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進一步規範市殘聯網站縣、區(市)欄目圖片資料編輯工作的通知

遵市殘通[2007]50號 遵義市殘聯網站自2006年10月15日開通以來, 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導下和各級殘聯的支持下,網站運行良好,成為黨委、政府聯繫廣大殘疾人和殘疾人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同時為宣傳殘疾人工作,加強各縣、區(市)殘疾人業務交流,動員社會各界關心、支持殘疾人事業,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中國殘聯、省殘聯、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和社會的好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進一步規範市殘聯網站縣、區(市)欄目圖片資料編輯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
  • 發布時間:2007年8月16日
  • 文號:遵市殘通[2007]50號
內容,時間,

內容

截止2007年8月15日,網站點擊率為14.21%,訪問量達到1382983人,信息量為1809條,更新率為15.41%。 為了進一步規範市殘聯網站縣、區(市)欄目圖片資料編輯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縣、區(市)殘聯要高度重視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認真落實《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縣、區(市)殘聯”欄目管理規定》(遵市殘聯[2006]100號)和《關於實施殘疾人工作電子政務,如實填報〈遵義市殘疾人信息化建設月報表〉的通知》(遵義市殘辦通[2007]15號)檔案規定。
2、各縣、區(市)殘聯要嚴格堅持每條上網的文字資料,按照擬稿人、校對人、審批人、錄入人的程式進行登記,做到有據可查。同時,要嚴格審核把關,提高文字資料質量,杜絕和減少出現錯字、別字、語病、詞不達意的現象。
3、各縣、區(市)殘聯錄入圖文資料要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必須由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後才能在網上發布。
4、各縣、區(市)殘聯在網上發布信息資料時,必須注名作者、編輯人(編輯人原則上是簽批人)。作者、編輯必須用真實姓名,不得用筆名、拼音代替,文字信息正文不再加標題和作者。
5、各縣、區(市)殘聯上網圖片資料必須要有文字說明,圖片的大小要按市殘聯的規定執行,多張圖片排列要對稱、美觀。
6、各縣、區(市)殘聯上網資料要主題鮮明,編輯錄入欄目中的關鍵字要按工作性質和類別填寫清楚,文字信息和圖片資料內容要真實,做到語言明了簡潔。
7、各縣、區(市)殘聯要進一步建立完善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規章制度,特別是上網資料的審核程式和管理制度,要做到有規必行,違章必究,確保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的規範化、程式化、科學化,紮實推進“人人都學電子政務,個個都在網上辦公”。
8、各縣、區(市)殘聯貫徹落實本通知情況,作為年終考核重要內容之一,務必於9月5日前書面報市殘聯。

時間

200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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