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開信息數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大曹莊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邢台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畫》已經2018年9月6日市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邢台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畫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18〕17號)、《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8〕22號)、《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冀發〔2018〕38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北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冀政發〔2018〕18號)和《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邢發〔2018〕18號)等檔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作戰計畫。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以加快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控制細顆粒物(PM2.5)污染為重點,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抓手,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施治、城鄉聯治、全民共治,堅持科學治理、協同治理、依法治理、鐵腕治理,深入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狠抓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城市精細化管理、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強化措施保障,利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力爭退出全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後10位,為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市、美麗邢台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支撐。
二、任務目標
(一)總體目標。經過三年努力,全面完成“十三五”環境空氣品質約束性目標,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品質,明顯增強人民民眾的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33%;細顆粒物(PM2.5)濃度較2015年下降38.6%以上,較2017年下降22.5%以上,達到62微克/立方米左右;全市空氣品質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50.5%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數較2015年減少28%;力爭退出全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後10位。
(二)年度目標。到2018年底,PM2.5濃度達到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43.8%以上。到2019年底,PM2.5濃度力爭達到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47.1%以上。到2020年底,PM2.5濃度力爭達到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50.5%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數較2015年減少28%。
(三)各縣(市、區)目標。各縣(市、區)2018-2020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改善目標和平均優良天數、平均重污染天數目標見附屬檔案1和附屬檔案2。
三、重點工作部署
(一)堅決打贏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硬仗。
1.最佳化產業布局。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加快調整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產業規模和產業結構,嚴格落實國家、省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加快市主城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堅持分類施策,實施市主城區中小工業企業退城搬遷。對縣城和主要城鎮建成區的重點污染工業企業,具備條件的要實施退城搬遷。嚴格執行環境準入清單和國家、省《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禁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商務局、市行政審批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堅定不移按要求化解鋼鐵、焦化、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禁新增產能,嚴防封停設備死灰復燃,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審批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要滿足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2.強力推進鋼鐵行業搬遷改造。2018-2020年,全市壓減煉鐵產能101萬噸、煉鋼產能48萬噸。其中,2018年壓減退出煉鐵產能50萬噸;2019、2020年完成省下達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有關縣(市、區)政府)
中鋼邢機:加快退市進園進度,力爭2018年9月底前完成土建基礎施工,土建主體開始施工;力爭2020年底前完成整體搬遷升級改造,建成全國領先的軋輥研發生產、高端特種鍛造鍛件生產、全國焦爐維保“三大中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橋西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邢台鋼鐵:依據有關政策掏空450m3及以下高爐,保留1050m3高爐正常生產;焦化工序、燒結工序限產50%以上。(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橋西區政府)力爭2018年10月底前制定搬遷改造計畫,並向社會公開,2018年底前啟動搬遷,2020年底前完成搬遷。(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單位:橋西區政府)2018、2019年,分年度關停焦化工序。(落實單位:橋西區政府)
德龍鋼鐵:2018年底前,對高爐爐頂均壓煤氣進行回收利用,建成“無煙工廠”,充分回收利用廠區蒸汽。(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邢台縣政府)2019年6月底前,全面達到嚴於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標準要求。(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邢台縣政府)加快配建煤氣櫃或調節閥,從2018年開始,根據環境空氣容量,採暖季至少掏空1座1080m3高爐爐體,總限產量達到50%。(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邢台縣政府)
