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際生產率工資理論

邊際生產率工資理論,認為勞動和資本(包括土地)各自的邊際生產率決定它們各自的產品價值,同時也決定它們各自所得收入的理論。19世紀後期由美國經濟學家約翰·貝茨·克拉克提出工資是由勞動的邊際生產率決定的。因為邊際勞動者處於資本集約利用的邊際上,若在此基礎上再增加勞動者,則僱主支付的工資將不能從勞動者提供的產品中得到補償,所以邊際勞動者生產的產品產量是決定勞動者工資的自然基礎。克拉克還認為,勞動的邊際生產率不僅決定邊際勞動者工資水平的標準,同時也是決定全部勞動者工資水平的自然標準。因為在克拉克構想的靜態經濟中,勞動者的素質(包括技術水平、勞動熟練程度、勞動的強度等)是同質的,因而他們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如果有的勞動者要求更高的工資,僱主會將其解僱而用其他邊際勞動者加以替代。所以,邊際勞動者生產的產品產量也決定了全部勞動者的工資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邊際生產率工資理論
  • 定義:認為勞動和資本(包括土地)各自的邊際生產率決定它們各自的產品價值,同時也決定它們各自所得收入的理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