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和工商質監行政管理
簡介,主要任務,工作要求,
簡介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遼政發〔2013〕31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遼政辦發〔2013〕56號)檔案精神,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和權責一致原則,為進一步減少監管環節、明確部門責任,最佳化資源配置、下移執法重心,充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建立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市場監管體系,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推進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和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主要任務
(一)組建市場監督管理局。整合縣(市、區)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機構、職責和人員編制,組建市場監督管理局(掛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同級政府的工作部門,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管、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和藥品安全管理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同時承擔縣(市、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整合有關部門所屬的各類機構。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建後,要整合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所屬的執法機構、派出機構、技術檢驗檢測機構。重新調整布局結構,綜合設定市場執法機構、基層市場監管所、技術檢驗檢測和市場投訴舉報等機構。具體設定形式由縣(市、區)政府結合實際確定。
(三)劃轉市場監管人員編制。縣(市、區)原食品安全辦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全部劃轉到新組建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管理。
工作要求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此項改革工作,抓緊抓好本地區體制改革和機構職能調整,確保機構和職能整合到位、人財物劃轉到位,確保食品藥品監管責任落實到位。要統籌安排,同步推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和工商、質監系統管理體制改革,及時組織實施食品安全辦公室、工商、質監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職能、機構和人員編制整合。省、市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改革的領導,機構編制部門和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改革的指導,做好各項工作銜接。改革後,在縣(市、區)政府建立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機構模式。縣(市、區)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工作於2014年4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