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遼寧省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遼寧省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遼寧省朝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性質:遼寧省朝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有關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安全和標準化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監督指導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的監督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外國 (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對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商務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以及轄區內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進行指導和督辦,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依授權組織指導有關反壟斷調查及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執法工作;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指導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組織指導消費環境建設。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受委託組織協調較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落實食品安全制度;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按規定負責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經營、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市級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負責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工作。負責認證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流通(不含批發企業和零售總店,下同)、醫療器械(不含生產企業,下同)、化妝品(不含生產企業,下同)和醫療機構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十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地方中藥炮製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八)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十九)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指導、檢查,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
的檢查,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二十一)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貫徹國家有關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市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政策制度,指導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涉外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對外聯絡與合作交流。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的查處、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等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企業。負責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全地區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指導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智慧財產權確權、侵權判斷標準,依授權負責智慧財產權申請相關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負責受理商標法冊和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
(二十二)負責食鹽批發、加工、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酒類生產、批發、零售環節的監督管理。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市級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中介組織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研究提出中介組織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促進和規範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介組織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2.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基於建立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協作配合機制,商務執法整合到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後,商務主管部門仍承擔監管職責,並負責商務執法的業務指導。
6.與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市行政審批局)負責經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相關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市本級工商登記註冊工作和相關行政許可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兩部門要建立審批、監管信息交換工作機制,確保審批監管無縫銜接。
7.搭建後的投訴舉報電話平台與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投訴舉報電話平台整合到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投訴舉報電話平台,統一受理、調處、分撥市和市轄區各類投訴舉報。

現任領導

局長:於仁禮
副局長:趙海燕、張鴻軍、劉永剛、張建、牟文杰、白利民、於勇、趙海峰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2日,遼寧省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榮獲“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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