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差額說是社會學家洛厄爾·卡爾提出的一種犯罪學觀點。認為要根據人的個性缺陷、不利於守法的環境壓力以及環境與個性的相互影響來認識青少年違法犯罪。人的守法和違法是個性和環境相互作用的產物。如果促進守法的因素超過導致違法行為的壓力,青少年就可能遵守社會習俗。
如果促使違法行為的壓力超過了鼓動守法的壓力,其結果就適得其反。卡爾認為,個人內在的和環境的守法因素之和減去內在和環境的違法的因素之和的差額就是守法占優勢或違法占優勢的差額。前者導致守法行為,後者導致犯罪行為。
違法差額說是社會學家洛厄爾·卡爾提出的一種犯罪學觀點。認為要根據人的個性缺陷、不利於守法的環境壓力以及環境與個性的相互影響來認識青少年違法犯罪。人的守法和違法是個性和環境相互作用的產物。如果促進守法的因素超過導致違法行為的壓力,青少年就可能遵守社會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