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形勢需要做好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陸生野生動物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適應形勢需要做好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陸生野生動物工作
  • 內容:重視並做好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 執行時間:二○○三年六月十日
  • 主體:野生動物
通知全文
關於適應形勢需要做好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陸生野生動物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農林)廳(局)、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交通廳(局)、信息產業廳(局)、郵政局、經貿委(商委、商業局、內貿辦)、衛生廳(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檢驗檢疫局,各鐵路局,廣東海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民航各地區管理局、航空公司、機場,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人民檢察院、公安局:
野生動物既是重要的自然資源,更是重要的生態資源,是自然生態系統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經過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我國野生動物保護事業有了很大發展。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當前在野生動物保護,尤其是在經營利用領域還存在很多問題。一是違法獵捕嚴重,致使一些物種資源日趨減少,有的成為瀕危物種。二是非法經營猖獗,違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陸生野生動物,違法經營野味的行為在一些地方屢禁不止。三是重大案件不斷發生,涉案數量明顯增加。違法獵捕和經營,既使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受到嚴重破壞,也造成潛在的疾病傳播隱患。根據當前形勢要求,為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陸生野生動物違法行為,現就進一步加強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從大局出發,切實重視並做好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陸生野生動物,既是保護物種、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可持續發展長遠利益的需要,也是預防和控制疫病傳播。保護人民身體健康的現實要求。各部門都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貫徹十六大精神,堅持執政為民的高度,充分認識並切實做好這項工作。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賦予的職能,切實加強陸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其他各有關部門也要把加強陸生野生動物保護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本部門的職能,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管,嚴格把關,制止各種破壞陸生野生動物的行為。
二、要互相配合,做好有關重點目標物種預防監控工作。目前,有關研究單位正在對某些陸生野生動物與非典病毒的關係進行科學研究。各部門要從加強預防,消除隱患的大局出發,支持並配合做好對有關重點目標物種的預防監控工作。一是要加大監管力度,防止亂捕濫獵行為,維護其自然生存環境。二是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下,對有關馴養繁殖場所採取預防性控制措施,做好妥善隔離、衛生防範、監測檢疫等工作。對已流入餐飲業及市場的重點目標物種,應妥善封存處理。三是要支持防治疫病的科學研究,對科學研究所需要的樣本要積極提供。四是要向馴養繁殖單位和個人做好引導工作,使廣大馴養繁殖單位和個人理解和支持預防監控,並防止盲目宰殺或擅自放生丟棄行為,防止由此導致的資源損失和危害生態的情況出現,遏制因此可能帶來的潛在的疫病傳播風險。
三、要依法強化獵捕管理,嚴格控制經營利用性獵捕。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強化獵捕管理。對規定只能用於科學研究和文化交流的物種,必須禁止一切形式的以經營利用為目的的獵捕;即使是科學研究、文化交流和非經營性種源需要獵捕,也要根據資源情況從嚴控制,凡資源極度瀕危已不宜獵捕的,也應禁止獵捕。對其他物種以經營利用為目的的獵捕,也要持極為慎重的原則,本著不獵捕或儘可能少獵捕的要求嚴格控制,應堅決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各部門要支持和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強化獵捕管理,並做好對本行業相關企業的宣傳教育,引導他們從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出發,自覺維護並支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
四、要依法強化經營利用管理,嚴禁非法經營。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一是要對市場進行清理整頓,堅決禁止非法來源的陸生野生動物及產品進入市場;凡是違法專營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市場,要限期關閉或引導轉營其他商品,不得違法擺賣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二是要對各類市場主體進行全面檢查和監管,禁止飯店、餐館等餐飲場所違法出售以陸生野生動物為原料的食品,對走私販運,違法加工、製作、銷售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對專門經營陸生野生動物或企業名稱中有“野味店”等字樣的,要限期辦理變更登記,逾期不辦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擅自在店名或牌匾中使用“野味店”等字樣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從重予以處罰;對未經許可和無照經營陸生野生動物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取締和查處。三是要加強市場巡查,強化日常監管,特別是要加強對經營陸生野生動物重點地區、販賣市場、經營店鋪的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各部門要大力支持並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強化市場監管。
五、要依法支持和規範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業發展,促進野外資源保護。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要求,本著積極扶持,規範管理,促進發展的原則,加強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管理。對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陸生野生動物物種,經省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科學論證,報國家林業局統一公告後,可以從事經營利用性馴養繁殖;對手續齊備、經營規範的馴養繁殖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積極的引導、鼓勵和扶持。對未經許可擅自馴養繁殖和經營陸生野生動物的,要予以取締;對目前馴養繁殖技術不過關,以及需要依賴野外資源為種源的,應責令停止經營利用性馴養繁殖及經營行為,並取消其相應物種馴養繁殖資格;要依法強化陸生野生動物對馴養繁殖衛生檢疫管理,將檢疫、衛生防疫作為對馴養繁殖單位審驗的一項必備的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逾期達不到要求的,不得繼續從事馴養繁殖及經營活動。在一些地方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已成為發展農村經濟的一項新興產業,各地在加強馴養繁殖管理工作中,要注意保護農民的利益和生產積極性,對確有特殊原因未及時辦理有關許可手續,或確因經濟困難在防疫環節不太完善的,凡能夠整改補救的,應要求其整改,並予以必要的幫助。
