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材料

【選擇材料】材料工作的第三步。即對經過鑑別後的材料進行取氤;又稱“選材”。選材要求“嚴”。對於文學創作來說,選材最根本的原則就是寫自己最為熟悉的東西。一般文章寫作,也同此理。其具體要求是:1.以表現主題為依據,和主題直接或間接有關,亦能說明、烘托、突出和暗示主題的材料,就選;2.合平典型性,能夠深刻揭示事物本質,具有廣大代表性和強大說服力的材料,就選;3.達到真實性、準確性,既合乎實際,經得起實踐的檢驗,又可靠無誤,有一定根據的材料,就選;4.追求新穎性、生動性,即能反映新事物,新情況。新經驗、新問題以及事物生動活潑、具體形象特點的材料,就選。有取必有舍,有留必有剔。取捨得恰當,留剔得合理,是寫作中一條美學原則的兩端,也是辯證法在寫作中的生動體現。契訶夫說:“要知道在大理石上刻出人臉來,無非是把這塊石頭上不是臉的地方都剔掉罷了。”要善於精取,又要敢於割愛,才是選材的藝術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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