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通信事業的通知

《遼寧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通信事業的通知》是遼寧省人民政府於1995-12-09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通信事業的通知
  • 發布日期:1995-12-09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文,通知全文,

發文

【發布單位】80602
【發布文號】遼政發[1995]34號
【發布日期】1995-12-09
【生效日期】1995-12-0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通信事業的通知
(遼政發〔1995〕34號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九日)

通知全文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八五”期間,我省通信事業發展迅速,初步建成了覆蓋全省、聯通全國及世界各地的多功能、立體化的通信網路,對促進我省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省的通信事業與世界上已開發國家和國內先進地區先進通信水平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還適應不了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民眾多層次的通信需求。因此,加強通信基礎設施建設,使之適度超前於全省國民經濟發展速度,是今後一個時期我省經濟工作的一項戰略性任務。
根據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和省第八次黨代會確定的經濟建設主要任務和戰略布局,為使我省通信事業在“九五”期間和到2010年的15年間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快發展全省通信事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大力提高綜合通信能力,努力建設我省現代化通信網。通信設施是社會公用性的基礎設施,是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必要條件。根據我省經濟發展的需要,通信要以發展電話業務和數據業務為主,增強綜合通信能力。要繼續跟蹤世界通信技術發展趨勢,堅持高起點,採用新技術,加快建設電話網、數據通信網、移動通信網、智慧型業務網、綜合業務數字網。到2000年,全省城鄉電話交換機總容量要達到1100萬門,城鄉電話普及率要達到每百人19.2部。為實現這個目標,各市應根據本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確定自己的建設規模和發展速度。要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建成一個高技術、高質量、高可靠、高效益的通信網,實現我省通信的現代化。
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立和完善統一的綜合通信體系。發展通信事業,必須通過市場機制和國家巨觀調控作用,促進信息產業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在我省實施國民經濟信息化的過程中,要以國家公用通信網為依託,使之發揮基礎網、骨幹網的作用。在加大公用通信幹線建設力度的同時,充分挖掘專用通信網的潛力。在“統籌規劃、條塊結合、分層負責、聯合建設”方針指引下,堅持統一規劃、統一技術政策和標準;在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下,最佳化資金投向,提高投資效益,實行資源共享,避免盲目發展和重複建設。為合理配置通信資源,今後未經省政府批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建設跨市的通信工程。
三、繼續貫徹省政府關於“優先發展,政策扶持,全省辦郵電”的方針,扶持通信事業發展。各級政府要把通信事業的發展建設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通信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地實行的有關扶持通信發展的政策要保持相對穩定。要繼續堅持省、市間簽訂通信建設分級承包責任書的做法,認真履行責任,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四、集中各方面力量,聯合建設通信設施。為促進我省通信事業持續、穩定、快速發展,要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集中資金聯合建設通信設施。按照“聯合投資、有償使用、按資分利、照章納稅”的原則,鼓勵各行業、各部門在無線通信、有線通信、數據通信等領域與郵電通信部門實行聯合建設。在國家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在境外人員不參與通信運營的情況下,採取共同投資,定期定額回報方式,密切合作,互利互惠,利益同享,風險共擔,共同推進我省的國民經濟信息化進程。
五、切實加強通信行業管理,維護通信市場秩序。省郵電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國家賦予的通信行業管理職能,站在維護國家利益的立場上,規範通信市場經營行為,維護通信市場秩序,保證國家通信網的完整性、統一性和先進性。
為促進我省各地通信的協調發展,在通信發展建設項目的規劃、開工、竣工、入網、終端設備的銷售和放開業務的管理上,各地區、各部門必須遵守《遼寧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和據此制定的通信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支持通信行業管理部門履行職責。
各地要繼續認真貫徹執行省政府《批轉省郵電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電信業務市場管理意見的通知》(遼政發〔1994〕1號),經批准經營部分放開通信業務的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通信法規,保證通信市場正常、規範的競爭秩序,維護國家和用戶的利益,使我省通信事業沿著法制化的軌道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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