3.強力推進焦化行業轉型升級。2018年壓減焦化產能70萬噸,2019、2020年完成省下達任務。從2018年開始,年產能低於100萬噸的焦化企業(包括鋼鐵焦化聯合企業),原則上兩年出清焦化工序;年產能在100萬噸以上的焦化企業,原則上三年出清焦化工序。(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邢台縣政府、橋東區政府、橋西區政府、內丘縣政府、臨城縣政府)
4.強力推進玻璃行業深度治理。嚴格落實持證排污,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玻璃生產線一律不得生產。(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沙河市政府、南和縣政府)2020年底前,所有燃煤玻璃企業全部改為天然氣或集中供應煤制氣。嚴格落實《沙河市化解玻璃產能實施方案》。(落實單位:沙河市政府)從2018年開始,玻璃企業採取停爐冷修的方式達到全年限產15%以上。(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單位:沙河市政府、南和縣政府)2018年壓減平板玻璃產能250萬重量箱,平板玻璃在產產能力爭控制到1.6億重量箱;2019、2020年完成省下達壓減玻璃產能任務,同時在產產能力爭分別控制到1.5億重量箱、1.4億重量箱。(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單位:沙河市政府、南和縣政府、橋西區政府)到2020年,沙河市主城區平板玻璃生產線全部退出,對退城進園實施搬遷的玻璃企業實行產能減量置換;沙河市玻璃企業與區域環境容量相匹配。(落實單位:沙河市政府)
5.強力推進火電行業綜合整治。嚴格控制燃煤機組新增裝機規模,新增用電量依靠區域內非化石能源發電和外送電滿足。大力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對於關停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2018年,市主城區完成深度減排治理;2019年底前,所有燃煤機組全部完成深度減排和有色煙羽治理,達到標準要求,火電行業單位發電煤耗及污染排放績效達到領先水平。(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有關縣(市、區)政府)自2018年開始,非採暖季,全市所有電力企業(含自備電廠)限產15%以上;採暖季,國泰發電、建投邢台熱電、隆堯天唯熱電、迎新熱電等保障居民供暖的,堅持“以熱定產”。(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有關縣(市、區)政府)
6.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積極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龍頭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套用。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契約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科技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二)堅決打贏能源結構最佳化硬仗。
7.壓減煤炭消費總量和產能。採取綜合減煤措施,削減煤炭消費,對新增耗煤項目實施減量替代。2018年,壓減煤炭消費30萬噸、壓減煤炭產能66萬噸;2019、2020年完成省下達壓減煤炭消費和去產能任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安全監管局;落實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8.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2018年10月底前,基本淘汰市域內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茶爐大灶以及經營性小煤爐。2019年底前,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基本完成有色煙羽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保留的燃煤鍋爐全面達到排放限值和能效標準。(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質監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推廣清潔高效燃煤鍋爐。全市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市主城區和縣城建成區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生物質鍋爐。(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淘汰集中供熱管網覆蓋範圍內的燃煤鍋爐。(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在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區,可按等容量替代、煤炭減量替代的原則,建設大容量燃煤鍋爐進行集中供熱替代。(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力爭2019年10月底前,燃氣鍋爐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2020年底前,全部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範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後燃煤小熱電。(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9.加快推進清潔取暖。落實國家《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和《河北省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熱則熱”的原則,多種形式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紮實做好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工作。“氣代煤”堅持“以氣定改”,確保全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燃氣壁掛爐能效不得低於2級水平。加快農村地區“電代煤”電網升級改造,電網企業要統籌推進輸變電工程建設,滿足居民採暖用電需求;鼓勵推進蓄熱式等電供暖。制定燃氣“壓非保民”方案,細化應急預案清單。2018年完成清潔取暖16.07萬戶,其中“電代煤”8.08萬戶,“氣代煤”7.22萬戶,其他新型方式取暖0.76萬戶;市區大外環區域內實現清潔取暖全覆蓋。2019年完成清潔取暖24.18萬戶,2020年完成清潔取暖47.42萬戶,平原地區基本實現生活和冬季清潔取暖;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山區,積極推廣潔淨煤,確保民眾溫暖過冬。(牽頭單位:市雙代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邢台供電公司;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10.強化散煤市場和劣質散煤管控。加強散煤市場管控,按照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嚴格散煤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使用等環節監管,強化部門聯動執法,嚴厲打擊銷售(包括網上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違法行為。嚴控工業和民用燃煤質量,從嚴執行國家《商品煤質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標準,市域內生產加工企業供套用戶的煤炭質量須同時滿足河北省《工業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標準要求。2018年生產原煤洗選率達到80%,到2020年洗選率達到90%以上。加強散煤質量檢驗,2018年全市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力爭達到100%,實現散煤質量全面達標。(牽頭單位: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11.推進用能結構最佳化。