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是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一項工作制度。
遵義市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了加強職業衛生工作,密切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聯繫,強化協作配合,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聯席會議組成成員
組長:李勰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安監局局長
副組長:雷鵬遠市衛生局副局長
鄒勝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副局長
牟明學市總工會副主席
黃澤潤市衛生監督局局長
周洪玲市安監局副局長
成員:屠松寶市發展改革委總經濟師
成員:屠松寶市發展改革委總經濟師
徐德聲市工業能源委副主任
李曉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周斌市編委辦副主任
王永群市財政局總經濟師
蒲文福市環境保護局副調研員
劉昌林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
石重友市工商局副局長
馮正友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葉金亮市水利局副局長
向路前貴州煤監局遵義分局副局長
禹曉波市衛生監督局副局長
熊猛市安監局副局長
駱亞市煤礦安全局局長
施聃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程進團市委副書記
王玉琴市婦聯副主席
聯席會議召集人為市安委辦(市安監局),負責職業衛生信息收集、聯席會議例會的組織及日常聯絡等工作。各成員單位分別明確一名具體聯絡人員。
二、聯席會議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決策部署。
(二)定期研討、分析、通報全市職業衛生安全形勢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加強職業衛生工作的有關對策和措施。
(三)形成聯合協作機制,協調解決職業衛生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組織開展職業衛生監管聯合執法活動。
(五)建立信息通報和發布機制、職業病危害監測預警機制和重大事件聯合督查機制,協調指導各地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六)定期向市政府報告工作情況。
三、聯席會議工作程式
(一)每年召開兩次聯席工作會,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分析全市職業衛生形勢,提出工作思路、建議和意見,研究加強與改進聯席工作的重大事項。根據市政府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單位會議。
(二)聯席會議參會人員: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和有關科(室)負責人。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新聞媒體參會。
(三)每次聯席會議形成會議紀要,報有關領導,印發有關單位。
四、聯席會議工作要求
(一)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 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聯席會議制度框架下加強協作,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二)各成員單位要按時參加聯席會議, 主動研究職業衛生監管工作的有關問題,及時向聯席會議或牽頭單位提交會議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及時處理職業衛生監管工作中需協調解決的問題。
(三)各成員單位要加強信息溝通和配合,及時通報日常監管信息、工作動態和重大案件線索及查處情況,實現資源共享。市安監局、貴州煤監局遵義分局應將職業病危害申報情況、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和“三同時”審查情況及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要問題,定期向相關部門通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應將職業病診斷、鑑定及職業病發病率及年度職業病統計報表等情況,定期向相關部門通報。其他各成員單位應及時通報自身職責範圍的工作開展情況。
(四)由市安監局、衛生局、人社局、總工會牽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共同參加,每年組織開展一次聯合宣傳,一次聯合執法檢查。在聯合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有關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安監(煤監)、衛生、人社等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整改,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