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

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

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始建於1952年5月,時為峰峰礦區人民檢察署。1954年2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峰峰礦區人民檢察署更名為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1955年2月,峰峰礦區改為省轄峰峰市,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改為峰峰市人民檢察院。1956年11月,邯鄲市、峰峰市合併,恢復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隸屬於邯鄲市人民檢察院。1958年7月,檢察院與礦區公安局合併辦公。1959年12月 ,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獨立辦公。“文革”期間,檢察院被撤銷,檢察工作中斷,刑事檢察由軍事管轄委員會政法小組承擔。1978年7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共中央[中發(1978)21號]檔案規定,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恢復重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
  • 成立時間:1952年5月
  • 主要成就:2014年全國模範檢察院
相關介紹,現任領導,

相關介紹

峰峰礦區檢察院現有政法專項編制67個,在職人員61人,其中員額制檢察官22人、檢察官助理19人、司法警察5人、檢察技術人員4人、司法行政人員9人、工勤人員2人。本科以上學歷幹警占比96%,幹警平均年齡39歲。在創先爭優的歷程中,峰峰檢察人秉承“敬業,創業,樂業”的峰峰檢察精神,鑄就了一個又一個的輝煌業績,曾經連續兩次被評為“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並榮獲“全國十佳基層檢察院提名獎”、高檢院集體一等功、“全國檢察文化建設示範院”、全省先進檢察院、集體二等功等榮譽,2014年4月,被高檢院、人社部授予“全國模範檢察院”榮譽稱號。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楊成慶
檢察長:趙志濤
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李克良
副檢察長:柴順良
副檢察長:王忠義
副檢察長:莫建文
院副檢察長:張瑞芹
副檢察長,紀檢組組長:劉國偉
檢委會委員:申文藝
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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