完成散煤清潔替代的區域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除電力、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利用比例;提升清潔能源比重,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淺層地熱能和污水熱泵等替代燃煤熱源供應;大力發展非化石清潔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基本解決棄風、棄光問題;積極開展地熱、風電、光伏和生物質能源利用試點項目建設;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生物質天然氣。(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12.提升清潔能源保障水平。加強天然氣供應能力和儲氣能力建設,2018年新增管道燃氣日供應能力約40萬立方米,新增儲氣能力0.146萬立方米;2019年新增儲氣規模2.6萬立方米。到2020年,新增管道燃氣日供應能力約730萬立方米,天然氣管道氣源保障能力達到10億立方米以上;供氣企業擁有不低於其年契約銷售量10%的儲氣能力;建立健全燃氣應急儲備制度,形成不低於保障本行政區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儲氣能力;城鎮燃氣企業加強天然氣儲備,形成不低於年用氣量5%的儲氣能力。加快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建設,2020年實現生物質能裝機容量200兆瓦以上;加快發展航醇燃料,2018年推廣套用15萬噸以上,2019年推廣套用30萬噸以上,2020年推廣套用60萬噸以上。(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1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嚴格落實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地方標準,確保實現全覆蓋。加大綠色建築推廣力度,新建城鎮民用建築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推進供熱系統智慧型化改造,推動有改造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築節能改造,推進村居住房牆體節能改造,提升城鄉房屋建築能效水平。(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三)堅決打贏交通運輸結構改善硬仗。
14.加快繞城外環路建設。2018年9月底前完成107國道繞城外環道路建設,實現重型運輸車輛繞城通行。(落實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具備建設環城公路條件的縣(市)要積極推進繞城公路建設。(落實單位:有關縣(市)政府)對市主城區(東華路、祥和大街、濱江路、邢州大道合圍區域,含以上道路)實施柴油貨車限行,確需進出市主城區的柴油貨車需持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並按規定路線和時間在限行區域內通行。(落實單位:市公安局)
15.提升鐵路運輸比例。邢台鋼鐵、中煤旭陽、國泰發電等市主城區及周邊工業企業和有鐵路運輸能力的企業“以運定產”,原則上不再使用柴油重型貨車運輸主要原材料和產品,2018年制定並嚴格落實“以鐵路運輸能力定產量工作方案”,邢台鋼鐵、中煤旭陽、國泰發電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分別達到70%、90%、95%以上。德龍鋼鐵、建滔焦化、建投邢台熱電使用清潔能源汽車運輸。重污染天氣過程嚴格落實應急回響措施。(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落實單位:有關縣(市、區)政府)加快大型運輸企業鐵路建設,2018年,力爭完成沙河電廠和建投邢台熱電運輸鐵路建設。(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沙河市政府、南和縣政府)2018年啟動德龍鋼鐵及沙河玻璃園區等鐵路專線規劃前期建設,德龍鋼鐵鐵路專線力爭2020年底前完成,沙河玻璃園區鐵路專線力爭2020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沙河市政府、南和縣政府、邢台縣政府)
16.最佳化城鄉交通體系。加快推進邢台客運總站、邢西客運站建設,推進中心汽車站搬遷工作。邢台客運總站、邢西客運站力爭2018年底前開工,2019年底前投入使用。中心汽車站2019年底前完成搬遷工作。打造燃油車不進市,公交無縫接駁的綠色交通環境。(落實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17.強化柴油貨車污染防治。加快柴油貨車治理,推動貨運經營整合升級、提質增效,加快規模化發展、連鎖化經營。實施清潔柴油車、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降低污染排放總量。加強柴油貨車生產銷售、註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實施在用汽車檢測與維護制度(I /M制度)。構建全市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資料庫,追溯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註冊登記地、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運輸企業等,實現全鏈條監管。開展高排放車後處理改造升級工作,具備條件的柴油貨車安裝顆粒物捕集器(DPF)和催化還原裝置(SCR),配備實時排放監控裝置,並與環保等相關部門聯網,穩定達標的可免於上線排放檢驗。推進工業企業、公交、環衛、客運、物流等用車大戶車輛結構升級,提高鐵路貨場、物流園區作業車等方面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的比例。嚴格落實重點用車企業(自有或日用20輛以上重型柴油車的企業)和物流企業的治污責任,督促其建立機動車環保達標保障體系,定期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使用車輛環保達標情況。鼓勵使用新能源車,嚴禁使用不達標車輛。依託交通、公安治超站、執法點等,在國省幹道、重要運輸通道,加大過境重型柴油車現場抽測力度,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開展路檢路查。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發展清潔貨運,按照國家相關制度規定,對環保排放不達標的重型貨運車輛不予辦理道路運輸證;加大對重型貨車超載超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格落實“一超四罰”。2018年底前,完成10台(套)固定垂直式和1台(套)移動遙感監測設備的遙感監測網路建設;建成遙感監測系統平台,並與省、市聯網。(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18.大力淘汰老舊車輛。制定老舊車年度淘汰方案,通過採取劃定禁限行區域、經濟補償、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採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商務局;落實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政府)
