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體育工作的意見》,根據省、市的統一部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2004年全民健身周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活動主題,活動開展時間,活動內容與形式,有關要求,評選表彰,材料上報,
活動主題
生活奔小康,身體要健康。
活動開展時間
1、2004年6月26日——7月2日為全民“健身周”活動時間。
2、2004年7月1日——7月30日為“活動月”的時間。
3、各鄉(鎮)“健身周”活動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擇期開展。
活動內容與形式
(一)縣城健身活動按縣城全民健身周實施方案進行。
(二)各鄉鎮應積極組織開展、推廣科學、文明、健康的全民健身活動,堅持業餘、自願、小型多樣、因人、因地制宜的原則。
(三)進行體育科普知識宣傳。利用標語口號、健康諮詢、科普講座、體質測定等形式推廣和普及科學健身方法。
(四)對構建民眾性體育服務體系的三個重要環節進行檢查。一是檢查民眾身邊的健身場地建設;二是檢查民眾體育活動的組織建設,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的建設;三是檢查經常性民眾體育活動開展的情況。
(五)引導性地推出適合民眾健身需求,具有時代特點、科學健康的健身項目,倡導科學健身意識,用豐富多彩的體育健身活動占領健身陣地。
有關要求
(一)本次活動要突出全民健身、科學鍛鍊,有益健康的主題,並就如何開展民眾性體育鍛鍊,加強對民眾體育活動科學指導和科普宣傳,吸引廣大民眾參加體育活動。
(二)各級學校要組織開展多種形式課外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有1小時的健身活動時間,以增強學生抵抗疾病的能力。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它健身組織要開展形式多樣的戶外健身活動,要積極為職工全民健身活動提供場地、設施、器材等必要條件;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努力推進“體育進社區、下鄉”活動,鞏固發展民眾健身活動站(點),動員、組織、吸引更多的人參加體育健身活動。
(三)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策劃、實事求是、講求實效,擬定本鄉鎮、本單位的實施方案,並做好資料匯總和總結工作。
評選表彰
對在本次全民健身活動月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將由縣人民政府進行表彰,並推薦1——2個先進單位參加市級先進評比。
材料上報
(一)上報本鄉(鎮)或本單位開展全民健身“宣傳周、活動月”的通知、總結等有關材料(一式兩份)。
(二)構建民眾性體育服務體系三個重要環節的情況。
(三)先進單位推薦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四)以上材料必須於2004年8月20日前報縣體育服務中心,逾期不予評選。
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二00四年六月十二日