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概況
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是依據《
註冊會計師法》和《社會團體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團體法人,是在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指導下開展行業管理的地方組織,成立於1989年5月。
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會,理事會設若干專門委員會。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協會下設秘書處,為其常設執行機構。
本會的宗旨是服務、監督、管理、協調,即以誠信建設為主線,服務本會會員,監督會員執業質量、職業道德,依法實施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協調行業內、外部關係,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會員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協會職責
● 審批和管理本會會員,辦理註冊會計師註冊;
● 監督、檢查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規則在本省
會計師事務所實施情況;
● 組織對註冊會計師的任職資格、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情況進行年度檢查;
● 制定行業自律管理規範,對違反行業自律管理規範的行為予以懲戒;
● 組織實施本省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 組織和推動會員培訓工作;
● 組織業務交流,開展理論研究;
● 開展註冊會計師行業宣傳;
● 協調行業內、外部關係,支持會員依法執業,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 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機關委託或授權的其他有關工作。
組織結構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採取選舉、協商和特邀的辦法產生。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制定、修改本會章程;選舉本會理事;討論決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批准本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審議理事會提請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審議的其他事項。
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若干人組成本會理事會。每屆理事會任期五年,理事可以連選連任。理事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
理事會對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其職權是:提議召開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選舉本會常務理事會成員;選舉本會領導成員;聘任本會常設執行機構領導成員;增補或更換本會理事;審議本會常設執行機構職能部門的設定;審議、批准本會常設執行機構的年度工作報告;審議、批准本會的年度會費收支報告;其他應由理事會辦理的事項。
理事會選舉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常務理事會於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
會長代表本會,召集、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會議,並監督、檢查其決議的貫徹實施。
常設執行機構本會設秘書處,為本會常設執行機構。
秘書處負責具體落實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本會的日常工作。
本會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
專門委員會理事會設若干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理事會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對理事會負責。
專門委員會的設定、調整、具體職責和運作規則,以及委員的聘任和解聘,由秘書長提出方案,理事會批准。
目前,本會已成立5個專門委員會,各自的主要職責是:
⒈自律委員會。主要負責是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執業準則、行業規範等規定,對全省違法違規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予以懲戒。
⒉維權委員會。主要基本職責是依據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範,對註冊會計師依法執行業務過程中合法執業、人身、財產權益受到侵犯等情形提供援助服務,負責承辦全省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維權事項,對會計師事務所重大維權事項提供指導和諮詢意見。
⒊財務委員會。主要職責是研究和落實行業會費政策;審查省
註冊會計師協會年度會費收支決算報告暨次年度會費預算報告,並向理事會報告;指導、規範本省行業財務工作;確定聘請外部審計機構事宜。
⒋註冊委員會。主要職責是研究擬定我省註冊會計師註冊管理的具體政策,報理事會審批;審定註冊會計師註冊事項;審定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年度檢查結果。
⒌繼續教育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監督、指導全省註冊會計師行業貫徹落實《中國註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制度》的情況;審議全省註冊會計師行業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計畫、規劃;推動、改進、指導會員繼續教育。
協會領導成員
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第四屆理事會
會長、副會長名單
(2008年11月28日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
第四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副會長:姜永奇 高鳳元
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第四屆理事會
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
(2008年11月28日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
第四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秘書長:姜永奇(兼)
副秘書長:劉曙業 於延琦 馬萬林
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第四屆理事會
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名單
(2009年4月24日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
第四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自律委員會主任委員:程 海
省財政廳財政監督局局長、協會常務理事
維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高鳳元(兼)
華普天健高商會計師事務所
遼寧分所所長、協會常務理事、副會長
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潤田(兼)
省財政廳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協會常務理事、會長
註冊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潤田(兼)
省財政廳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協會常務理事、會長
繼續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明輝
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第三屆理事會
會長、副會長名單
(2005年12月29日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第三屆理事會
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
(2005年12月29日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秘 書 長:姜永奇
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第三屆理事會
財務、自律、維權、後續教育委員會
主任委員名單
(2005年12月29日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邴志剛(兼)
自律委員會主任委員:范永恆
部門介紹
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秘書處內設綜合部、會員部、考試培訓部、監管部、財務部五個部門。
綜合部
擬訂並組織實施協會工作制度,負責起草協會重要報告和檔案,組織協會重要會議;
行業管理綜合性法規、制度調研及有關檔案起草;
負責本會對外宣傳工作,編輯《遼寧註冊會計師》網路版;
負責與協會理事、常務理事、各專業委員會的日常聯繫;
建設和管理行業網站,事務所信息發布,促進行業信息化水平和協會辦公自動化建設;
開展行業對外交流與友好合作;
負責維權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工作;
協會文電、機要、保密、公文檔案管理、圖書資料發放及查閱;協調協會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行政後勤保障服務。
監管部
負責註冊會計師執業情況年度檢查及業內懲戒等行業自律性監管工作;
提供專業技術諮詢及援助;
接待並處理註冊會計師業務質量及職業道德的投訴舉報;
負責自律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工作。
會員部
負責執業註冊會計師申報註冊、任職資格年檢、撤銷註冊、轉所、轉會及誠信檔案的管理;
辦理非執業會員入會、轉會、退會等管理工作;
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的推薦、招聘、人事調轉、人才信息諮詢服務。
考試培訓部
負責組織全省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考務及考試合格證發放與考試成績公布;
負責註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專業助理人員的崗前培訓、後續教育和考核管理工作;
組織培訓教材編寫、師資聘請和師資庫建設工作;
負責後續教育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工作;
財務部
組織貫徹實施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制度,指導會計師事務所財務會計工作;
擬定公會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負責協會會費的收繳及公會內部的日常財務會計工作;
負責協會財務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LIAONI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縮寫為: LICPA。