19.加快推廣套用新能源汽車。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採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到2020年,使用比例達到80%。物流園、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對可識別的新能源汽車,不實行限行措施。加快完善最佳化充電基礎設施,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蓋市主城區和縣城建成區的城際快充網路。2018年全市推廣套用新能源汽車不低於0.3萬輛(標準車),2019、2020年完成省下達推廣任務。(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20.加強機動車監管和尾氣治理。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省要求,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推行市、縣、鄉三級機動車排放污染“格線化”監管機制,加強機動車污染監管力量建設,落實機動車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督促生產、銷售和使用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相關企業建立環保達標保障體系。加大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環保裝置檢查頻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達標車輛等違法行為。深入推進入戶抽查和路檢路查,加強遙感監測的推廣套用,嚴格監管定期檢驗機構,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的全方位監控體系,確保在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排放。嚴格落實《機動車尾氣超標排放處罰辦法》,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聯合處罰和責任追究機制,對上路行駛的超標排放機動車實行“環保部門取證、公安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21.加強專項作業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管理。開展專項作業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2018年10月底前,建立城市專項作業車治理機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備案制度,並逐步完善準入、檢查、監測和處罰等標準體系。市主城區和各縣(市)建成區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2019年底前,劃定並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2020年底前,非道路移動機械基本完成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安裝工作,建設排放監控平台。(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水務局;落實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各縣(市、區)政府)
22.加快油品質量升級。按照國家和省部署要求,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銷售低於國六標準的汽油柴油。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工商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四)堅決打贏用地結構最佳化整合硬仗。
23.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準入清單,完善準入機制,(落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啟動勘界定標工作。(落實單位:市國土資源局)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落實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24.深度整治露天礦山。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加大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礦山的打擊力度;加大礦山治理力度,所有未通過驗收的停產整治礦山不得恢復生產,督導礦山治污設施安裝線上監控系統,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到2019年底仍不達標的依法實施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加強修復綠化,減少揚塵。強化礦產資源規劃管理,嚴格控制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加強尾礦(矸石山)綜合治理。2018年,對環保不達標的有證露天礦山持續實施停產整治,不達標一律不得生產;對38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通過修復綠化、轉型利用、自然恢復進行綜合治理。到2019年底,合法生產的露天礦山全部實現環保措施落實、污染物達標排放,規範開採。到2020年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以2015年河北省礦山環境調查成果為基礎)綜合治理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監管局;落實單位:有關縣(市、區)政府)
25.提高建成區綠化水平。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於留白增綠,建設城市綠道綠廊,實施“退工還林還草”,大力提高城市主城區綠化覆蓋率。2018年,市主城區新增綠地58萬平方米。到2020年,市區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5.8%,綠化覆蓋率達到38.6%。(牽頭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落實單位:有關縣(市、區)政府)加快推進城區及周邊綠化,到2020年,綠化治理面積達到3.1萬畝,其中,2018年完成綠化面積1萬畝。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引導農戶植樹增綠。2018年完成植樹150萬株,村莊綠化覆蓋率達到31%,到2020年完成植樹450萬株,村莊綠化覆蓋率達到33%。(牽頭單位:市林業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26.加強水系和濕地建設。圍繞實現“綠滿邢襄、水潤古城”,加快環城水系工程及河道水系景觀提升工程建設,提升滯塵能力,促進局部區域空氣品質改善。力爭到2020年底前,完成白馬河生態綜合治理項目、(落實單位:市建設局)東關河改造工程、(落實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圍寨河景觀提升工程和牛尾河與小黃河、平安路交匯處景觀提升工程。(落實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著力抓好橋西襄湖島,內丘鵲山湖、臥龍湖,南宮群英湖等重要濕地的保護與恢復,充分發揮濕地生態功能。實施濕地恢復工程,開展重點區域濕地恢復與綜合治理,增加濕地面積、恢復濕地功能。積極推進太行山前濕地建設。到2020年,力爭完成1處國家濕地公園試點驗收工作,濕地保護率達到43%,濕地保護管理進一步加強,濕地生態功能大幅提升。(牽頭單位:市林業局、市規劃局;落實單位:有關縣(市、區)政府)
27.提升森林覆蓋率。深入開展國土綠化三年行動,紮實推進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全面提升國土綠化水平。依託國家儲備林項目,以淺山丘陵區綠化、平原區綠化、林果基地建設、廊道綠化等為重點,2018-2020年,全市完成營造林面積132.54萬畝,封山育林30萬畝。通過三年努力,全市森林覆蓋率力爭提高3個百分點。到2020年,森林生態功能得到有效修復,森林生態承載能力明顯提升。(牽頭單位:市林業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28.嚴管秸稈露天焚燒。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按照“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屬地管理、源頭控制,及時處置、嚴厲打擊”的原則,建立健全秸稈禁燒格線化監管機制,並納入格線化環境監管體系。2018年底前,在重點涉農區域安裝視頻監控和紅外報警系統,實現對轄區內秸稈禁燒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監管。提高嚴禁秸稈露天焚燒的應急處置能力,構建“預防為主、疏堵結合、快速反應、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對露天焚燒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並實施責任追究。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各縣(市、區)政府年度考核,嚴格落實獎懲,實現全市秸稈焚燒火點逐年大幅減少。(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積極推進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和能源化利用,降低秸稈打捆離田成本,提升秸稈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質量效益。2018-2020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牽頭單位:市農業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29.嚴控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提高化肥有效利用率,到2020年達到40%。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牽頭單位: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五)堅決打贏工業企業深度治理硬仗。
