,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負責有關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涉外個案協查工作的管理。
(二)第一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除第二、三、四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負責全市檢察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第二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四)第三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市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五)第四檢察部。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六)第五檢察部。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七)第六檢察部。負責辦理向本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對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進行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管轄的民事申訴案件。
(八)第七檢察部。負責辦理向本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對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進行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辦理管轄的行政申訴案件。
(九)第八檢察部。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管轄的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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