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安全生產三年攻堅實施方案

遵義市安全生產三年攻堅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2〕8號)和《中共遵義市委、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實施意見》(遵黨發〔2012〕6號)、《中共遵義市委、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遵黨發〔2013〕4號)等檔案精神,進一步強化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我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牢固樹立一切生產安全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以“零事故、零死亡”為奮鬥目標,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嚴格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突出道路交通、煤礦等重點行業領域,著力抓基礎、建機制、突重點、強監管、重落實、促發展,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奮力追趕、力爭超越,努力實現‘兩個率先’”的戰略目標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努力防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有效減少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重點行業領域的事故降幅大於全省降幅。“十二五”期末,安全生產四項相對指標(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從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炭百萬噸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全面達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年度目標。
2013年,全市事故死亡人數嚴格控制在130人以內。煤炭百萬噸死亡率、億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工礦商貿從業人員10萬人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達指標內。
2014年,全市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120人以內。煤炭百萬噸死亡率、億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工礦商貿從業人員10萬人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達指標內,並較上年度有所下降。
2015年,全省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110人以內。煤炭百萬噸死亡率、億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工礦商貿從業人員10萬人死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達指標內,並較上年度有所下降。
三、重點任務和主要措施
(一)堅持“文化興安”理念,築牢安全生產思想防線。
1.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抓手,認真開展好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動、安全生產諮詢日活動、安全知識競賽等系列活動,把安全生產“五進”(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落到實處。在市各主流媒體逐步設立安全生產專欄,積極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地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每季度定期向全社會公布全市安全生產運行情況,及時發布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保障公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著力營造“科學發展安全發展”、“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2.加強安全文化“八個一”示範工程創建。結合全市安全生產實際,積極推進安全文化示範礦區、示範企業、示範社區、示範鄉鎮、示範校園、示範客運站、示範工業園區、安全圖書示範工程,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的示範典型帶動作用,全面提升全社會安全生產管理能力。2013年,力爭全市148家企業、礦區、校園等達到省級安全示範創建標準;2014年,鞏固已達省級安全示範創建標準單位,並在各示範領域選擇1—3家單位開展國家級安全示範創建;2015年,力爭全市20家企業、礦區、校園等達到國家級安全示範創建標準。
3.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加強組織、人事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黨政領導幹部和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安全監管業務培訓,從2013年起,力爭每年舉辦1—2期黨政領導幹部安全業務研討培訓,開展2—3次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業務培訓和執法崗位練兵活動,著力提升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幹部和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安全生產執行力和落實力。同時,進一步加強各重點行業、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定期開展安全培訓專項執法,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培訓率、持證率均為100%。2015年內,全市 300人以上的礦山、危化、建築、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企業,建成職工培訓中心和安全生產調度指揮中心,建設完善安全文化宣教場所和設施,切實提高企業各層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推進“科技強安”戰略,築牢安全生產技術防線。
1.強化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支撐作用。建立完善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生產科技服務和推廣機制,加強與中煤科工集團重慶研究院的戰略合作,通過“政府+科研單位+企業”形式,大力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理念、技術和裝備,加大對煤礦等重點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服務、指導和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我市煤礦等重點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水平。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2013年底前制定完善專家參與的應急工作機制,定期開展專家會商、研製、培訓和演練等活動,積極發揮安全生產領域專家的諮詢決策與技術支撐作用。
2.強化科技項目的組織實施。管好用好“十二五”期間市財政每年安排的1000萬元安全技改和科技引領專項經費,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科技項目的制定和落實,2013年至2015年,力爭每年全市3-5個科技項目納入國家或省的安全生產科技項目範疇並組織實施。加快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土建工程建設,確保項目在2013年11月底前建成驗收並投入使用。加快推進煤礦安全綜合信息化系統建設,確保2013年內符合產業政策的生產建設礦井全部建成使用該系統,並達到煤礦、縣(市、區)、市三級聯網;加快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安全監控系統建設,確保2015年前全部實現視頻和數字監控。
3.強化安全生產科技技術運用。在煤礦領域繼續強制推進“六大系統” 建設,並積極推廣光纖監測監控技術,2013年6月30日前,煤礦企業必須完成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2013年,全市煤礦採煤機械化程度達35%,掘進機械化程度達60%;在非煤礦山領域積極推廣監測監控、尾礦充填、中深孔爆破等技術,2013年,非煤礦山安裝高陡邊坡安全監測監控系統50家以上,所有企業均使用非電起爆、機械鏟裝設備和機械二次破碎技術。在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積極推廣加油站雙層油罐和油氣回收系統、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和指揮調度系統,繼續開展工藝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2014年前完成生產儲存裝置和重大危險源自動化控制、監控系統改造工作。同時,在應急救援領域積極推廣破碎頂板救援支護系統、礦山救援井下可視指揮系統。到2015年,各重點行業領域基本實現安全生產監控系統信息化、生產機械化、管理自動化。
(三)落實“達標創安”要求,築牢安全生產管理防線。
1.強化安全生產達標工作考核評比。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強力推進”的原則,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以管理達標、班組達標、崗位達標推動企業達標,實現企業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科學化、規範化安全管理。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與安全生產責任、隱患排查整治、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落實相結合,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考核評比機制,堅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月調度、季小結、年考核制度,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實行重獎重懲,督促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各企業明確責任,倒排工期,按時完成各重點行業領域標準化建設目標任務。
