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匯川區農業農村局

遵義市匯川區農業農村局

遵義市匯川區農業農村局是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匯川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遵義市匯川區匯川大道匯川區行政辦公中心B區三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籌組織全區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負責全區農業農村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組織起草農業農村工作、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綜合性檔案;組織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處理農村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原則和措施建議;承擔區農領辦日常工作。
(二)參與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負責農業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區鄉村特色優勢主導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牧漁業等一體化全產業鏈發展工作。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負責農業交流合作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等。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調整最佳化農業產業結構。組織建設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業生產安全工作。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全區農業標準化生產。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安全監理工作。實施拖拉機駕駛員培訓機構的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七)負責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依法開展農作物(特產經濟作物)種子(種苗)、草種、水產苗種、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獸醫醫療器械和漁機漁具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會同區級相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產業發展。牽頭管理農業領域外來物種。組織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救災、動植物重大疫情和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上報農業災情;組織開展種子、化肥、農膜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疫情撲滅工作。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外來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和動物檢疫審批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工作。編制區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農業科技相關工作。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十二)承擔農業農村信息化建設。承擔農業各產業產品、農業生產資料供需等相關情況的預測、統計、發布工作。負責農業農村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及發布工作。參與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信息服務體系建設。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交流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加大科技投入,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六)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及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網站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黨建、宣傳、計生、政法、信訪、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財務管理、應急管理、督促檢查、目標考核及綜合服務等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並提出農業發展政策建議;參與農業農村有關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起草農業農村工作、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綜合性檔案;牽頭負責農業領域“放管服”工作及單位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建立、完善及指導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抓好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總結並宣傳全區農業農村工作的重大舉措和典型經驗;完成有關交辦任務。
(二)農業股
擬定全區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擬定推進農業產業化、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產業結構調整、發展方向和目標要求;制定種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商品蔬菜及其他產業,穩定糧食生產,促進農民增收;提出區級財政支農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使用;負責協調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與綜合平衡,引導農業資源合理配置;指導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提出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和引導農民創業就業政策建議;擬定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發展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綜合性文稿;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的項目建設工作;指導農產品流通和農村第三產業發展等;統籌協調農作物生產發展和良種補貼等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組織全區農業重金屬污染調查,指導耕地改良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普查,承擔全區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預測及綜合統計工作;承擔種植業調查研究和數據統計工作;指導協調種植業項目的申報、種植業基地和項目的監督管理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生產和救災工作;指導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和調撥;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行政許可;指導農藥、化肥科學合理使用,負責區內農藥、化肥生產、經營行政許可及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農情信息統計、調度和發布工作;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及區內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防控工作;承擔涉農資金電子監管系統管理工作;統籌實施全區農業政策性保險;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參與農作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指導農業信息服務,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農村信息化等有關工作;負責組織中藥材產業發展專業技術人員培養、中藥材規範化種植技術指導和新品種、新技術引進推廣;完成有關交辦任務。
(三)畜牧漁業股
