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推進方案

遵義市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推進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根據省政府劉遠坤副省長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戰略部署,以創建全國生態文明示範市建設為契機,按照“全市統籌、全面試點、部門協作、持續推進”的工作思路持續深入推進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二、目標任務
堅持“政府引導、全民參與、因地制宜、綜合治理、長效管理”原則,圍繞“青山綠水、阡陌田園、風光秀麗、交相輝映”的新農村打造目標,結合“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升級版打造,組裝“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基礎設施建設“6+1”行動計畫內容,持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在去年(2015年)18個試點的基礎上,加大全市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覆蓋面。
(一)抓好項目庫建設
1.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庫
各縣(市、區)各選6個以上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經市農委實地考察上報省農委進入省、市級項目庫,省、市兩級從項目庫中選擇安排項目。
2.農村清潔能源項目庫
各縣(市、區)按500立方米及以上分別選擇大中型沼氣池、村莊集中供氣、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三類項目上報市農委,市農委從中選擇5個上報省農委備案,作為今後項目安排對象。
(二)2016年試點安排
市分管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副市長親自抓1-2個市級試點;各縣(市、區)分管副縣長要親自抓1個縣級試點;各縣(市、區)上報分管副縣長所抓試點時,須由分管副縣長簽字,經省農委匯總上報省政府,並在全省掛網公示;市、縣兩級試點項目須在2016年12月以前竣工驗收。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學慎重選點。要認真做好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選點定址工作,結合創建全國生態文明示範城市建設、“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基礎設施建設“6+1”行動計畫,按農村基礎條件較好、村民相對集中、農業產業化發展較好、當地政府重視和民眾支持、有利於降低工程造價和提高環境及社會效益等因素,綜合評判、科學選點,抓好項目庫建設。
(二)豐富建設內容。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申報項目包括農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無害化處理、村級集中供氣工程、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循環利用內容,以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項目為申報重點,項目內可以兼顧組裝申報環境美化亮化內容。有穩定沼氣原料供應來源保證建成後正常穩定的,可以同時上報污水處理和村莊沼氣集中連片供氣兩項建設內容。
(三)建立協作機制。各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要牽頭組織農牧、發改、財政、環保、住建、衛生、水利、林業等部門建立工作協作機制,明確由農牧部門牽頭,共同做好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四)做好項目管理。一是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嚴格按項目建設計畫內容使用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二是要加強建設過程管理。做到項目批覆與實施內容、實施內容與台賬、台賬與竣工審計內容三個統一;三是要加強建設進度調度。每月底向市農委報送項目推進情況;四是要加強項目質量管理。項目需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按照設計施工和進行工程質量驗收;五是要積極探索建立項目運行維護保障機制。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協作共建。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市農委主任任副組長,發改、財政、環保、住建、衛生、水利、林業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遵義市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農委。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把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作為“一把手”工程抓實抓好。
(二)強化督導,加強考核。市政府將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對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各縣(市、區)要按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建設進度。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季度通報建設進度,市政府每半年召開一次工作調度會,協調推進項目建設。
(三)整合資金,提升能力。一是要加大資金整合力度。整合發改、財政、環保、住建、衛生、水利、林業等部門涉農資金,建立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確保項目建設資金投入,重點打造一批高質量高水準的試點項目;二是加強項目申報工作。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力爭在全省計畫資金分配總額中獲得較大的份額;三是拓寬融資渠道。吸引各類社會資金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建設。
(四)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結合農村工作特點,採取新聞媒體、宣傳欄、鄉村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性。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著力報導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過程中的先進典型。要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深化和全面推進新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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