2.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達標建設。2013年,全市所有生產煤礦必須全部達到省三級及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國家級達標煤礦不少於2個,省一級達標煤礦不少於4個,省二級達標煤礦不少於69個;所有非煤礦山生產企業達到三級標準,並力爭創建7家二級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所有民爆物品銷售企業達到三級標準;所有客運企業和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規模以上工貿企業、特級和一級建築施工企業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工作;在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積極培育一批二級標準化示範企業。2014年在各重點行業領域繼續深入推進達標創建,並積極開展一、二級達標試點,2015年各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100%達到安全標準化最低等級。
3.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扶持措施。2013年,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定期發布機制,及時在公眾媒體上公告各重點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並積極探索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與市場準入、信用評級、授榮授信、融資貸款、工傷保險、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相結合的聯動工作機制,對不同標準化等級的企業實行不同激勵懲罰措施。到2015年,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扶持機制,通過補貼、獎勵、貼息和風險抵押金、工傷保險行業差別費率等方式,增強企業加快推進標準化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真正實現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自我改進,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加大“監管促安”力度,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防控體系。
1.嚴格執行現場監管“六查”標準。一是審查規劃設計,查看企業相關管理資料是否真實完備,生產、建設是否按批准的方案進行。二是核查資質資格,查看企業證照是否齊全,企業主要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管理能力並持證上崗。三是詢查制度執行,通過詢問企業員工,查看安全生產管理要求是否落實在企業實際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四是勘查系統建設,查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生產信息系統等是否按要求建設。五是檢查設備運行,查看企業生產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六是督查責任落實,查看企業業主、管理人員和工人安全生產責任是否落實到生產第一線。通過統一檢查尺度和標準,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監管實效
2.深化重點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牢固樹立“監管不到位就是最大的安全隱患”和“查一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就是預防一次事故”的意識,切實抓好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一步完善“打非治違”和隱患整治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嚴格執行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做到打擊一處、治理一片、鞏固一方,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1)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安監總局“雙七”工作法。認真執行《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切實做到“全覆蓋、剛執行、真落實、見實效”,確保煤礦工人生命安全。堅決落實煤礦安全七項攻堅舉措,在源頭、基礎、治本、預防上下更大功夫,杜絕煤礦事故的發生。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強化國有及國有控股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著力扭轉國有及國有控股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面。認真落實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強化煤礦安全包保責任制,構建全市至上而下的領導幹部包保責任網路體系。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力度,確保工作實效,嚴肅處理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失職瀆職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人。
(2)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和“一崗雙責”要求,實行道路交通安全的包保責任,明確每一路段縣、鄉安全生產包保責任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監管的組織領導力度。深入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示範工程,加強公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重點針對農村公路、高速公路和特殊氣象條件影響路段實施綜合治理,強化對客運企業、客運車輛、車站場所的源頭管理,抓好對危化品運輸車輛管理、農村7座以上車輛、農用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和日常重點監控,從源頭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快市級動態監管平台監管機制和建設,強化道路交通動態監管。加強高速公路、農村公路、省國幹線和其他公路危險路段的管控,嚴控新改擴建公路車輛通行安全管理,從嚴從重處罰各類嚴重違法行為,並與線路經營權和駕駛員從業資格掛鈎,建立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確保道路交通安全運行秩序。
(3)強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一步深化非煤井工礦山機械通風、防水、防採空區地表塌陷及提升設備的專項整治,嚴肅整治礦山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采代探等突出問題,對不按設計和安全專篇要求建設,邊生產邊建設、不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行為的一律高限處罰。加強尾礦庫和渣場綜合利用和安全監控,大力推進露天採石場中深孔爆破技術和機械鏟裝,杜絕露天採石場一面坡開採,提升露天採石場安全生產能力;加強非煤礦山資源整合力度,合理規劃布局,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確保全市非煤礦山2015年底控制在849家以內,提高非煤礦山規模化生產水平。
(4)強化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各級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聯席會議制度。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突出抓好對危險化學品“兩重一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品)的監控,抓好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監管工作。深入開展“三超一改”(超範圍、超定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以及氯酸鉀專項治理,切實推進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整頓提升改造。
(5)強化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嚴格行業準入條件,進一步落實建築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現場作業等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認真開展重點時段、重點環節、重點部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及時查處、取締非法“黑工地”;積極試點開展建築工地視頻監控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建築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地”評選活動,推廣安全生產試點工作中好經驗好做法。
