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的報告。
工作職責
(三)負責基本建設及建設計畫的報審和編制及重點項目的報審。
(四)規劃全區工業布局和工業重大項目並組織實施,引導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方向;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統計及管理
(五)指導全區企業科技進步、技術創新、技術服務,並負責其技術改造扶持工作。
(六)會同勞動、人事部門共同負責企業的用工、人才引進、職工培訓及工資的巨觀管理、專業職稱的評審管理等工作。
(七)指導協調企業間的經濟技術協作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聯合,發展建立企業集團。
(八)國內投資事項進口設備免稅的審核。
(九)完成市經委、市發改委、市中小企業局等部門所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落實市各部門所制定的各項經濟政策。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經濟運行科
1、制定全區經濟及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發展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
2、負責行業統計工作,按市發改委、經委、中小企業局要求統計報表;
3、負責巨觀監控工業經濟運行動態;編制工業發展計畫;
4、對全區經濟計畫指標完成情況實行調度、指導和分析。協調、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投資與規劃科
1、推進爭取項目,負責區級重大項目的開發、篩選和論證工作。爭取資金工作;
2、負責負責基本建設及建設計畫的報審和編制及重點項目的備案與報審;
3、全區企業科技進步、技術創新、技術服務,並負責其技術改造扶持工作;
4、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統計及管理國內投資事項進口設備免稅的審核;
5、按市發改委、經委、中小企業局要求進行項目日常管理與組織部分重點項目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