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省林業建設先進地區的決定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省林業建設先進地區的決定》是2003年由遼寧省人民政府所做的決定。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省的林業建設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化改革,艱苦奮鬥,為綠化遼寧城鄉,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取得了顯著成績,湧現出了一批林業建設的先進地區。
為了進一步激發廣大幹部民眾投身於林業建設的積極性,開創我省林業和生態建設的新局面,省政府決定,授予瀋陽市、大連市、本溪市、阜新市“全省林業建設先進市”榮譽稱號;授予台安縣、清原滿族自治縣、鳳城市、凌海市、大石橋市、燈塔市、昌圖縣、建平縣、盤山縣、葫蘆島市連山區 “全省林業建設先進縣(市、區)”榮譽稱號。
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地區要保持榮譽,再接再厲,開拓創新,為遼寧的林業建設再立新功。全省各地要以先進地區為榜樣,認真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精神,全面落實林業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動員和組織人民民眾,積極投身林業建設的偉大事業,為把遼寧建設成為山川秀美、生態和諧、可持續發展的綠色家園,促進遼寧老工業基地的振興,早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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