(6)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特種設備使用安全標準化工作指導,深化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重點領域和公共場所特種設備監控,督促使用單位按期申請特種設備檢驗,及時有效發現和整改特種設備使用缺陷,遏制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7)強化職業衛生專項整治。以礦山開採企業、冶金和家具製造等行業為重點,組織開展職業危害專項治理,督促企業落實職業危害防治責任。進一步加強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逐年提高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到2015年底,申報率達到80%以上,為加強我市職業衛生監管工作提供科學有效的決策依據。
(8)強化其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冶金、建築、消防、水上交通、鐵路等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治理,緊緊抓住源頭管理和過程監控兩個關鍵環節,切實提升抵禦風險、防範事故的能力。
(五)完善“強責治安”機制,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建立完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機制,強化安全生產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主管部門監管責任落實,通過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督促企業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持證合法生產,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組織機構,配齊配足各類安全管理人員,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技術措施,保證安全培訓、隱患治理、工傷保險等經費投入,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的企業主體責任。
2.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控。以實現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雙降”為目標,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抓手,逐級簽訂安全生產包(保)責任書,將工作指標落實每個部門、每個層級和每個階段,按照“一月一通報、一季一考核、一年一總結”的要求,對安全生產工作過程和工作結果實行“雙線”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實行重獎重懲,並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納入提拔使用和評先評優的考量依據,督促各級各部門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在基層一線、企業一線和生產一線。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工作通報制度和舉報獎勵制度,提升全社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參與和監督力度,切實規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培訓、審批、監管、執法、事故查處等工作。
3.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問責。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查處分級掛牌督辦、跟蹤督辦、警示通報等要求,嚴查生產安全事故背後的權錢交易、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定期向社會公布生產安全事故的查處情況,接受人民民眾監督,及時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對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安全生產機構隊伍建設不力、責任不落實、工作進展遲緩等導致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嚴格執行《遵義市安全生產警示約談制度》,切實增強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危機感。認真落實《遵義市安全生產責任金繳納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遵府發〔2012〕17號)的各項要求,確保責任金足額收繳,使用管理規範透明。
(六)細化“固基保全”措施,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1.提升安全監管隊伍基本素質。制定全市安全監管執法監察人員基本素質標準,實施安全監管執法監察隊伍建設規劃,從2013年起,新調入、錄用的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必須具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積極鼓勵安全監管執法監察人員在職學習和考取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到2015年,力爭全市45歲以下的安全監管執法監察人員達到本科學歷,並考取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積極加強監管執法人員和企業從業人員業務能力培訓,到2015年,力爭建成市、縣兩級安全監管人員和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中心和考試管理系統,確保全全監管人員和企業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參加業務培訓時間不少於80學時,實現安全生產由基礎性培訓向專業性培訓轉變。
2.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監管、執法監察機構和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基層基礎工作隊伍建設標準、基礎業務標準和基本保障標準,加大安全生產投入,積極組織開展達標創建和考核評定活動,並將基層基礎工作達標創建活動列入對政府和部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考核內容,促進安監隊伍硬體、軟體達標,推動基層基礎工作科學化、專業化、制度化。2013年,基本配齊市安監局執法裝備設施;2013年獲國家安全監管保障能力建設項目資金補助的縣(市、區)安監局基本保障達到國家標準。到2015年,全市安全監管、執法監察機構和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基層基礎工作力爭達標率95%以上。
3.加快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市、縣兩級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建設,確保到2015年底市、縣安全生產應急平台到達100%。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修訂、審查、備案和演練工作,推進應急預案進社區、進村寨、進企業、進機關、進學校,從2013年起,每年組織1-2次市級層面的安全生產應急演練活動,並積極開展礦山、危化、交通、建築等行業領域的應急演練工作,全面提高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加強市應急救援大隊綜合能力建設,加大應急物資儲備,依託各地消防大、中隊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加強資源整合利用,依法督促各高危行業企業按規定和標準建立專兼職救援隊伍、儲備應急物資,提升安全生產應急保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全市安全生產三年攻堅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安監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全市安全生產三年攻堅工作,研究制定三年攻堅的政策措施,督促檢查相關工作的開展和落實情況。領導小組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了解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重點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主要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三年攻堅工作的實施、協調、督促、指導、統計和考核等工作。
各縣(市、區)成立本地安全生產三年攻堅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並認真組織開展三年攻堅工作。
(二)狠抓責任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三年攻堅工作措施,全面貫徹落實各項工作部署,強化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落實,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力度,加快安全生產執法裝備建設,加強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創建,嚴格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著力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市安委會把安全生產三年攻堅目標任務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進行考核,並將重點工作納入督查內容,每季度開展一次督查,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按要求推進完成各項工作和目標任務。
(三)強化信息交流。各級各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每季度末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三年攻堅工作進展情況,各縣(市、區)每月30日前將本地區該月工作進展情況和月報表(詳見附表)報市安委辦。市安委辦每季度通報全市安全生產三年攻堅工作的進展情況和主要問題,並對工作積極、成效明顯的予以表揚鼓勵,對工作不力、進展遲緩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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