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殘疾人證核發工作啟動以來,大多數縣、區(市)按照第二代殘疾人證核發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嚴格審核,規範辦證,推動了核發工作的順利開展。但在部分地方,存在審核把關不嚴,等級評定不科學,個別地方甚至出現辦假證等嚴重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第二代殘疾人證核發工作。維護殘疾人證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更好地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推動第二代殘疾人證核發工作有序開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進一步加強第二代殘疾人證核發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 性質:通知
- 文號:遵市殘聯〔2010〕28號
- 制定機構: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
內容,時間,
內容
各縣、區(市)殘聯:
現就有關事宜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級殘聯要高度重視第二代殘疾人證的核發管理工作,充分認識到這是各級殘聯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的一項重要而具體的工作,關係到黨和政府扶持救助殘疾人政策的制定和落實,關係到政府和殘聯維護社會公正的社會形象,關係到廣大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切實保障。
二、各縣、區(市)殘聯理事長要對第二代殘疾人證核發管理工作負全責,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辦證和管理工作,做到領導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明確。
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明確工作程式,嚴格辦證標準,規範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審核、登記、歸檔、統計等各項殘疾人證的核發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要在嚴格管理的基礎上,加快工作節奏,明確工作時限,及時為符合標準的殘疾人辦理殘疾人證,確保廣大殘疾人能夠享受各級政府制定的普惠和特惠政策。
五、要嚴肅工作紀律,實行工作責任制和領導問責制。對於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在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各縣、區(市)殘聯接到本通知後,要對本地區第二代殘疾人證核發管理工作進行一次認真的自查和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市殘聯屆時將組織進行重點檢查。
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
時間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