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對全縣產品質量、計量和標準化工作以及特種設備和食品安全等進行監督和管理,查處違反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維護和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受理全縣範圍內違反標準化、計量和質量法律、法規案件的舉報、調查處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的標準化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采標工作,受理企業產品標準登記和備案;負責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協助企業辦理商品條碼工作。
四、負責全縣的計量工作。組織負責全縣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和企事業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的考核報批;負責監督計量檢定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負責監督社會計量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監督指導企業的計量工作。
五、負責全縣質量管理及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擬定全縣質量發展規劃;組織對重點產(商)品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產(商)品的質量仲裁檢驗;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協助省市質監局開展質量體系認證、諮詢等工作,負責實施安全認證產品強制性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縣範圍內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客運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貫徹實施相關的規章制度;對進出轄區的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
內部機構
綜合股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起草黨政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工作制度等;負責機關文秘、檔案、綜合信息、精神文明、綜合治理、愛國衛生等工作;負責本局的人事、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以及後勤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宣傳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負責法律法規宣傳、
普法教育;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初步審理和案審會日常工作;負責執法人員的日常管理,執法證件的發放和收繳;負責行政案件複議和訴訟的應訴。
監督監察股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質監部門質量工作方針、政策,負責本區域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興縣、名牌戰略工作,受理質量投訴、舉報,負責組織質量事故的調查;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開展產品開業審查制度的實施;貫徹實施安全認證產品強制性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我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
標準化股
宣傳貫徹執行標準化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的宣傳普及;負責本區域內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開展企業采標工作,受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計量股
宣傳貫徹計量法律、法規;依法監督管理本區域的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運行;依法對從事計量器具生產、銷售、安裝、修理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和監督流通級域的計量行為;規範管理社會公正計量站;負責對法定計量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督促、指導企業計量工作。
食品安全監管股
負責本區域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承擔市局委託的部分食品生產許可證年審工作;組織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工作;負責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添加劑的備案工作;負責報告食品質量安全有關信息。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室
宣傳貫徹國家和上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本區域內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客運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