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19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規定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6.01.19
- 實施時間:1996.01.19
1996年1月19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6年1月19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規定 頒布單位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6.01.19 實施時間 1996.01.19 ...
的決定 2002年3月28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規定》。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已於2006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8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法釋〔2008〕6號,以下簡稱《規定(二)》)第一條第一款中的“第一百八十三條”修改為“第一百八十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2] (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04次會議通過) 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結合審判實踐,就人民法院審理公司設立、出資、股權確認等糾紛案...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是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的規定。中文名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所屬類別 規定 發布文號 法釋〔2008〕6號 通過時間 2008...
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82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法釋〔2006〕3號),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根據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07次會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1] 是2016年12月5日,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主持召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四)》。
(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47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07次會議《關於修改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修正)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結合審判實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五)》已於2019年4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6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結合審判實踐,就人民法院審理公司設立、出資、股權確認等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作出如下規定。第一條 為設立公司而簽署公司章程、向...
第十七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國有獨資公司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股東會職權。第四章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第十八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做好下列各項管理工作:
第四十五條 股份制企業利潤分配和需要核銷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以及實收資本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執行。第八章 財務報告 第四十六條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編制財務報告,並說明以下內容: (一)固定資產購建、流動資本增長...
第八條 國家出資企業應當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應當將黨建工作要求納入企業章程,明確企業黨組織的職責許可權和工作方式...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的決定和修改後重新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07次會議決定: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是為了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制定的法律。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9年、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04次會議通過。 2014年2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07次會議修正。
現有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具備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在6個月內整改。第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
(一)根據省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省屬企業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二)按照國務院規定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擬訂國有資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聯規定(注釋套用本)》是2012年5月由中國法制出版社發行的圖書,由法規套用研究中心編寫。內容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聯規定(注釋套用本)》內容簡介:這次修改主要有八大亮點:一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
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47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法釋〔2008〕6號),自2008年5月19日起施行 。 根據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07次會議《...
流程圖表 根據法律條文及其配套規定,本叢書還按照法律實務操作的具體要求,製作流程圖表,方便廣大讀者依法行使相關權利,履行相關義務。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有限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四)》已於2016年12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節錄)(2013.12.28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14.2.17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14.2.17修正)...
民 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商法·經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最高人民法院...
(3)關聯法規精選:關聯法規是某一方面對文體核心法規的深入和細化規定,採取分類編排,其與主體核心法規的關係一目了然,便於讀者查找。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10月27修訂)1 第一章 總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06年4月28日)國務院關於原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進行規範的通知(199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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