第三條 ;本會是由遼寧省的註冊會計師組成的社會團體,是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地方組織。依法接受
遼寧省財政廳的監督、指導和
遼寧省民政廳的社團登記管理及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指導。
第四條 ;本會的宗旨:服務、監督、管理、協調。為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服務,為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監督註冊會計師和事務所執業質量、職業道德;依法進行行業自律管理;協調行業內、外部關係,維護註冊會計師和事務所的合法權益,促進遼寧省註冊會計師事業的發展。
第二章 職 責
第六條 ;本會的基本職責是依法對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管理,反映註冊會計師的願望和要求,在政府部門與註冊會計師和事務所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
本會的具體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制定本省行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辦理註冊會計師註冊事宜,對註冊會計師的任職資格和執業情況進行年度檢查,對會員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懲戒;
(三)審批管理本會會員;
(四)組織貫徹執行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準則、規則,制定行業
管理制度;
(五)組織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遼寧考區的工作;
(六)組織會員開展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相關知識的培訓;
(七)支持會員依法履行職責,協調行業內外關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八)組織業務交流,總結工作經驗,提高服務質量,開展調查研究,為政府和有關部門決策提出建議;
(十)管理和監督國外會計職業組織在本省境內常設機構的有關業務;
(十一)辦理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府主管部門及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委託或授權的其它有關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包括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和名譽會員。
依法設立的事務所,為本會的團體會員。
凡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全科合格,經申請批准者和依照規定原考核取得會員資格者為本會個人會員。個人會員包括執業會員和非執業會員,其中在事務所工作,並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為執業會員,其他為非執業會員。執業會員不執業時,應轉為非執業會員。
境內外有關人士,經有關方面推薦,理事會批准,聘為名譽會員。
會員入會需要履行申請和登記手續。
第八條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會舉辦的學習、培訓、專業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三)通過本會向有關方面提出意見和要求;
(四)監督本會工作,提出批評或建議;
(五)監督本會的會費收支;
(六)獲得本會提供的有關資料;
(七)申請退出本會。
第九條 ;本會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承認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決議;
(三)遵守本會紀律;
(四)接受本會的監督與管理;
(五)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完成規定的後續教育學習任務;
(六)按期交納會費;
(七)承擔本會委託的任務。
第十條 ;個人會員自願退會應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退會,交回會員證書。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或拒不履行會員義務的,理事會可勸其退會或予以除名,並收回會員證書。
事務所已註銷或被財政機關撤銷的,其團體會員資格自動取消。
第十一條 ;會員管理辦法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規定執行。
第四章 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二條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本會理事會決定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延期召開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會員代表大會代表採取選舉、協商和特邀的辦法產生。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
(一)制定、修改本會章程;
(二)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及有關決議;
(三)選舉、罷免本會理事;
(四)審議、批准本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五)審議、批准本會的會費收支報告;
(六)決定終止事項;
(七)其他應由會員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
第十四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舉行,其
會議決議須會員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五章 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
第十五條 ;理事會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負責組織領導本會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由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理事會任期五年,理事可以連選連任。
理事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以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十六條 ;理事會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籌備召開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三)選舉、增補或更換常務理事;
(四)選舉本會領導成員;
(五)推選或聘請常設辦事機構領導成員;
(六)審議本會常設辦事機構職能部門的設定;
(七)審議會員權益、紀律等方面的重要事項;
(八)審議、批准本會理事會常設機構的年度工作報告及會費收支報告;
(九)協調本會與有關部門的關係;
(十)其他應由理事會辦理的事項。
第十七條 ;理事會全體會議可聘請名譽會長若干人。
理事會全體會議選舉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的任期與理事相同。
第十八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舉行,其決議須全體理事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九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成員由理事會從理事中選舉產生,其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條 ;常務理事會於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舉行,其決議須全體常務理事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二條 ;會長代表本會負責召開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並監督檢查其決議的貫徹實施。
第六章 常設辦事機構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設秘書處,為本會常設辦事機構,負責落實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本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推選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報政府行政主管機關批准。
第二十五條 ;秘書長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秘書處的職能部門的設定,由秘書長提出方案,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後,報政府行政主管機關備案。秘書處配備必要數量的專職人員辦理本會的日常工作。秘書處專職人員實行崗位聘任制。
第七章 專門委員會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會設立自律、維權、財務、註冊、繼續教育等若干專門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專門委員會的設立及其職責,委員的聘任和解聘,由本會秘書長提出,報理事會批准。
第八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費收入;
(二)政府事業(專項)撥款;
(三)社會資助;
(四)捐贈;
(五)其它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費主要用於:
(一)本章程規定的行業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
(二)協會常設辦事機構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酬;
(三)協會常設辦事機構所需公用經費;
(四)其他合理支出。
本會經費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並按有關規定接受審計監督。
第三十一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章程修改,須報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15日內,經省財政廳審查同意,報省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第十章 終止程式及財產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會終止需要經理事會提出,經全省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通過,原批准機關批准方為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會終止前需在省財政廳的監督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算債務,處理善後事宜。
第三十六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省財政廳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2008年11月28日遼寧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改通過,經省財政廳審查、民政廳核准後生效。
第三十八條 ;本會依據本章程制定議事規則和秘書處日常工作制度。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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