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財富的分配》全書共二十六章。
第一章至第五章分析分配的一般規律;第六章至第七章分析靜態經濟學;第八章至第二十章具體分析分配的結構問題;第二十一章至第二十二章分析經濟因果論;第二十三章至第二十四章分析租金、價值及商品單位問題;第二十六章又回到靜態經濟學的研究上。
該書的主要內容如下:
1、該書的研究對象。克拉克認為工資、利息屬於靜態經濟學,只有在靜態條件下才能發現工資、利息的基礎。所以把靜態經濟學作為該書的研究對象。
2、分配的自然規律。人類福利是由收入的多少決定的,這些收入雖然是由契約規定的,但實際上受自然規律的支配。這個規律就是:每個生產要素在參加生產的過程中,都有其獨特的貢獻,也都有相應的報酬。如果該規律充分發揮作用,那么,從事任何生產職能所應分配的收入量,都將以它實際所生產的成果來衡量,即每個生產要素創造多少財富就得到多少財富。
3、收入分配的決定。克拉克把勞動和資本(包括土地)看成是生產上的兩個必不可少的永久性要素,它們都具有生產能力。根據土地報酬遞減規律和邊際效用原理,創立了邊際生產力學說,認為勞動的邊際生產力即在資本量固定不變、勞動量一單位一單位的增加的同時總產量也增加,而且由此增加的產量也僅僅歸功於勞動。勞動增加至整個社會的勞動都得到運作。那么最後單位勞動所增加的產品量便是那個勞動單位的邊際產品,且由它來決定社會的工資水平。
作品目錄
序
第一章 由於分配所引起的爭論 | 第十四章 產業團體的收入 |
第二章 分配在經濟學各個傳統的分部中的地位 | 第十五章 消費資料的邊際效用是團體分配的基礎 |
第三章 分配在經濟學自然分部中的地位 | 第十六章 怎樣衡量消費資料的邊際效用 |
第四章 分配所根據的一般經濟規律 | 第十七章 怎樣衡量生產資料最後單位的效用 |
第五章 實際的分配是社會有了組織的結果 | 第十八章 資本的增長是由於商品的性能的增長 |
第六章 社會進步的影響 | 第十九章 勞動和資本分配到各個產業團體中去的方式 |
第七章 靜態社會的工資是勞動的特有的產品 | 第二十章 生產和消費能夠同時產生是由於資本的正確分配的結果 |
第八章 怎樣識別勞動的特有產品 | 第二十一章 經濟因果的理論 |
第九章 資本和資本貨物的區別 | 第二十二章 經濟因果規律在具體工具的生產量方面的套用 |
第十章 資本和資本貨物的種類 | 第二十三章 各種租金和價值及團體分配的關係 |
第十一章 社會勞動的生產力是由勞動和資本在量上的關係來決定的 | 第二十四章 衡量產業因素及其產品的單位 |
第十二章 最後生產力是工資和利息的標準 | 第二十五章 動態社會中的靜態標準 |
第十三章 用地租公式來測量的勞動和資本的生產量 | 第二十六章 接近靜態的標準 |
創作背景
19世紀90年代,美國工業總產值已躍居世界首位,壟斷組織在廣泛發展,勞資對立越來越尖銳,馬克思主義在各國傳播,所以資產階級迫切需要一套新的理論來掩蓋和粉飾資本主義制度,同時對抗馬克思主義和抵制工人運動。克拉克的“新”的階級利益調和論《財富的分配》在這樣的背景下誕生了。
作品思想
1、分配的地位及其一般規律
財富的分配是《財富的分配》一書的主題。克拉克認為,在市場經濟中,分配是受自然規律調節。自然規律的作用在於把社會總收入分為性質不同的三大部分:工資總額、利息總額和利潤總額。這三部分收入分別來源於勞動收入、資本收入,以及雇用勞動和利用資本的人由於執行某種調和工作而得到的收入。如果自然規律能夠發揮作用,則從事任何生產職能所應當分配得到的收入量,都將以它實際所生產的成果來衡量。每個生產要素在參加生產的過程中,都有其獨特的貢獻,也都有相應的報酬。
2、社會勞動生產力的決定因素
克拉克認為,社會勞動生產力是由勞動和資本在量上的關係來決定的。資本是一筆永久的生產財富的資金,而不是財富的具體形式。勞動也是一個永久的力量,是永遠不能消滅的、永遠不會停息的、豐富的人力。人和貨物一樣是會消失的,但勞動卻和資本一樣,是永久的存在。在產業社會裡,這兩個永久存在的東西的連在一起。這兩種永久的生產要素,在形式的變化方面的能力是無限的,至於具體表現形式年年在變化,天天在變化。社會勞動的生產力不過是勞動和資本兩種生產因素的結合。
3、工資和利息的確定標準(邊際生產率說)
克拉克沿襲了19世紀70年代以後廣泛流行的邊際分析方法,提出了邊際生產率說。克拉克認為,從一般的“生產率遞減規律”引出了“勞動生產遞減規律”。假定資本不變,投入的勞動力多了,則平均每一單位勞動所攤到的設備少了,因此,每一單位勞動生產出來的產品少於從前每一單位勞動的產品。最後增加的一單位勞動是“邊際勞動”,“邊際勞動”所生產的產品量是“勞動邊際的生產率”。“勞動邊際的生產率”不但決定了“邊際勞動”工人的工資,還決定了其他同一熟練程度工人的工資。這樣得來的工資標準是一個靜態的標準。在這種場合,工資決定於“邊際生產率”。任何一個單位所得的工資便等於最後一個單位所能創造的產量。
4、過渡性的“利潤論”
克拉克的“利潤論”是從“工資論”和“利息論”引申出來的。他把資本家和企業家分開,認為資本家是生產資料的占有者,企業家是生產的組織者。資本家所得是利息,企業家的所得是工資加利潤。在靜態經濟中,企業家僅得到工資,利潤並不存在,只有在動態經濟中才產生利潤。
動態本身是過渡性的,是舊均衡到新均衡的過渡,因此利潤也是過渡性的。利潤還是暫時性的,一種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生產方法的採用使企業家獲得了利潤,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生產方法普及後,利潤將轉化為利息和工資的增額。
5、靜態經濟和動態經濟
克拉克認為,靜態經濟規律適用於已有交換行為和其他經濟組織,動態經濟學必須採取演繹法,這種方法必須以靜態經濟學的結論為基礎。有了靜態的理論,就可以研究動態的情形了。無論經濟學的動態部分所發現和解釋的是什麼變化,靜態規律總是居於主要地位。一切關於變化的規律的知識都是以關於靜態規律的認識為前提的。
作品影響
《財富的分配》系統闡述了邊際生產力論,為當代西方經濟學中的分配理論奠定了基礎,這也使克拉克成為這一理論的主要創建人。此外,該書提出的邊際效用價值論、靜態分析與動態分析,豐富了西方經濟學的分析工具,對美國經濟學的發展影響深遠。
出版信息
《財富的分配》首次出版於1899年,中文版由陳福生、陳振驊譯,商務印書館1959年出版。
作者簡介
約翰·貝茨·克拉克(John Bates Clark,1847-1938),美國經濟學家,美國理論學派的創始人,美國經濟學會創始人之一。1872年赴德國和瑞士留學,是德國歷史學派代表人物克尼斯的學生。回國後先後在多所大學任教,曾任哥倫比亞大學教授、美國經濟學會會長。其主要著作有:《財富的哲學》(1885年)、《財富的分配》(1899年)、《經濟理論要義》(1907年)等。其中《財富的分配》一書為其成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