擬定畜牧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畜牧漁業調查研究和數據統計工作;擬定全區動物疫病防控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動物防疫、檢疫、獸醫醫政、獸醫藥政、獸醫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動物防疫、檢疫和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承擔獸醫調查研究、數據統計、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承擔全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獸(漁)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漁政漁港等行業領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用生物製品、獸藥飼料及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畜牧漁業行業項目編制、申報、審查、實施、監管;參與畜禽魚品質遺傳資源保護、規劃和種畜禽管理及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實施畜牧漁業技術標準及相關職業技能培訓;負責飼草、飼料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畜牧漁業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畜牧漁業產業結構調整及合理布局,提出畜牧漁業產業防災減災及漁業安全和漁業污染事故處置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依法維護淡水管轄水域漁業權益;依法開展本行業行政許可、行政審核;負責本區域內畜禽屠宰的監督管理;承擔落實畜禽屠宰相關管理規範性檔案和行業發展規劃的工作;負責畜禽定點屠宰證(章)和標誌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無害化處理印章的管理,並對具有定點屠宰證書的牲畜定點廠(場、點)予以公布;負責屠宰環節及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技術培訓和鑑定等活動。指導畜牧漁業安全生產和畜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完成有關交辦任務。
(四)社會事務股
統籌相關部門和協調相關成員單位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牽頭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負責“農村廁所革命”;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鄉村治理體系、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統籌扶持鄉村旅遊發展。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擬定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上級關於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擬定全區農村綜合改革相關工作制度、辦法、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負責承擔農村土地確權、農村宅基地、土地流轉、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三變”改革,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指導發展多形式的農村股份合作集體經濟組織等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工作;指導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協會、家庭農場發展;指導開展農墾改革;指導農業經營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集資管理工作;完成有關交辦任務。
(五)建設管理股
引導農業資源合理配置,提出區級農業投資立項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500畝壩區建設相關工作,統籌農業招商引資工作;承擔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大型沼氣池建設項目管理、貴州省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田間工程及農技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管理;提出農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負責擬定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管理和統籌安排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年度質量考評和年度項目統計工作,做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全區現代農業園區項目建設工作,統籌調度農旅一體化示範點建設等相關工作;貫徹落實省、市、區有關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建設的各項方針、政策,負責全區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建設、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區現代高效農業示範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中央政策方針,掌握項目動態,做好項目的上下銜接申報,積極完成對上爭資爭項。結合全區實際情況,做好項目的規劃和可研性調查,建立項目儲備庫,制定實施方案;做好項目的實施情況及對外的宣傳報導工作,建立完善項目實施檔案;完成有關交辦任務。
(六)農業安全股
牽頭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農業工作安全生產,查處農業安全事故、協調農業事故搶險救助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制度建設,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全區農業標準化生產;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辦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承擔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統籌農村能源技術推廣和安全監管,加強農村能源建設;擬定農業機械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有關農機化工作的綜合性文稿;負責農機調查研究與數據統計、農機化信息上報工作;指導促進農機化重大項目建設工作;組織落實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和監督管理;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農機經營市場行業管理;負責農機維修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員培訓機構的管理和對各類農機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拖拉機和其他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安全技術檢驗、牌證管理和駕駛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農業機械事故的認定和調解處理;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情況的統計、反饋;負責農業機械的報廢更新工作;完成有關交辦任務。
(七)農業技術服務中心
承擔農業、農機、畜牧、獸醫、水產、工程技術等農業關鍵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及服務工作;負責農業技術推廣、種子管理、作物栽培、植物保護、土壤肥料等指導服務工作;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防治,農作物檢疫技術服務;為農資市場管理提供服務,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的檢測、認證、評價、技術培訓指導等工作;負責畜牧生產、加工、飼草飼料、獸藥飼料監測、獸醫防治、水產養殖等技術推廣、培訓與宣傳等工作;負責農業資源勘查、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農田水利、大型沼氣池、耕地質量地質勘測、承包地地質權屬勘查、500畝壩區工程建設、人蓄飲水工程、煙水配套工程等工程類技術的指導、推廣及服務工作。農業園區工程技術引進、指導、推廣及服務工作;負責農業機械推廣與套用、農機技術培訓等工作;為全區開展農村經濟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等工作提供服務;承擔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工作;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八)現代農業發展服務中心
制定和實施農業產業園區管理制度,參與農業產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編制和實施;為農業園區發展、融資、招商引資工作做好服務;制定農作物、農產品種植生產方案,做好相關產業標準化生產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項目編制、建設及市場開發等;負責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壩區基礎設施,以及相關配套設施的建設、技術指導等工作;園區設施工程日常維護、運行管理,配套實施工程運行安全、質量監測等工作,推廣示範農業工程設施建設、現代高效農業、創新創業新技術。承擔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工作;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九)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負責實施轄區內動物疫病的監測、檢測、診斷、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並實施;動物疫病預防的技術指導及培訓、動物防疫科學知識宣傳;負責動物免疫、檢疫、診療、監測等防疫物資的儲備和供應;承擔轄區內動物產品安全相關技術檢測工作;負責轄區內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檢疫技術指導;為轄區內畜禽標識和免疫檔案、生物製品的管理服務;負責轄區內動物診療和執業獸醫的技術指導;負責監督畜禽與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承擔區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工作,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現任領導

局長:曾慶海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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