30.加快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強工業企業污染排放監督管理,深入實施工業企業達標排放計畫。加強源頭和過程控制,強化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強制審核,完善末端治理,推進重點行業最佳實用技術套用,嚴格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將煙氣線上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範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聚集區污染。按照“典型示範、對標先進、分步實施”的原則,以鋼鐵、焦化等行業為重點,建立治理工程項目清單,全面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推進工業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推行企業排放績效管理、企業排放信息強制性披露和環境信用評價制度。2019年底前全市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全部完成有色煙羽和深度治理,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到2020年底前,全市工業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較2017年下降15%以上。(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31.深化“散亂污”企業整治。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定“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標準,在全市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回頭看”,實行拉網式排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密監控企業用電量,落實排查整改責任,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驗收清單。對排查出的“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按照“先停後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並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同時,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定期開展“回頭看”,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8年,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工作。2019年,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開展排查整治追責問責專項行動,實現“散亂污”企業徹底“清零”。(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32.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在全市範圍內對各類工業爐窯開展拉網式排查,分類建立管理清單,嚴格按照排放標準要求,加大對不達標工業爐窯的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在資源落實的前提下,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全面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範圍內的燃煤加熱、烘乾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氣發生爐的工業園區,暫不具備改用天然氣條件的,原則上建設統一的清潔煤制氣中心;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33.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綜合治理。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對全市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逐企建立清單台賬,按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單位名錄庫。制定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綜合整治方案,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構建工業VOCs排放監控體系,提升監測能力。強化重點企業日常監管,建立基礎數據和過程管理動態檔案,提高廢氣收集效率,採用可穩定達標的廢氣處理工藝。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塗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有條件的工業聚集區建設集中噴塗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各企業獨立噴塗工序。2019年底前,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全面完成整治任務,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安裝VOCs線上監測設備或超標報警裝置;全市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基本完成低揮發性原輔料替代、清潔工藝改造。(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加強其他固定源、生活源VOCs排放管控。年銷售汽油量大於5000噸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加油站,2018年底前安裝油氣回收線上監測設備,實現實時線上監管。(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汽車維修等行業噴漆房(車間)實行密閉作業,安裝廢氣淨化設施,2018年底前實現穩定達標排放;推進汽修行業底色漆使用水性、高固體分塗料替代溶劑型塗料。(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新、改、擴建的服裝乾洗店使用具有淨化回收乾洗溶劑功能的全封閉式乾洗機,逐步淘汰開啟式乾洗機。(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推廣使用低(無)揮發性的建築塗料、木器塗料、膠粘劑等產品,淘汰溶劑型塗料,建築內外牆塗飾全面推廣使用水性塗料。(牽頭單位:市建設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模化龍頭企業。到2020年,實現全市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21%。(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建設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34.加強工業料堆場管理。