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邢台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方案(試行)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邢台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方案(試行)的通知》是邢台市人民政府2013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邢台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邢台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方案(試行)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 類型:通知
  • 發文單位:邢台市人民政府
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監測預警與信息發布,監測預警,信息發布,組織機構,應急等級與實施範圍,應急等級,實施範圍,應急啟動與應急解除,

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

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建立高效、協調的管理和工作運行機制,提高政府及有關部門在重污染天氣下的應急能力,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社會參與的工作原則。

監測預警與信息發布

監測預警

根據市環保部門對空氣品質實時監測數據,由市環保部門和氣象部門聯合對空氣重污染狀況進行會商預警,並發布預警信息。

信息發布

持續出現嚴重和極重污染天氣情況時,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路、手機簡訊等多種方式和渠道,及時準確地向社會發布空氣重污染預警信息,讓市民了解空氣品質狀況及變化趨勢,加強自我防護,回響政府號召,共同應對極端不利氣象條件。

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主管副秘書長、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任副組長,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空氣重污染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應急方案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境保護局,負責日常協調和管理等工作。各有關縣(市、區)政府也要參照市領導小組構成,成立本縣(市、區)空氣重污染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應急等級與實施範圍

應急等級

按照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分級辦法,將我市空氣重污染分為三級:
1.重度污染:空氣品質指數(AQI)大於等於201,小於等於300;
2.嚴重污染:空氣品質指數(AQI)大於300,小於500;
3.極重污染:空氣品質指數(AQI)達到500及其以上。

實施範圍

橋西區、橋東區、開發區、邢台縣(以下簡稱三區一縣)、沙河市、內丘縣、任縣、南和縣。

應急啟動與應急解除

市環境保護局會同市氣象局運用環境監測和氣象觀測資料,做好污染過程的趨勢分析和研判,編制空氣品質預警簡報,以電子郵件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並進行電話確認。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簡報確定預警等級,報領導批准後通知各單位立即執行。應急措施按預警期限到期自動解除。
(一)當AQI指數1天達到重度污染且預測未來2天仍將持續污染狀況時,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當日向社會發布重度污染應急預警,同時啟動相關應急措施。
(二)當AQI指數1天達到嚴重污染且預測未來2天仍將持續污染狀況時,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當日向社會發布嚴重污染應急預警,同時啟動相關應急措施。
(三)當AQI指數1天達到極重污染且預測未來2天仍將持續污染狀況時,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當日向社會發布極重污染應急預警,同時啟動相關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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