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9年6月,前身是本溪市立新區人民法院,全區總面積408.1平方公里,人口47餘萬。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審判綜合樓於2013年11月落成使用,坐落於本溪市明山區育龍路198-1棟。全院有在編人員84人,其中本科學歷72人,碩士9人,本科以上人員占總人數的96.4%。主要職能:(一)審判法律規定由基層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審理由本溪市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起的抗訴案件。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告訴申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執行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 (五)調查研究審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疑難問題,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六)對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專業培訓;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 (七)管理區人民法院的有關經費和物資裝備。 (八)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在審判工作中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九)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
- 區位:本溪市明山區
- 地址:育龍路198-1棟
- 郵政編碼:117022
- 聯繫電話:024-42885588
- 成立時間:1959-06-01
- 全院人數:84人
- 院長姓名:劉衛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