全面強化工業企業料堆場抑塵措施,對工業企業廠區內貯存的各類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實行密閉,不能密閉的,設定高於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並採取有效苫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粉狀物料實行封閉式儲存和運輸;加強廠區內物料運送、倒運、裝卸揚塵管理。2018年10月底前,全市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鑄造行業企業料堆場按照《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控制技術規範》(DB13/T2352-2016)存儲要求,實現規範管理。到2019年,全市工業企業料堆場全部實現規範管理;對環境敏感區的煤場、料場、渣場實現線上監控和視頻監控全覆蓋,並實現聯網。(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35.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開展鋼鐵、建材、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排查工作,以縣為單位,分行業建立無組織排放改造清單和管理台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以及企業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進行深度治理,並加強監督檢查。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治理。(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六)堅決打贏精細化管理硬仗。
36.開展施工工地揚塵整治。“一城五星”城區內,原則上每月開展一次“全民洗城”,視具體情況增加洗城頻次。(牽頭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落實單位:“一城五星”縣(市、區)政府)2018年底前,全市建築工地全部安裝視頻監控,PM10線上監測聯網實現全覆蓋;2019年進一步提檔升級,構建起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建築施工揚塵治理體系。(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嚴格執行《河北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標準》,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對沒有嚴格落實建築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要求的,一次通報整改,兩次處罰,三次納入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2018年,按照省要求,完成我市建築和拆遷工地登記造冊和動態更新,建立施工揚塵管理清單;2018年底前,全市施工現場揚塵整治達標率力爭達到100%。(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37.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整治。開展城市道路揚塵專項治理,道路揚塵實行“以克論淨”。大力推進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大幅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機掃作業比例,推廣主次幹路高壓沖洗與機掃聯合作業模式,提高支路、街巷、非機動車道、人行道機掃和沖洗率。2018-2020年,市主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包括水洗和機掃)分別達到82%、83%和85%,縣城分別達到75%、80%和85%。(落實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各縣(市、區)政府)
強化公路揚塵治理。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源頭管控,做好市主城區及周邊國、省幹道清掃養護工作,落實縣、鄉公路養護主體責任,提高機械化清掃水平,到2020年,市區出入口及周邊重要幹線公路、普通幹線公路穿越縣城路段清掃作業全部實現機械化,公路路面範圍內達到露本色、基本無浮土。嚴格渣土運輸車輛規範管理,嚴查散料貨物運輸車輛遺撒,加大監控和打擊力度。(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全面開展標準化施工,按照“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督”的原則,建立道路施工揚塵責任追究制度和嚴懲重罰制度。對在建公路建設項目開展揚塵專項整治,提高施工標準化水平,2018年施工現場揚塵整治達標率達到95%以上,到2019年達到100%。(牽頭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38.強化城鄉垃圾處置。完善城鄉垃圾處置體系,推進城鄉一體化垃圾治理模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工作。2018-2020年,市主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6.6%、97.2%和98%以上,縣城建成區分別達到92.3%、92.6%和93%以上。市本級要完成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市本級和各縣(市)至少建設一座符合要求的建築垃圾處理設施。按照《河北省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牽頭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動,因地制宜選取治理模式和治理技術,建立長效運行機制。2020年,形成設施配套、投入保障、機制完善、運行高效、城鄉統籌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體系,基本實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有效截斷垃圾焚燒隱患。(牽頭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加大垃圾露天焚燒打擊力度,開展國省幹道、鐵路沿線、城鎮周邊以及其他重點區域、敏感區域城鄉垃圾(含工業下腳料)集中整治攻堅行動,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交通運輸局;落實單位: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各縣(市、區)政府)
39.加強餐飲油煙治理。所有飲食服務經營場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學校食堂一律使用管道煤氣、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全部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設施,加強油煙淨化設施定期維護保養,強化運行監管,確保油煙排放滿足國家《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要求。各縣(市、區)要建立餐飲油煙治理工作檯賬,定期開展城市餐飲油煙集中整治行動,對未安裝高效油煙淨化裝置、油煙淨化設施不標準、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飲企業和經營商戶,責令暫停營業並限期改正。到2020年,基本實現餐飲企業和經營商戶油煙治理全覆蓋,並達標排放。(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40.實施區域降塵考核。將各縣(市、區)降塵量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各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考核。各縣(市、區)降塵量不高於9噸/月·平方公里。(落實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七)堅決打贏重污染天氣應對硬仗。