六、要加強運輸管理,嚴禁非法運輸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行為。各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客貨運輸單位,都應依法強化運輸管理,制止違法運輸陸生野生動物行為。因科學研究、文化交流。馴養繁殖種源等需要運輸合法獵捕來源的陸生野生動物活體、死體的,或需要運輸確係人工馴養繁殖技術成功的人工種群的陸生野生動物活體、死體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須依法核實無誤後,方可依法辦理運輸證明。各運輸單位憑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的批准檔案和核發的運輸證明,並查驗檢疫證明後,方可受理承運。要加強運輸陸生野生動物裝運籠箱和產品包裝的檢查,確保符合運輸管理部門的有關要求,防止運輸過程中的動物死亡、逃逸及產品的滲漏,控制疫病傳播隱患。鐵道、交通、民航、郵政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運輸環節的管理,對隱瞞不報和未經核實就開具運輸證明以及違法辦理運輸的,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七、要適應資源保護和預防疫病的要求,加強進出口管理。各海關要依法加強陸生野生動物進出口管理,對不符合規定申報進出口的,不予受理相應的報關申請。對其中業已運抵口岸的,應及時報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進行檢疫檢驗。對檢疫檢驗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法處理;對檢疫合格的,暫移交當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收容或妥善處理。
因科學研究、文化交流等非商業目的或因馴養繁殖種源需要進出口陸生野生動物活體、死體(包括《進出口野生動植物種商品目錄》以外的陸生野生動物)的,須憑國內外相關管理機構或外方研究機構出具的證明,按法定程式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須依法核實無誤後方可予以批准,並由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海關憑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和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出境貨物通關單》辦理有關報關驗放手續。
對申請出口確係人工到馴養繁殖技術成熟並已實現產業化繁殖的人工種群的陸生野生動物活體、死體的,須備齊馴養繁殖證明材料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須依法核實無誤後方可予以批准,並由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允許出口證明書,同時應註明確係人工馴養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海關憑允許出口證明書和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出境貨物通關單》辦理有關報關驗放手續。對以經營利用為目的進口陸生野生動物活體、死體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專門管理措施後執行。
本通知下發前,對有關進出口單位已經獲得的仍在有效期內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進出口單位在辦理上述進出口的海關手續前,須按程式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有效性重新予以確認。海關憑確認後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辦理報關驗放手續,有關確認格式隨後下發。
八、要加強執法監管,嚴厲打擊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針對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等陸生野生動物重點分布區、亂捕濫獵高發地區和走私陸生野生動物及產品嚴重區域,增設保護站點,落實管護責任,加強巡護管護。對盜獵現象較為嚴重的西部地區的陸生野生動物重點分布區,要組織陸生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森林公安機關強化巡護。在亂捕濫獵易發季節,應組織封山堵卡和清山清場,收繳或清除槍枝彈具、獸夾、獸套等亂捕濫獵工具。
各級森林公安機關擔負著打擊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維護林區治安的重要職責。縣級以上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負責重大集團犯罪和下級森林公安機關偵破有困難的重大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檢察院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各級森林公安機關必須充分履行職責,加大案件的偵破力度,在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的重點地區要繼續組織開展專項打擊行動。同時,要積極配合併協助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對市場和有關市場主體開展清查活動,依法打擊獵捕和經營陸生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活動。
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要高度認識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大對森林公安機關工作的支持和指導力度,對打擊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工作要共同研究,行動要共同部署。公安機關的刑偵、治安、交通管理等部門和鐵路、交通、民航公安機關要與森林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加大檢查力度,嚴把陸生野生動物監督檢查的各個環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案件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森林公安機關立案查處。未建立森林公安機關的地方,當地公安機關要切實承擔起查處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的責任,必要時要組織打擊行動,確保本地區執法監管不留死角。各級公安機關要強化民用槍枝管理,在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重點分布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槍枝等非法獵具的清查,集中收繳非法槍枝。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的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案件要及時受理,堅決依法處理,同時要加強對此類案件的立案監督,防止有案不立、以罰代刑。
九、建立協調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做好新形勢下的嚴禁違法獵捕和經營工作,離不開各部門的共同配合。各地要根據當前形勢任務的要求,建立起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部門間聯絡協調機制,做到定期互通情況、分析問題、研究工作、配合行動,形成執法監管合力,共同做好嚴禁違法獵捕和監管工作。
以上通知,請遵照執行。 
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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