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的意見》是邢台市人民政府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而制定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健全政府系統領導幹部學法制度的通知》(冀政字[2015]14號)要求,現就落實完善領導幹部學法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領會學法意義
法治政府建設是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系統的領導幹部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奉法者強則國強”,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決定著依法行政的能力建設,關乎法治政府建設的質量與進程。通過近幾年的努力,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素養有了明顯提高,法治思維逐漸形成,法治實踐活動基本常態化,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格局初步形成。但仍有個別領導幹部法治意識比較淡薄,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徇私枉法等問題,“在法律法規的監督下工作、在制度的約束下幹事”及“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等思想沒有牢固樹立,亂作為、不作為等問題損害了幹群關係,影響了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因此,政府系統的領導幹部要從“四個全面”建設的高度,深刻認識領導幹部學法的重要性,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證和組織保證。
二、全面掌握學法內容
全市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學習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核心的各項法律法規,提高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努力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開展。
(一)深入學習憲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內容,牢固樹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政府權力的本質是責任”的觀念,為民盡責,立規矩、定紅線、劃槓槓,是對各級幹部最起碼的要求,自覺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二)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準確把握領導幹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為培樹法治方式提供堅強思想保證;(三)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規範政府行為的法律法規,熟悉行政權力運行的程式;(四)認真學習與履行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熟練運用法律知識處理事務、解決問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五)及時學習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以及省、市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及有關規範性檔案,掌握規定、適應工作、勝任本職;(六)深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覺性。
三、豐富完善學法方式
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學法方式,提高學法實效。
(一)完善學法制度。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單位集體學法和領導幹部個人學法制度,充分結合工作實際,科學制定年度學法計畫,認真組織,有序推動。
(二)創新學法方式。堅持以自學為主,以專題學習、政府常務會學法、理論中心組學法、舉辦法制講座、開展交流研討等形式為輔,全面系統學習法律知識。各級各部門每年常務會(辦公會)會前學法不少於4次,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班不少於2次。
(三)營造學法氛圍。積極探索研究式、互動式學法方式,把學習法律與運用法律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增強學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大力開展機關法治文化創建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通過開辦專欄、專刊、專題等形式,廣泛宣傳法律知識和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典型事例,營造學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學以致用。領導幹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不得作出決定,切實解決隨意決策、違法決策問題;要充分發揮“邢台法治線上培訓考試系統”功能,帶頭學習、練習,掌握法律知識,豐富知識結構,做依法行政的“領頭雁”和明白人。
四、加強學法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把提高領導幹部法律素養作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基礎和保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抓好領導幹部學法工作。各級各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學法有計畫、有安排、有落實、有檢查、有考核。辦公室和法制機構要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發揮職能作用,切實組織好領導幹部學法活動。上級機關要加強對下級機關領導幹部學法制度落實的指導和監督,各級政府每年底要向上一級政府報告本級政府年度領導幹部學法情況。市政府將把學法情況統一納入縣(市、區)依法行政考核體系和政府部門績效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