41.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強化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提高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的準確度。到2019年,各縣(市、區)基本具備發布3天空氣品質預報信息的能力。嚴格按照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信息發布、應急回響要求,提高應急回響協同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機制,將區域應急聯動措施納入市及各縣(市、區)應急預案。加強指揮調度,啟動橙色預警時,市政府主管副市長、各縣(市、區)主管副縣(市、區)長分別到市和屬地空氣品質保障應急指揮中心現場指揮調度;啟動紅色預警時,市政府市長和各縣(市、區)長分別到市和屬地空氣品質保障應急指揮中心現場指揮調度。(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氣象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42.完善應急減排措施。嚴格落實《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指導意見》,按要求修訂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明確政府、部門和企業的應急責任,提高各級別應急措施污染物排放量減排比例;細化應急回響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按照“一業一策”“一廠一策”實施清單化管理,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對應急預案啟動和重點行業、企業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及時進行績效評估和核查檢驗。各縣(市、區)可視情節,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啟動應急減排措施。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加大秋冬季和初春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強化攻堅措施。(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43.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原則,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對鋼鐵、焦化、玻璃、建材、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行錯峰生產。充分考慮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和產業技術水平,對錯峰生產企業實施差異化管理,科學最佳化秋冬季重點工業企業限產限排方案,分類建立錯峰生產企業清單,細化到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並在秋冬季前檢查措施落實。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實現超低排放、工藝技術先進、產品優質高端的行業環保“領跑者”企業,原則上不實施錯峰生產。重點區域可根據本區域污染物排放情況和環境空氣品質目標管理需要,進一步科學最佳化錯峰生產方案。(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44.實施應急運輸回響。秋冬季前對鋼鐵、建材、焦化、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進行篩查,結合秋冬季行業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要求,制定應急運輸回響方案。涉大宗貨物運輸的企業提前做好生產物資儲備,合理安排運力,應急運輸回響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低於國四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回響(保障民生和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各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通過廠區門禁系統數據和視頻監控等方式,監督重點企業應急運輸回響執行情況。(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交通運輸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四、強化作戰保障
(一)強化組織推動。各縣(市、區)政府必須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政治責任,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質量改善負總責,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嚴格落實屬地管理的主體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和“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重要原則,健全工作體制機制,根據《邢台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部署推進負責領域重點任務,協調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要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鄉鎮(街道)環保所作用,完善格線化環境監管體系,提升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市政府常務會議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各縣(市、區)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市、縣兩級政府要建立健全6個因子工作專班制度,明確責任和分工。(落實單位:市大氣辦、市編委辦,各縣(市、區)政府)
(二)構建監測監控體系。完善市、縣、鄉、村格線化環境監管體系,建立信息全面、要素齊全、處置高效、決策科學的市級大氣環境監管大數據平台,實現對各級格線和各類污染源的集中線上監測、全程監控和監管指揮。建立覆蓋城鄉的空氣品質監測網路體系,2018年,全面建設鄉鎮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每個站至少監測SO2、PM2.5兩項指標),實現全市鄉(鎮)空氣品質監測全覆蓋,實施鄉(鎮)空氣品質排名通報制度。2019年,在鄉鎮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增加NO2、PM10、CO、O3等監測因子,實現監測項目全覆蓋。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建設,實現對工業園區空氣品質的實時監控和定期考核。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2018年底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依法確定重點排污單位範圍,擴大排污口線上監測企業覆蓋面,到2019年底,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涉氣排放工業企業(含VOCs排放重點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形成覆蓋市、縣、鄉和企業的監控體系。深化環境監測體制改革,加強技防手段和日常巡查,保障空氣品質監測和企業線上監測數據質量,建立責任追溯制度,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落實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三)增強政策資金支撐。積極爭取中央資金、省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加大各級財政投入力度,向打贏藍天保衛戰傾斜。強化專項資金統籌,堅持投入同攻堅任務相匹配,優先支持打贏藍天保衛戰重大攻堅任務實施,保障大氣污染防治監測監控執法能力建設。完善冬季清潔取暖財政補貼政策,參照“氣代煤”“電代煤”取暖補貼辦法,對光伏、地熱等清潔取暖方式給予適當補貼。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清潔取暖領域。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支持節能環保綠色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大氣污染治理重點項目、實現超低排放改造的環保企業,實施環境保護稅優惠減免政策。市、縣要進一步規範投融資平台管理,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建立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投融資模式和綠色金融體系,支持大氣污染治理。
