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衛東(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原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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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衛東 男 漢族 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院長

5月26日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立案審查
據本溪市紀委訊息:經本溪市委批准,本溪市紀委對本溪市明山區人民法院原院長劉衛東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衛東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並索取財物,其行為涉嫌犯罪。劉衛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本溪市紀委常委會議討論並經本溪市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劉衛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本溪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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