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礦-提純作業的目的是:①將礦石中有用礦物和脈石礦物相分離,富集有用礦物;②除去有用礦物中的有害雜質,使有用礦物得以范化;③回收伴生的有用礦物,綜合利用礦產資源。礦石經過選礦後,可得到精礦、中礦和尾礦三種產品。分選所得的有用礦物含量較高、適合於治煉加工的最終產品,叫做精礦。選別後、其中有用礦物含量很低、不需進一步處理(或技術經濟上不適於進一步處理)的產品,叫做尾礦。
最常用的選礦-提純方法有:(1)重力選礦法(簡稱重選法);(2)浮游選礦法(簡稱浮選法);(3)磁選法;(4)化學選礦與化學提純。重選是根據相對密度(或密度)不同的礦物在介質(水、空氣或重介質)中運動速度和運動軌跡的不同,而達到分選的方法。礦物分為強磁性礦物、弱磁性礦物和非磁性礦物。磁選是根據礦石中礦物選性差異,在不均勻磁場中實現礦物分離的選礦方法。化學選礦是利用化學作用將礦石中的有用成分提取出來,或都將礦石或礦物中的有害雜質除去的方法,這種方法可以起到機械選礦方法難以達到的效果,但成本相對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