發揮股權投資基金的拉動作用,支持依法合規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推行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通過市場化運作撬動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參與大氣治理項目。增強能源保供能力,降低清潔能源供應成本。認真落實居民取暖用氣用電價格政策和補貼政策,將居民“煤改氣”氣量納入居民用氣指標,執行居民門站價格。認真執行高耗能行業差別化價格政策,鼓勵提高加價標準。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啟動碳排放權交易,完善用煤權、用能權、鋼鐵產能指標使用權等約束性資源交易制度。加大對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落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環境保護局、市建設局、國家稅務總局邢台市稅務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邢台銀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強化督查督辦。將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畫各項工作任務納入全市大督查工作體系,作為重要督查內容,持續跟蹤督查。市人大常委會適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執法檢查。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要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問責清單,實行掛牌督辦制度,限期整改,對屢查屢犯、長期得不到徹底整改以及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從嚴從重提出問責建議。市、縣要建立督查督辦機制,加強對所轄區域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有關治理要求落實到位,切實解決“最後一公里”的問題。(落實單位:市大氣辦、市人大環資委,各縣(市、區)政府)
(五)依法嚴懲重處。堅持鐵腕治污,保持高壓態勢。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手段,強化排污者責任,依法嚴懲重罰環境違法企業,發現涉嫌污染環境犯罪的,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依法進行移交移送,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辦,檢察機關對應當移送不移送、應當立案不立案進行監督,有效提升企業自覺治污、自覺減排、自覺守法意識。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行政檢察的有機銜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銜接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部門等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常態化組織開展交叉執法、異地執法、巡迴執法;建立市、縣環境執法責任管理體系,建立環境違法企業清單、處罰清單、案件查辦清單、追責問責清單,對典型違法違規問題公開曝光。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檢察機關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檢察機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加強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各級執法隊伍裝備水平,整合環境執法監管平台,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升環境執法能力水平。(落實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財政局)
政府公開信息數據
(六)嚴格考核獎懲。嚴格落實《邢台市改善大氣質量獎懲辦法》。堅持目標導向、質量導向和問題導向,制訂《邢台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考核問責辦法》,加強對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管理,對各縣(市、區)實施綜合考核,對考核“優秀”等次的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等次的予以通報批評、公開約談、區域限批,相關縣(市、區)和部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責任領導不得評先評優。完善大氣污染治理量化問責辦法,制定責任清單,健全責任體系,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嚴重失職的,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落實單位: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大氣辦)
(七)營造全民共治氛圍。加強新聞宣傳引導。廣泛宣傳市委、市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部署、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規範工作機制,建立市級“打贏藍天保衛戰”新媒體矩陣,形成上下互通、密切協作、同頻共振的新聞宣傳格局。在新聞媒體曝光突出問題,宣傳攻堅舉措,強化輿論監督。加強輿論引導,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與健康防護知識,建立重污染天氣宣傳報導應急回響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強法制宣傳,切實加強全民、全社會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法治意識,增強依法治污的自覺性、自律性。(落實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委宣傳部,各縣(市、區)政府)
加強信息公開。定期公布各縣(市、區)環境空氣品質排名,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持續推進企業信息強制公開。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落實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各縣(市、區)政府)
加強社會參與。搭建邢台市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平台,增強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創新和完善舉報獎勵制度。發揮環保志願者作用。推進工業企業環境教育基地建設,完善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制度。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等綠色創建活動,大力推行綠色消費,提倡綠色居住,倡導綠色出行,構建全民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治理格局。(落實單位: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建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附屬檔案:1.各縣(市、區)細顆粒物(PM2.5)濃度改善目標
2.各縣(市、區)平均優良天數、平均重污染天數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