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拉特旗林業和草原局

達拉特旗林業和草原局

達拉特旗林業和草原局是達拉特旗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達拉特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達拉特旗林業和草原局
  • 辦公地址:達拉特旗樹林召鎮原公安局大樓西樓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領導

局長:劉錦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天然林保護工程和國土綠化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旗有關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擬定我旗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國家重點工程的實施;對全旗的林業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使用。
(三)組織指導開展全旗植樹造林、封山(沙)育林、天然林資源保護、“三北”四期工程、退耕還林、生態公益林、防沙治沙工程、林業生態環境建設、造林綠化和義務植樹、林業基地造林、商品林等森林資源培育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治沙站、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利用外援、外資造林項目;指導、監督森林採伐及跡地更新;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協調相關部門造林綠化項目的實施。
(四)負責全旗森林資源(含經濟林、森林景現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旗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合理利用;監督執行林木限額採伐、木筏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制度;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征、占用地林的審核報批,監督林地的開發利用,核發林權證;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旗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
(五)負責全旗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旗森林公安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負責全旗森林公安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喪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案件。
(六)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全體森林草原防火、病蟲鼠害防治、檢疫等工作。
(七)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督國有林業資產按有關規定審核、審批林業建設項目。
(八)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九)負責組織指導全旗林業科技、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全旗林業隊伍建設。
(十)制定全旗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林業科技攻關和林業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套用;負責局公務員、事業人員和直屬單位的領導幹部、林業科技人員的管理;負責林業職業技術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蘇木鎮林業工作站人員的人事調動、調資、職務任免、財務和站屬財產的管理;負責機關的黨務工作和工、青、婦、老年等組織的管理;協調搞好全旗林業系統宣傳動員、林業行業的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
(十一)領導管理直屬事業單位。
(十二)承擔綠化委員會和旗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旗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檔案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建設。
(二)財務室
負責機關財務、勞資、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有關工資方面的工作。
四、局屬二級單位
森林公安局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保護森林資源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穩定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查處各類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打擊破壞林區穩定的違法犯罪活動。
(三)負責全旗森林公安的法制監督工作。
(四)負責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五)負責森林公安裝備、警械、交通、通訊、警銜的管理。
(六)承辦由林業部門授權、委託查處的涉林案件。
(七)按規定接待處理有關林業方面的民眾來信來訪案件。
(八)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林業工作站職能職責
(一)貫徹、宣傳、執行森林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
(二)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林業發展規劃,負責人工營造林工程的規劃、設計與實施工作,並進行檢查驗收;
(三)承擔全旗林業新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等工作;
(四)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
(五)承擔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林業種苗站職能職責
(一)負責全旗種苗市場的監督管理,全旗種苗質量的監督檢驗,開展全旗種苗執法及種質資源普查,管理指導國有苗圃、民營及個體苗圃的育苗生產。
(二)編制全旗林業種苗發展規劃,做好全旗種苗的產量預報、林木種苗病蟲害防治,林木種苗良種引進馴化與推廣,林木良種選育與審定,調劑林木種苗餘缺,發放《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等。
林政資源管理站職能職責
(一)負責森林資源管理及征占用林地審核審批工作;
(二)負責《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木材運輸證》的發放和管理。
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職能職責
(一)為林業發展提供病蟲鼠害防治檢疫保障,負責森林病蟲鼠害防治管理,森林病蟲鼠害防治規劃規程與標準擬定,重點森林病蟲害防治工程組織實施與監督,組織突發性森林病蟲鼠害緊急密治;
(二)負責森林病蟲鼠害預測預報、檢疫與執法、防治與檢疫技術培訓;
(三)負責基層森林病蟲鼠害預測預報機構管理;
(四)提供森林病蟲鼠害防治與檢疫技術培訓,負責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檢疫技術開發與推廣,新技術與新藥械開啟、技術指導;
(五)負責森林病蟲鼠害防治與檢疫宣傳。
森林草原防火辦公室職能職責
(一)貫徹落實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指示精神,組織、協調和指導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二)承擔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防火責任制落實、宣傳教育、野外火源管理、督促檢查和防撲火設施裝備建設、防撲火培訓演練等工作;
(三)制定全旗森林草原防撲火預案並組織實施;
(四)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礎設施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等;
(五)會同森林公安部門督促火災案件的查處;
(六)推進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設;
(七)在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指導下,完成交付各類任務。
公益林管理中心職能職責
(一)負責組織、指導全旗生態公益林的建設規劃和管理;
(二)負責生態公益林的實施和檢查監督;
(三)規劃生態公益林區內的造林工作;
(四)做好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資金的發放及監督工作。
林權管理服務中心職能職責
(一)負責林木林地的初始登記與變更登記和發放林權證,依法保護林木、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二)負責林木林地流轉,為林權流轉交易提供諮詢、信息服務並辦理相關手續,建立流轉平台;
(三)負責林權證抵押貸款管理,為林權證抵押貸款提供登記,出具抵押登記證服務;
(四)提供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諮詢服務。
國營白土梁林場職能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國有林場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地方各級政府制定的各項條例;
(二)掌握管護區域森林資源狀況和動態,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協調編制國有林場長期發展規劃;
(三)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管護區域內森林資源培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及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做好國家及地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公益林生態效益;
(四)在旗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導下做好管護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及撲救工作,確保國有森林資源不受損失;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國有森林資源和林地的保護與管理,防止國有林地流失;
(六)會同資源管理部門組織編制並審批國有森林資源的撫育改造、更新採伐等工作;
(七)組織協調國有林場多種經營和林業產業開發等工作;
(八)承擔林木種苗培育及林木新品種的引進、推廣工作,並大力發展各類生態苗木。
國營中和西經營林場職能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國有林場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地方各級政府制定的各項條例;
(二)掌握管護區域森林資源狀況和動態,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協調編制國有林場長期發展規劃;
(三)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管護區域內森林資源培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及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做好國家及地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公益林生態效益;
(四)在旗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導下做好管護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及撲救工作,確保國有森林資源不受損失;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國有森林資源和林地的保護與管理,防止國有林地流失;
(六)會同資源管理部門組織編制並審批國有森林資源的撫育改造、更新採伐等工作;
(七)組織協調國有林場多種經營和林業產業開發等工作;
(八)承擔林木種苗培育及林木新品種的引進、推廣工作,並大力發展各類生態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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